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性质的认定是不是事实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2 15:43:12 124 人看过

合同的性质是指合同属于什么类型的合同,合同具有什么法律特征等,例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包合同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一、合同内容审查要点

(1)合同的合法性;

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

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

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可能承担的法律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

二、审计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1、不用,审计合同不用缴纳印花税。

2、公司与会计事务所签订的审计协议书,不需要贴印花税。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第二条第二款明确指出,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的合同不贴印花。

3、《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规定,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立合同人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关于技术咨询合同的征税范围问题,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23: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内容相关文章
  • 非法集资性质认定是怎样的
    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此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认定为刑法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实施下列行为之一,且符合第一条,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一)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
    2023-04-29
    286人看过
  • 行政确认工伤认定的性质?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工伤认定劳动关系前提是吗?申请工伤认定是以劳动关系的前提吗?工伤认定、工伤保险责任不以劳动关系为决定前提。工伤认定、工伤保险责任不以劳动关系为决定前提。具体表现是:1、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会计师事务所等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2、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对承包其工程(业务)或经营权的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
    2023-07-07
    140人看过
  • 如何认定合同成立的事实
    怎样认定合同成立的事实案情回顾: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引纠纷2002年11月9日,安*以其妻子程*为被保险人,向焦作**保险公司投保了2万元的终身保险,并交纳了首期保险费1580元。2002年11月12日,保险公司签发保险单,保险单载明:投保人为安*,被保险人为程*,合同生效日为2002年11月13日,交费日期为每年的11月13日,交费方式为年交,交费期满日为2022年11月12日,保险业务员为孔*。合同签订后,在第二年的保险费交费日,安*未向保险公司交纳第二年的保险费。2004年1月16日,孔*向公司提交了恢复合同效力申请书。同年1月19日,保险公司签发批单,批准恢复合同效力,孔*将收取的安*保险费1580元于当日交给公司,公司当日出具了收据。2004年6月14日,被保险人程*因病死亡。同年7月13日,安*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在保单复效180日内因疾病身故,属于除外责任,保险公
    2023-04-27
    296人看过
  • 肇事逃逸的性质,怎样认定
    肇事逃逸的性质是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交通肇事。肇事逃逸的性质关于逃逸行为的法律性质,刑法理论上认识不一,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罪后表现说”,认为交通肇事后又逃跑和受重伤的被害人后来又死亡,这二者之间是互相依存的,逃逸是交通肇事行为的继续,死亡是重伤后在特殊情况下的必然结果,行为人对被害人可能进一步引起的后果可能有希望或放任之心,但这一心态没有与进一步的行为相联系,也就没有独立意义,或者说,逃逸的实质是行为人在趋利避害的心理作用下,使肇事结果进一步加重的条件;二是“独立行为说”,认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是独立的犯罪行为,因此应实行数罪并罚或者按吸收犯处理;其三是“分别情况说”,认为交通肇事犯罪的行为人在犯罪后逃逸并因
    2023-07-24
    384人看过
  • 法院认定的事实是什么事实
    法官如何认定案件事实如下:1、众所周知的事实;2、自然规律及定理;3、根据法律或者说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另一事实;4、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确认的事实;5、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人民法院的主要职能: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职责: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海事等第一审案件;2、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海事等第二审案件;3、依法核准死刑案件、具有特殊情况的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和因特殊情况决定假释的案件;4、受理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5、依法审判由最高人民检
    2023-08-11
    451人看过
  • 带车求职的合同性质要怎样认定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承揽关系是完成工作的法律关系,是以承揽合同的设立为前提,合同设立的目的是完成一定的工作,工作完成的标志是工作成果的产生。因此,承揽注重的是工作成果,而不是工作本身。当然,工作成果的取得无疑要通过承揽人付出一定的劳务,但承揽法律关系却不是提供劳务。承揽人如果仅仅进行工作而没有工作成果,对于定做人来说就没有任何意义。承揽关系的标的具有特殊性。即承揽关系的标的是一定的工作成果或工作要求,但这个工作成果或要求在合同订立时却是看不见或不存在的,只有通过承揽人的承揽行为来完成。另一方面,承揽关系的标的虽在合同成立时并不存在,但已是特定化了的物。因为定做人提出的要求,就是承揽工作成果特定化的依据,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须符合定作人的设计和要求。那什么又是“劳动关系”从我国《劳动法》中所规范的劳动关系看,劳动关系是一种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结合关系,它的本质是强调劳动
    2023-05-04
    107人看过
  • 认购金是否具有定金的性质?
    认购金不具有定金的性质,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住房认购金和定金是有区别的。两者不一样。签订认购书、交纳认购金不是法律规定的必经过程,而是房地产交易领域的一种习惯做法。定金是一种合同履行的担保,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签订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以向另一方给付定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一、租房遇到黑中介不退定金应该怎样办租房遇到黑中介不退定金应该这样办:1、租赁定金和定金的区别,虽然定金和定金只是一个词的区别,但两者的法律性质是不同的。定金是一种双向担保方式。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到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押金是预付款;2、合同未履行的,双方未约定定金的,应当返还定金,如果把押金交给房产中介,一般是不能退的,因为交了定金,中介会让房东留住房子,放弃租给别人的机会。二、订金和定金可以退吗?定金是一个法律概念,能通过“定金罚则”对合同的履行提供一个担保。给付定金的一
