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案与特别授权代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01:00:36 262 人看过

问:有一个刑事附带民事的案件,已经打了两年,从一审到二审,再到发回重审。现在因自诉人有事,律师可以全权代理吗?(千金难买牛回头我不需再犹豫)

志愿团专家:我国刑诉法规定,刑事诉讼分两类:一是检察机关经审查所依法提起的公诉案件,二是被害人直接向法院提起的自诉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我国刑诉法还规定,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我国民诉法又规定,民事诉讼代理分为一般代理和特别授权代理,委托事项和权限应在授权委托书中记明,特别授权内容有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进行和解,代为调解,提起上诉或反诉。但是,民诉法司法解释又明确规定,在授权委托书中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则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进行和解,代为调解,提起上诉或反诉。也就是说,在授权委托书上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则视为一般代理。(剖析主流资金真实目的,发现最佳获利机会!)

你所说的全权代理,我的理解是特别授权代理。但你必须注意授权委托书中应记明特别授权的委托事项。刑事自诉案件中,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可以特别授权律师代为诉讼。而自诉部分,因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必须是自诉人亲自为之,应该允许特别授权律师代为诉讼。但是,考虑到刑事自诉案件的特殊性,如果条件允许,我建议自诉人还是要亲自参加开庭,以便法官能全面详细地审查案件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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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00: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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