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不予受理的范围包括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30 15:40:04 372 人看过

一、劳动监察不予受理的范围包括哪些

以下几种情况不属于劳动监察部门受理: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发生争议的事项;

2.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或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

3.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的事项;

4.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已经超过2年。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二、劳动监察大队受理范围有什么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的案件有: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劳动监察部门职责受理范围

劳动监察部门职责受理范围: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八条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

(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二)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三)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对不符合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投诉人。

对不符合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知投诉人补正投诉材料。

对不符合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投诉,即对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诉投诉人;对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但不属于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投诉,应当告知投诉人向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n(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n(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n(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n(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n(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n(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8: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劳动监察不予受理是什么情形
    一、劳动监察不予受理是什么情形劳动监察部门不予受理的情形:1.不在其受案范围内,例如属于具体的行政争议、民事财产纠纷的;2.不在其管辖范围内;3.或者劳动违法行为已经超过追究责任的时效的等。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二、劳动监察受理
    2023-11-25
    265人看过
  •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的受理范围是怎样的
    受理范围公民遇到下列情况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1、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2、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收取保证金、押金等费用或者扣押劳动者证件的;3、用人单位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5、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或者不按标准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和节假日工资报酬的;7、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豫政[2018]26号)文件精神,自2018年10月1日起,我市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市区(含吉利区)、新安县、栾川县、偃师市月最低工资标准19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9元:伊川县、孟津县、宜阳县、洛宁县、蒿县、汝阳县月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7元。)8、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
    2023-03-25
    117人看过
  • 2315不予受理的范围
    一、经营者之间购、销活动方面的纠纷;二、消费者个人私下交易纠纷;三、商品超过规定的保修期和保证期;四、商品标明是处理品的;(没有真实说明处理原因的除外)五、末按商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行拆动而导致商品损坏或人身危害的;六、被投诉方不明确的;七、争议双方曾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八、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行政部门己受理调查和处理的;九、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
    2023-06-07
    331人看过
  • 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包括哪些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一、绩效工资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因为绩效工资引起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二、属于劳动争议纠纷的有哪些下列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
    2023-02-25
    358人看过
  • 劳动监察对哪些举报投诉情况可以不予受理
    劳动监察不予受理的情形: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已经超过2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发生争议的事项;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或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的事项;其他。劳动监察对哪些举报投诉情况可以不予受理的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2022-07-04
    308人看过
  • 专利申请受理范围包括哪些
    1.接收国内单位或个人面交或寄交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专利申请文件。2.接收港、澳、台居民个人通过国内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专利申请文件。3.不接收境外专利申请人直接递交或通过涉外代理机构递交的专利申请文件。4.不接收PCT专利申请。5.不接收分案申请和要求优先权声明的专利申请文件。6.不接收专利申请人递交的中间文件。专利权的性质1、排他性,排他性,也称独占性或专有性。专利权人对其拥有的专利权享有独占或排他的权利,未经其许可或者出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使用,否则即构成侵权。这是专利权(知识产权)最重要的法律特点之一。2、时间性,时间性,指法律对专利权所有人的保护不是无期限的,而有限制,超过这一时间限制则不再予以保护,专利权随即成为人类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利用。3、地域性,地域性,指任何一项专利权,只有依一定地域内的法律才得以产生并在该地域内受到法
    2023-04-21
    417人看过
  • 收监执行包括哪些范围
    收监执行有以下种类及需要的条件:1.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2.被判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一定的条件,否则,就要宣告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一、监外执行和缓刑的区别缓刑与监外执行的区别:第一,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缓刑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监外执行以有碍关押执行的法定情况,也就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为条件。而缓刑则是以不致再危害社会为条件。第三,监外执行是在判决确定以后才适用的变通执行方法,在判决宣告和刑罚执行期间均可适用,并不具有考验期。而缓刑则是附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决刑罚的制度,在判决刑罚的同时即可宣告。第四,适用监外执行的条件一经消失,即应收监外执行,差别只是执行的场所不同。而缓刑只有在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漏罪,或者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关规定的,
    2023-03-22
    196人看过
  • 劳动争议一般包括哪些范围?