    2023-06-26
    423人看过
  • 受贿罪的性质认定
    (一)个人受贿罪的性质认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受贿案(第385条、第386条,第388条,第163条第3款,第184条第2款)规定: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即自己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及其所形成的便利条件。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受贿罪。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才能构成受贿罪。但是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实现,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
    2023-03-06
    436人看过
  • 外卖骑手的合同性质应如何认定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看,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应从以下三个方面综合判断:首先,是否有劳动力换取劳动报酬的合意;其次,是否具有人格从属性;最后,是否具有经济从属性。1.是否具有劳动力交换劳动报酬的“合意”这种“合意”要求双方存在“劳动者出卖自己的劳动力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支付相应劳动报酬”的意思表示,这是劳动关系成立的前提条件。司法实践中,有的骑手随意加入某个送餐团队,又拒绝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甚至连自己工作的公司名称都不清楚,则可认定双方没有缔结劳动关系之合意,司法实践中一般不支持劳动者确认劳动关系的诉请。2.是否具有人身从属性劳动者的人身从属性是劳动者将自己置于企业的控制管理之下,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会对劳动者内心产生强制干预,双方存在明显的隶属关系。根据平台用工的经营管理模式和特点,审查骑手对每
    2023-03-08
    332人看过
  • 著作权中的实质性相似如何认定
    著作权中的实质性相似在进行认定的时候,是需要根据不同的方法来判断。目前,我国对实质性相似进行判断的模式主要有4种。第一种是整体观感法。在整体抄袭或较为明显抄袭的情形下,适用整体观感法的情况更为普遍,这种比对方法更加简便和直接,不需要太多的技巧和技术的分析,从整体上判断作品抄袭的痕迹明显,很容易做出构成实质性相似的结论。第二种是抽象测试法。在一些作品本身相似度很难判断的情况下,仅靠整体观感法难以做出准确的结论,需要对作品的独创性元素进行划分,并作细致的比对分析。第三种是抽象测试法与整体观感法(内外部测试法)相结合。在有些案件中,会在应用抽象测试法的基础上,对作品的实质性相似做出比对和说明,同时还会以整体观感法来强化和佐证这种判断。第四种是抽象测试法。目前,在有些案件的判决中,业界会肯定抽象测试法的科学性,法院对此也会进行详细的说理和论证。值得一提的是,业界在运用抽象测试法的同时,还对整体观感
    2023-03-01
    331人看过
  • 如何认定改变注册商标的实质性
    认定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标准是:对注册商标进行局部或者较轻微的改动,如改变注册商标中文字部分的字形、字体、简繁写等,或者在不敢变注册商标图形主体的前提下,对图形部分作稍微的改动或增减等。一、商标有效期是多久商标有效期为十年。商标是用以识别和区分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品牌或品牌的一部分在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注册后,称为“商标”。商标受法律的保护,注册者有专用权。国际市场上著名的商标,往往在许多国家注册。中国有“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之区别。注册商标是在政府有关部门注册后受法律保护的商标,未注册商标则不受商标法律的保护。二、侵权商标的抗辩事由有哪些1、通用名称对注册商标或非注册商标的抗辩如果商标是约定俗成的商品通用名称,且使用地域
    2023-02-27
    486人看过
  • 黑白施工合同中如何认定实质性内容变更
    招投标双方在同一工程范围下另行签订的变更工程价款、计价方式、施工工期、质量标准等中标结果的协议,应当认定为实质性内容变更。中标人作出的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购买承建房产、无偿建设住房配套设施、让利、向建设方捐款等承诺,亦应认定为变更中标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备案的中标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工程因设计变更、规划调整等客观原因导致工程量增减、质量标准或施工工期发生变化,当事人签订补充协议、会谈纪要等书面文件对中标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进行变更和补充的,属于正常的合同变更,应以上述文件作为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依据。施工合同备案是由建设单位办理的,这是不难回答的问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行备案制度,这是法律规定的众多制度之一。而具体说来,我国的建设单位在订立施工的正式书面合同的一个星期内,也就是七天内,是必须向有关的单位主动备案登记的。一、施工合同备案部门在哪里办理施工合同备案部门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2023-03-14
    458人看过
  • 否认犯罪事实如何定性
    一、否认犯罪事实如何定性随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被新刑诉法正式确立施行后,理论界对于“坦白”与“认罪”之间的关系以及在量刑过程中是否重复评价等争议讨论颇多,而较少关注辩护律师的无罪辩护与被告人坦白情节的认定之间的关系问题。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被告人在侦查阶段坦白相关犯罪事实,公诉机关也在起诉书中对被告人构成坦白予以认定,在法庭调查阶段被告人对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也予以认可,但在法庭辩论阶段被告人让辩护律师替代自己进行辩论,而辩护律师却提出此案存在证据方面问题进而否认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实践中对此类案件是否认定坦白存在争议,同时也对辩护律师否认犯罪事实的性质有不同认识。有观点认为,由于被告人将法庭辩论这一辩护权交由辩护律师行使,而辩护律师对于起诉书中的犯罪事实予以全盘否认,因此坦白情节不应当予以认定。也有人提出,法庭辩论阶段辩护律师否认犯罪事实存在的行为并不影响被告人坦白情节的认定。本文从以下
    2023-03-27
    250人看过
  • 工伤认定书性质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工伤认定书事进行工伤赔偿的一个重要的文书。在我国工伤认定书是给单位吗?工伤认定书下来之后一份给所在单位,一份给工伤人员。工伤认定书下来是一式两份的,一份给所在属单位,一份由受伤害者自己保存。但是领取工伤决定书的时候是必须有受伤者本人到场或者必须有受伤害者本人授权单位才能领取。这是防止单位私自领取后不给受伤害者。一、工伤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
    2023-04-02
    27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内容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等; 3、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 4、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除此之外,合同还可... 更多>

