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罪与商业贿赂罪的区别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3 11:32:17 80 人看过

一、行贿罪与商业贿赂罪的区别有哪些?

1,主体不同。行贿罪的行贿人是不特定的,受贿人是特定的,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由国家机关、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构成。商业贿赂的受贿人是不特定的,行贿人是特定的,必须是经营者或者能够代表经营者的代表人或代理人。

2,行贿者的目的不同。行贿罪中行贿人的目的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是经济利益、政治利益、个人生活利益等。在商业贿赂中,行贿人的目的是明确的经营利益或可能带来经营利益的交易机会。

3,侵害的客体不同。行贿罪侵害了国家廉洁制度;而商业贿赂罪侵害的客体是社会市场经济秩序。

4,法律规范和制裁的重心不同。商业贿赂行为中的商业行贿是《反不正当竞争法》打击的重点;而《刑法》对受贿人的制裁远远重于行贿人,行贿人通常可能因指正受贿人而被免于刑事处罚。

二、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

1、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

2、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等)、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

3、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

4、给付或收受实物(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等,以及房屋、车辆等大宗商品);

5、以其他形态给付或收受(如减免债务、提供担保、免费娱乐、旅游、考察等财产性利益以及就学、荣誉、特殊待遇等非财产性利益);

6、给予或收受回扣;

