总承包单位把主体工程发包合法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5-09 16:19:43 59 人看过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建筑工程总承包方只能将其所承接项目中的特定部分工程交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分包商负责;

然而,除了在总承包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分包情况之外,任何分包行为都必须得到建设单位的批准和许可。对于采用施工总承包模式的建筑工程,其主体结构的施工工作必须由总承包方自行承担并完成。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07: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总包单位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另一家总包单位施工?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分包是指工程承包单位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或劳务分包给其他工程承包单位完成的活动。1、第29条规定,“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2、《质量管理条例》第78条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是违法分包。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第二十五条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
    2023-03-13
    109人看过
  • 总包单位拖欠工程款违法吗
    一、总包单位拖欠工程款违法吗总承包人拖欠分包人工程款的,分包方可以向总承包人追讨工程款,如果总承包人不支付的,分包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一)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二)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三)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第十七条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二、实际施工人可以向谁追讨工程款首先了解这里说到的实际施工人包括哪些类型,合法的承包人不是实际施工人。实际施工人有以下类型:(1)转包的承包人;(2)违法分包的承包人;(3)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的承包人;(4)超越
    2023-03-26
    214人看过
  • 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有哪些要求
    工程分包的规定工程分包是指工程承包单位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或劳务分包给其他工程承包单位完成的活动。工程施工分包可以分为专业工程分包与劳务作业分包。(一)、分包工程的范围总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可以采取两种方式完成合同:一种是全部自行完成,另一种是将其中的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承包单位完成。采取后一种方式的,依法只能是分包部分工程,而且是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如果是施工总承包,其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二)、分包单位的条件与认可《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这种认可应通过两种方式:(1)在总承包合同中规定分包的内容;(2)在总承包合同中没有规定分包内容的,应当事先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但是,劳务作业分包由劳务作业发包人与劳务作业承包人通过劳务合同约定,可不经建设
    2023-03-16
    192人看过
  • 和业主发包的单位无合同,出了事故总包要承担责任吗
    如果分包单位没有合法资质的话,总包要承担连带责任。一、合法分包应当具备怎样的条件合法分包需要满足下列条件:1.分包行为取得了发包人的同意,或者在总承包合同中约定了可以将工程进行分包。2.承包人只进行了一次分包,也就是说,分包单位不得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3.分包给的施工单位是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4.分包的工程不是主体工程。法律规定,总承包人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不得将主体工程分包出去。二、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再发包吗?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
    2023-03-29
    235人看过
  • 分包单位与总承包单位要就分包工程要不要承担连带责任
    是的。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六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第三十七条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第三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第三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第四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第四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
    2023-06-15
    497人看过
  • 更换总承包单位的程序
    法律综合知识
    1.预备必要手续资料:请备妥变更申请书、法定公司规章制度及条款大纲、商业注册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相关文书证件。2.仔细填写申请书:请认真详细地填写公司变更申请表格,以便明晰阐述公司名称变更的确切内容。3.通过公司内部决策程序:经由公司董事会的慎重审议及决议,对公司名称变更达成最终决定。4.递交官方公证:请将公司内部决策过程中产生的相关重要文档递交给公证机关,以确认其法律效力及可靠性。5.信函授权:连同公正文书与新版本商业注册证书申请表格一并向本地商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6.领取新的商业注册证书:请亲自赴本地商事管理部门领取新版本商业注册证书,该认证证书上将明确标识出变更后的公司全新名称。7.妥善处理其他相关事项:视实际变更状况,或有必要对公司文化体系构建、公关广告、财务账目调整等方面做出相应的调整与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
    2024-05-14
    146人看过
  • 总承包工程合同项下的专业分包工程需得到单位认可吗?