    #合同内容
    相关咨询
    • 实际合同性质不能有哪些认定标准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02
      合同不能履行的认定标准:出现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债务人因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原因失去履行能力。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 实质性辞退的认定是什么意思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18
      离职一般是工人对公司不满意主动申请的行为,公司一般不给赔偿。被辞退,是因为公司对员工不满意主动对工人采取的措施,会给适当的补贴。
    • 委托理财合同的性质认定和法律性质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5
      1、委托合同关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六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 事故性质与认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28
      主要借鉴于刑法,关于对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相关司法解释。 事故的性质可分为以下几种:自然事故,技术事故,责任事故。 1、自然事故是指自然原因而引起的事故,这种自然原因不依人们的意志为转移,非人力所能控制,因而行为人对于由于自然原因所造成的损害结果,客观上没有因果关系,主观上没有罪过,不应对其承担刑事责任。 2、技术事故是指因技术设备条件不良而发生的事故。技术事故由于是技术设备条件造成的,因而具有不可避
    • 备案合同外另行签订实质性内容不同的合同如何认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2-24
      未备案的合同不应认定为黑合同。 因为备案与否并非合同生效的条件,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尽管与备案的合同有实质性内容的不同,但并非不能作为结算的依据。 此处对合同的认定,应以该合同是否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是否体现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