7、给予或收受佣金不如实入账,假借佣金之名进行商业贿赂。

三、商业贿赂的罪行

商业贿赂行为中构成犯罪的,适用刑法。刑法修正案(六)草案第163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164条规定:为牟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9日 10: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正常商业行为与商业贿赂有什么区别
    一、商业贿赂关于商业贿赂,是指发生于商品流通过程、买卖交易过程中的一方为了扩大自己产品或服务销售而贿赂另一方,压制排挤竞争对手,违法取得市场优势竞争地位的行为。在商业贿赂中主要涉及两方主体,即行贿人和受贿人。在商业活动中,一切参与者为获取非法利益都有可能成为行贿人,不限于经营者,雇员执行职务时的行贿行为应视为单位的行贿行为而需承担法律责任,无论事先是否经过单位的同意或默许。而受贿人多数情况下是单位雇员,受贿是其个人行为,由雇员本人承担责任,雇员所在单位也属于受害者,可以向其索赔要求其承担民事责任。而对于商业贿赂的实行行为如何定义和概括,《反不正当竞争法》中采取了列举的方式加以规定。商业贿赂的财产性利益主要表现形式有:金钱和实物;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商业赞助或者旅游、考察以及其它活动;各种会员卡、消费卡、购物卡和其它有价证券;房屋、汽车等物品的使用权;公司、企业的干股或红利;以赌博,或者假借促
    2023-06-07
    253人看过
  • 商业贿赂行为即刑法上的贿赂罪
    商业贿赂行为分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非国家人员行贿罪两种,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企业或者单位,一些工作人员利用职位之便,向他人索取金额,而且数目比较庞大,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非国家人员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或者是其他工作人员财务行为。一、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其犯罪构成要件如下: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企业以及非国有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管理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故意利用其职务之便接受或索取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二
    2023-03-09
    373人看过
  • 什么是商业贿赂罪?商业贿赂罪的适用
    商业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商业受贿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商业受贿罪适用问题一、主体范围的界分由《刑法修正案㈥》第7条的规定可知,无论是公司、企业还是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只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商业贿赂行为,都有构成商业受贿罪的可能。对此,有两个问题值得研究。1.关于“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的认定显然,这一问题的解决,关键在于“其他单位”的界定,而理论界和实务部门对此则是歧见纷纭,莫衷一是。笔者以为,虽然修订后的刑法典第163条扩大了商业受贿罪的主体范围,但从其依然保留商业受贿罪身份犯的立法模式以及将“其他单位”与“公司、企业”并列加以规定的立法技术不难看出,这里的其他单位,至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特征:(1)形式合法性。即单位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法定主管部门
    2023-06-11
    490人看过
  • 商业贿赂与馈赠之间的区别
    贿赂与人之常情的礼尚往来不同,尽管贿赂往往以礼物、馈赠的方式进行,但其实质是权钱交易;而馈赠则是亲友或同志之间的私人交往,既有互送礼物的,又有单方面的无条件赠与。划分其界限主要应当结合以下因素全面分析、综合判断:1、发生财物往来的背景,如双方是否存在亲友关系及历史上交往的情形和程度。馈赠通常是基于双方长期而深厚的友情关系,而贿赂多是一时一事的苟合和逢场作戏;馈赠多是一方予以无私的援助,而贿赂则是双方利用关系进行勾结。2、往来财物的价值。馈赠的价值通常与当地礼节习俗和双方友情深浅以及馈赠人的经济状况直接相联系,一般不会超常和价值不会相对过大,而贿赂相对于当地生活水平而言越来越发展为超常规的巨额财物。3、财物往来的缘由、时机和方式,提供财物方对于接受方有无职务上的请托。馈赠是出于自愿的援助或出于礼节、习惯风俗和友情,与受赠方的职务或金融业务活动无关,而贿赂则与收受财物方的职务或金融业务活动有直
    2023-06-09
    270人看过
  • 商业贿赂与商业贿赂犯罪概念如何界定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贿赂的一种形式,但又不同于其他贿赂形式。针对商业贿赂,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商业贿赂犯罪涉及刑法规定的以下八种罪名:(1)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2)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3)受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4)单位受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5)行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6)对单位行贿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7)
    2023-06-03
    120人看过
  • 商业回扣与其他商业贿赂行为有何区别
    一、商业回扣与其他商业贿赂行为有何区别在寻求商业利益过程中所发生的贿赂行为,相较于被法律所允许的“回扣”手段,其核心差异可以归纳如下:首先,它们的最终目的并不相同。商业贿赂的终极目标在于获取那些隐藏的,不公正的竞争优势,而对于合法的“回扣”来说,其主要目的则通常是为了在公平竞争环境中获得优势地位。从具体的行为表现来看,商业贿赂通常需要收受财物的一方“借助职务上的便利”来实现。若这种行为是通过个人独特的技能或人际关系网络来获取中介费用或佣金等形式的报酬,那么它就不能被视为商业贿赂。最后,在财物处理方面,商业贿赂要求收受的财物必须归个人所有。反之,如果这些财物能够按照实际情况进入到单位的财务体系中作为收入,那么这就属于合法的“折扣”范畴,而非商业贿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一)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
    2024-07-27
    480人看过
  • 索贿罪和行贿罪有哪些区别?
    一、索贿罪和行贿罪有哪些区别行贿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索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是行为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而索贿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要,是指行为人在进行职务活动时,向当事人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要求贿赂,但未使用要挟胁迫的方法;勒索,指使用要挟胁迫的方法,明示或者暗示如不送财物其事就不好办或者会有严重后果,迫使对方不得已给自己送财物。“不正当利益”,既包括非法利益,如行为人偷税而给予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以财物,走私人员为走私物品进出口而给予海关人员以财物等;也包括违背政策、规章、制度而得到的利益,如不具备升学、提干、就业、入伍条件的人,得以升学、提干、就业、入伍。“索贿”不是独立的罪名,而是受贿罪的一种类型。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
    2024-02-02
    414人看过
  • 商业贿赂罪和贿赂罪有什么不同
    商业贿赂和贿赂罪的区别,主要在于行为主体的不同。刑法上的贿赂,主要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受这些机关委派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的行为。而商业贿赂,主要指市场中参与竞争的平等主体通过贿赂的手段来赢得商业机会,谋取暴利的行为。一、商业贿赂的行为特征是什么(1)主体是经营者,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作为商业贿赂主体的经营者不限于法人,除法人外,还包括其他组织和个人。法人也不限于企业法人,还包括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2)目的是为销售商品或者购买商品,即为达到商业目的,通过贿赂手段,获取优于其他经营者的竞争地位。(3)手段有两类,即财物手段和其他手段。当然,商业贿赂与其他贿赂都属于贿赂的范畴,触犯刑律的都要给予刑事制裁,但在行政责任上是不同的,商业贿赂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给予行政处罚,其他贿赂要受党纪政纪处分。二、商业贿赂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一
    2023-03-16
    88人看过
  • 怎么区别商业贿赂与回扣