    劳动争议的范畴如下: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的范围劳动争议的范围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规定,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的规定,劳动争议受案范围包括: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
    2023-08-05
    386人看过
  • 劳动监察局所处理的问题范围
    劳动监察的受理范围有: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劳动监察局的职责是什么?劳动监察局的职责主要有:1、宣传国家方针政策和劳动法律、法规,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贯彻执行。2、负责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和纠正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3、负责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审理工作,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管理系统健康运行。4、负责企业欠薪保障金的受理及审核工作,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劳务派遣、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为重点的专项执法检查。5、负责对行政处理、处罚案件依法申请法院强制行工作。6、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员、协管员的业务培训工作。7、负责本区外国人就业监管
    2023-07-07
    485人看过
  • 劳动监察范围是什么
    劳动监察范围:(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劳务纠纷是否属劳动监察范围劳务纠纷属于劳动监察范围,但下列事项不属于劳动监察的范围:(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发生争议的事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支付补偿金,或者对劳动者造成损害依法应当给予赔偿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的规定处理。(2)已经提起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或者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不属于劳动监察的处理范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当事人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或者诉讼程序办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
    2023-07-31
    239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劳动监察不予受理申请
    一、什么情况下劳动监察不予受理申请劳动监察不予受理申请的情况下:1.申请事项不属于劳动监察部门的职责范围,或者不属于本级劳动监察部门的管辖范围。2.申请事项已经超过劳动监察部门规定的受理期限,或者申请人已经就同一事项向其他部门提出申请并已受理。3.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拒绝补正材料。4.申请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适用条件。二、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在哪些方面存在差异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在以下方面存在差异:1.执法主体不同,劳动监察的执法部门是劳动保障部门,劳动仲裁的执法部门是劳动仲裁委员会;2.法律地位不同,劳动监察属于行政单位与个人,而仲裁机构属于第三人;3.法律后果不同,劳动监察一般属于行政行为,仲裁机构属于民事行为。三、劳动监察投诉多久才能有所回应一般会在五个工作日内受理。劳动局投诉一般在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有效果;
    2024-01-04
    345人看过
  • 劳动仲裁受案范围包括什么
    劳动仲裁受案范围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等。一、劳动争议有哪些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关规定,劳动争议依法包括以下争议: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4、因工作时间、社会保险、休息休假、福利、培训及劳动保护发生;5、因劳动报酬、经济补偿、工伤医疗费或者赔偿金等发生;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劳动合同关系几年内诉讼有效劳动争议的时效现在是一年,自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计算。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情况:(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2023-03-25
    50人看过
  • 劳动报酬包括哪些,范围是怎样的
    一、劳动报酬包括哪些?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报酬包括三部分:(一)货币工资,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二)实物报酬,即用人单位以免费或低于成本价提供给劳动者的各种物品和服务等;(三)社会保险,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直接向政府和保险部门支付的失业、养老、人身、医疗、家庭财产等保险金。二、劳动报酬的范围有哪些?(一)计时工资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1、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2、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3、新参加工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4、运动员体育津贴。(二)计件工资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1、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
    2023-03-28
    220人看过
  • 劳动仲裁受理范围是否包括劳动合同纠纷
    一、劳动仲裁受理范围是否包括劳动合同纠纷劳动仲裁受理范围是包括劳动合同纠纷。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如下: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经济补偿或者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劳动仲裁多久作出裁决劳动仲裁一般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开始计算,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
    2024-01-08
    24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劳动监察大队的受理范围是什么,劳动监察大队有哪些受理范围?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1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范围: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
    • 劳动监察大队可以受理劳动争议吗,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受理范围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1
      《劳动监察条例》的规定,过了两年时限的不予受理。对法院判决不服重新投诉的,不属于监察大队受理范围的他们不会受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6、用人
    • 职责受理范围劳动监察部门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12
      劳动监察部门职责受理范围: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 国家监察法受监察的范围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0
      国家行政机关编辑 即国家管理机关,是国家机关的一种,它是由国家依法设立并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掌管行政事务的机关。一般来说,构成各行政机关内部的各单位,称为行政机构,综合各行政机构的整体,则为行政机关。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机构是我国国家行政机关。他们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受其监督。 国家公务员编辑 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国家行政机关任
    • 劳动仲裁中哪些范围不包括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19
      1、不属于劳动争议的案件,不在劳动仲裁受理范围内。《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七条规定,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1)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3)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4)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