    总承包工程合同项下的专业分包工程是需要得到建设单位的认可。《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一、劳务施工什么意思工程劳务指从事公路、铁路、桥梁、港湾、水利、电站、地铁、房屋建筑等大型基础工程施工的劳务分包作业。具体表现为施工承包单位或者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揽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单位完成的活动。劳务分包是施工行业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并且劳务公司不
    2023-03-14
    343人看过
  • 承包单位是合同什么的主体
    承包合同的主体就是承包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通常所提到的民事诉讼主体,是指第二类的诉讼当事人,即原告、被告、第三人以及上诉案件中上诉人、被上诉人。合格的当事人直接关系到诉讼的结果。法院要对当事人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并作出判断,这就是当事人诉讼资格是否适格的问题,即案件的原告、被告、第三人是否是本案正当当事人。一、属于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有哪些人?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当事人分为狭义当事人和广义当事人。狭义当事人仅指原告和被告;广义当事人还包括诉讼中的第三人。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其权益,因而使诉讼成立的人,称为原告。与原告相对的一方,被控侵犯原告权益,需要追究民事责任,并经法院通知其应诉的人,称为被告。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是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他人之间正在进行的诉讼的人是第三人。不以自己的名义,而
    2023-04-07
    263人看过
  • 承包单位是否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承包工程工程量双方怎么认定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载明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不一致,一方当事人请求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作为结算工程
    2023-07-29
    107人看过
  • 承包工程可以单独发包吗
    总承包单位可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施工总承包的,施工主体结构必须由总承包商自行完成。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商和分包商对分包工程的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商将项目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可以进行越位承包工程吗不能越位承包工程,否则会导致以下后果: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会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2、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3、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
    2023-08-18
    254人看过
  • 总承包主体工程分包应承担什么责任和义务
    一、总承包主体工程分包应承担什么责任和义务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二、个人可以承接工程劳务分包吗个人不能承接工程劳务分包,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承包人从事建筑工程必须具有主体资格,即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以及具有从事建筑行业的资质方可作为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承包方当事人,个人明显不得成为承包方,因此将工程劳务分包给个人属于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将工程发包给不具
    2023-04-07
    471人看过
  • 违法转包工程发生工伤,发包方应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吗?
    一、违法转包工程发生工伤,发包方应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吗?违法转包后发生的工伤事故应当由用工单位也就是建设单位承担主要的责任的,在包工头不具备用人资格的情况下,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也就是说,转包的整个操作流程虽然是不正规的,但是并不会因此影响到劳动者的各项合法权益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
    2024-03-08
    474人看过
  • 总承包单位破产,分包单位可以直接找甲方索要工程款吗
    总承包单位破产,分包单位可以直接找甲方索要工程款。甲方向分包单位直接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总承包单位在欠付分包单位工程款范围内对分包单位承担支付责任,此种支付责任不应超过总承包单应对分包单位支付的款项。总承包单位破产,分包单位可以直接找甲方索要工程款吗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
    2022-06-20
    424人看过
  • 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因争议不代发工资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因工程数量、质量、造价等产生争议的,不得因争议不拨付农民工工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以及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并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约定人工费用。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将工程施工合同保存备查。第三十五条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因工程数量、质量、造价等产生争议的,建设单位不得因争议不按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施工总承包单位也不得因争议不按照规定代发工资。没签合同辞职不给工资怎么办首先要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及拖欠工资的数额,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证明等。如果没有签订劳动
    2023-06-13
    5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发包单位能把工程拖到一个承包单位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14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 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直接发包单位工程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21
      首先,从金额数量来看(1)单项施工合同估算价格在400万元以下;(二)采购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单项合同估算价格在200万元以下;(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格在100万元以下。其次,经主管部门批准后,不得进行招标项目:1、停工或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工程,承包人未变更的;2、施工(监理)企业自建自用工程,施工(监理)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3、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房屋建筑工
    • 业主有权查询总承包单位的工程合同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13
      (1)项目工程费用为20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500万元(其中无形资产费用为200元万),基本预备费率为8%,预计未来3年的年均投资价格上涨率为5%。 (2)项目建设前期年限为1年,建设期为2年,生产运营期为8年。 (3)项目建设期1年完成项目静态投资的40%,第2年完成静态投资的60%,项目生产运营期第1年投入流动资金240万元。 (4)项目的建设投资、流动资金均由资本金投入。 (5)除了
    • 工程总承包可否将分包中的主体分包到主体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3
      工程总承包不可以将主体分包。我国法律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 总承包单位破产分包单位找谁要工程款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2
      ⒈总承包单位破产,分包单位可以直接找甲方索要工程款。 ⒉甲方向分包单位直接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总承包单位在欠付分包单位工程款范围内对分包单位承担支付责任,此种支付责任不应超过总承包单应对分包单位支付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