    一、怎么区别商业贿赂与回扣1、并非所有的回扣都构成商业贿赂。回扣包括两种:一种是账外暗中的回扣,即《暂行规定》的规定;另一种是账内明示的回扣,即回扣记入正规财务账,并且有据可查,如发票、合同中都有明确的表示。两种回扣方式中,账外暗中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而账内明示是法律所允许的方式。其中,只有账外暗中的回扣才构成商业贿赂,属于不正当竞争的违法、犯罪行为。2、回扣仅是商业贿赂的一种表现方式。由于很多人片面理解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暂行规定》的规定,时常能听到商业贿赂就等同于回扣的声音,这种观点需要加以更正。的确,商业贿赂较为典型的客观表现形式是账外暗中给予或收受回扣,但这不过只是商业贿赂的一种形式。商业贿赂还包括其他类型的贿赂方式,如直接送以财物、其他利益来购买或销售商品;如买方为购得紧俏商品而给予卖方的金钱、财物等等。如果在审计实践中,或其他行政执法、司法裁判中只针对回扣来查处商业贿赂的,
    2023-04-25
    107人看过
  • 商业贿赂之对单位行贿罪
    我国刑法第391条规定了对单位行贿罪。刑法第391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1、对单位行贿罪的概念。对单位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行为。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上述国有单位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2、对单位行贿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主体。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构成。单位主体,包括国有单位和非国有单位法人本身和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对单位行贿罪的对象是国有单位。对非国有单位行贿的,不构成本罪。(2)犯罪行为。必须具有行贿行为,包括:[1]为谋取
    2023-06-11
    472人看过
  • 商业贿赂罪如何认定,商业贿赂罪中的回
    一、商业贿赂罪怎么认定1、看行贿方的目的是否是为了经济利益。作为商业贿赂行贿方的目的是为了经济利益,既包括现实的经济利益也包括获取交易机会。如果行贿方的目的不是为了谋取经济利益而是其他利益,就不属于商业贿赂;2、看商业贿赂的行贿主体是不是经营者。如果行贿主体不是经营者而是地方政府或其他部门为争取项目、资金向上级部门行贿就不是商业贿赂。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3、看行贿是否是发生在商业活动中。虽然行贿主体是经营者,其目的也是为了经济利益,但不是发生在商业活动中,比如经营者为打赢经济官司向审判法官行贿就不构成商业贿赂。二、商业贿赂罪中的回扣怎么认定商业贿赂犯罪中的回扣是价外回扣,不包括价内回扣。价内回扣是交易双方以公平合理的市场价格达成购销合意,经营者为维系交易关系,主动设置“扣率”,从己方利润中提取一部分回馈对方或其直接负责人员的款项,属于让利行为。价
    2023-03-17
    456人看过
  • 商业贿赂行贿罪怎么处罚?
    商业贿赂行贿罪将会按照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来进行惩罚。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刑法》第389条、第390条规定的行贿罪定罪量刑。单位行贿是由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者由其负责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实施,获取的不正当利益也归单位所有。如果在单位行贿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单位行贿所取得的非法利益中饱私囊,归个人所有的,根据本条规定,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第389条、第390条规定的个人行贿罪处罚,即犯行贿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一、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是什么?1、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
    2023-06-19
    421人看过
  • 商业贿赂和一般贿赂的区分
    商业贿赂与一般贿赂的区别如下:1、主体不同,一般贿赂罪的行贿人具体,商业贿赂不具体,行贿人具体;2、目的不同。一般行贿罪中,行贿人的目的可以多种多样。在商业贿赂中,行贿人的目的是明确经营利益或可能带来经营利益的交易机会;3、侵犯的对象不同,一般贿赂罪侵犯国家廉洁制度;商业贿赂罪侵犯的对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商业贿赂如何治理呢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023-07-03
    307人看过
  • 商业贿赂罪有哪些要件构成
    第一百六十三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商业贿赂罪的构成要件:一、商业贿赂犯罪主体既可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商业贿赂包括行贿和受贿,是由行贿与受贿双方相互勾结成立的犯罪,是一种不可分割的双向行为,其犯罪主体相应的也包括行贿罪主体和受贿罪主体。1、商业行贿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的都可构成商业行贿罪。在商业行贿中,如果提供贿赂是以经营者法人单位的名义,执行的是该法人的意志,则应由该法人承担责任,成为商业行贿罪的主体。如果经营者的代理人为了个人多推销商品或拉回货源,以自己的名义,自己以各种手段行贿,代理人个人是行贿罪主体。2、商业受贿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
    2023-04-25
    6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商业贿赂和行贿罪有区别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0-14
      1,主体不同。行贿罪的行贿人是不特定的,受贿人是特定的,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由国家机关、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构成。商业贿赂的受贿人是不特定的,行贿人是特定的,必须是经营者或者能够代表经营者的代表人或代理人。 2,行贿者的目的不同。行贿罪中行贿人的目的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是经济利益、政治利益、个人生活利益等。在商业贿赂中,行贿人的目的是明确的经营利益或可能带来经营利益的交易机会
    • 一般贿赂罪与商业贿赂有什么区别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3
      一般贿赂罪与商业贿赂有以下几个不同点: 1、主体不同。一般贿赂罪的行贿人是不特定的,而受贿人是特定的,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由国家机关、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构成;在商业贿赂中,行贿人是特定的,必须是经营者或者能够代表经营者的代表人或代理人,而受贿人是不特定的。 2、行贿人的目的不同。一般行贿罪中行贿人的目的可以是经济利益、政治利益、个人生活利益等,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而商业贿赂中的
    • 如何区分商业贿赂行为与一般贿赂罪呢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26
      商业贿赂行为与一般贿赂罪的区别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主体的差别。一般贿赂罪的人是不特定的,人是特定的,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由国家机关、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构成。相反,商业贿赂的受贿人是不特定的,行贿人是特定的,即必须是经营者或者能够代表经营者的代表人或代理人。第二,行贿者的目的不同。一般行贿罪中行贿人的目的可以是多种多样的,除追逐非法经济利益这种通常的目的外,“买官卖官”属于
    • 如何理解商业贿赂与商业贿赂罪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1-18
      商业贿赂与商业贿赂犯罪概念的界定是,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商业贿赂犯罪涉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受贿罪等罪名。
    • 哪些属于商业贿赂行为如何认定商业贿赂罪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2-08
      商业贿赂行为: 1、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 2、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 3、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 4、给付或收受实物。本罪侵犯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客观上采用了以秘密给付财物或其它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行为。主体是经营者。主观是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