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与无效合同的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19:11:00 85 人看过

一、撤销权与无效合同的区别

1、二者产生的原因不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而合同无效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

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中,是撤销权人决定是否变更、撤销合同,其他机关、团体、个人都无权干预;而合同无效中,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有主动干预权。

3、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并非当然无效,其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而合同无效是当然无效、自始无效,且不能变更。

4、对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超过行使期限,合同有效,不得行使撤销权;而合同无效,则不存在期限的限制。

二、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方式

一种观点认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由享有撤销权主体资格的人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提起请求,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依法立案、审理并作出撤销合同的裁判;另一种观点认为,合同撤销权的行使,不一定必须通过诉讼、仲裁的方式。如果撤销权人主动向对方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而对方未表示异议,则可以直接发生撤销合同的后果。如果对撤销问题双方产生争议,则必须提起诉讼或仲裁,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裁决。因为合同撤销权在性质上也属于一种形成权,因而根据形成权的特点,撤销权的行使,为撤销权人单方的行为,无须相对人表示同意。

另一方面,《民法典》规定的“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仲裁机关予以撤销”并不能等同于“应当或必须请求人民法院、仲裁机关予以撤销”,前者是种授权性规范,后者是强制性规范,“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并不排除撤销权人可以直接向相对人行使撤销权,并能产生撤销权的效力。

三、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

1、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是在受欺诈人因欺诈行为发生错误认识而作意思表示的基础上产生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所谓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为实现某种目的,串通一气,共同实施订方合同的民事行为,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损害的违法行为。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也称为隐匿行为,是指当事人通过实施合法的行为来掩盖其真实的非法目的,或者实施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是在内容上是非法的行为。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在法律、行政法规无明确规定,但合同又明显地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时,可以适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条款确认合同无效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约目的、订约内容都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23: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无效合同相关文章
  • 可撤销合同无效合同可变更合同区别
    1、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的种类有:(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2、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的区别在于:无效合同是由于合同的成立要件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绝对无效的合同,这种合同不存在转化为有效的可能性,合同自成立以来,未曾生效过,因为法律对其作出了根本的否定性评价;可撤销的合同,其法律效力处于不确定的变化状态之中。对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当人有权诉请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当事人的撤销权因以下原因消灭:(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庆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一、什么是可撤销合同可撤销
    2023-04-04
    67人看过
  • 合同无效和合同撤销的区别及辨析方法
    二者的区别在于:1、无效合同是自始无效的,对合同当事人自始至终没有约束力,可撤销合同是合法成立生效的,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无效;2、无效的情形与可撤销的情形不同。可撤销的情形为: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3、确认无效不受期限限制,但是行使撤销权受到1年除斥期间的限制;4、法律后果不同。合同欺诈与合同无效的区别(一)借款人提供虚假信息骗取银行贷款属于可撤销合同而非无效合同依照《民法典》第144条、第146条、第153条以及第154条的规定,以下情形应认定合同无效: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4.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5.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借款人提供虚假信息骗取银行贷款属于合同欺诈,不属于合同无效,切莫混淆两者的构成
    2023-07-03
    177人看过
  • 撤销权与确认无效后果有什么区别?
    1、二者产生的原因不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而合同无效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中,是撤销权人决定是否变更、撤销合同,其他机关、团体、个人都无权干预;而合同无效中,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有主动干预权。3、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并非当然无效,其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而合同无效是当然无效、自始无效,且不能变更。4、对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超过行使期限,合同有效,不得行使撤销权;而合同无效,则不存在期限的限制。一、合同撤销权怎么行使可撤销合同中行使撤销权时,应当遵循下列规则:1、行使撤销权的主体要合格法律规定撤销权的目的,是保护因合同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而在利益上受到损害
    2023-03-05
    141人看过
  • 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主要表现在效力和期限不同
    一、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主要表现在效力和期限不同无效合同与可撤销的合同都会因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而使合同不发生效力,从法律后果上来看具有同一性。但两者之间的区别也是比交明显的。有的学者认为,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主要有3个,即:1、“从内容上来看,可撤销合同主要涉及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据此,法律将是否主张撤销的权利留给撤销权人,由其决定是否撤销合同。而无效合同在内容上常常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此类行为具有明显的违法性,因此对无效合同的效力的确认不能由当事人选择。即使对无效合同不主张无效,司法机关和仲裁机构也应当主动干预,宣告其无效。”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值得商榷。合同无效的主张或请求应当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的权利,其有权决定是否行使这一权利。2、可撤销合同未被撤销以前仍然是有效的,而且根据我国的规定来看,撤销权人亦可要求不撤销合同而仅要求对合同予以变更,这就表明了可撤销合
    2023-06-09
    297人看过
  • 无效与可撤销的合同类型
    (一)根据《民法典》之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违背公序良俗;3、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4、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5、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6、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二)合同可撤销的情形:1、基于重大误解而实施的;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3、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4、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一、比较无效合同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区别(一)无效合同是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二)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是合同已经成立,因为存在法定事由,允许当事人申请变更或撤销全部合同或部分条款的合同。二、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关系无效
    2023-06-24
    279人看过
  •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都有哪些种类,他们的区别何在?
    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是:第一、二者产生的原因不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以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而无效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第二、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中,是撤销权人决定是否变更、撤销合同,其他机关、团体、个人都无权干预;而无效合同中,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有权主动干预。第三、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并非当然无效,其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而无效合同是当然无效、自始无效,且不能变更。第四、对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超过行使期限,合同有效,不得行使撤销权;而无效合同,不存在期限的限制。一、口头合同可不可以撤销如果双方口头同意撤销合同的,属于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是有法律效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
    2023-03-11
    440人看过
  • 商标局无效与撤销有哪些区别
    一、商标局无效与撤销有哪些区别1、导致注册商标可撤销与注册商标无效的原因不同注册商标无效是因为直接违反了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侵犯到了国家的法律秩序和公共利益,因而是当然的无效、自始的无效、绝对的无效;注册商标可撤销是因为注册商标在申请注册过程中和获得注册后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只是当时合法权利人未发现。如果在合理期限内(比如5年内)权利人发现自身的权利受到侵犯,则可以向商标行政管理机关提出撤销注册商标的申请;2、处理程序不同由于无效的注册商标直接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从而侵犯了国家的法律秩序和公共利益,因此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应当由商标行政管理机关依职权主动做出,但是并不排斥社会公众对注册商标的效力进行监督;注册商标可撤销的申请一般只能由利害关系人提出,商标行政管理机关一般不得主动撤销,必须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撤销注册商标;3、撤销的效力与无效的效力不同前面已经提到,注册商标无效
    2023-04-13
    87人看过
  • 无效合同存在变更吗,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一、无效合同存在变更吗无效合同是由于合同的成立要件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绝对无效的合同,这种合同不存在转化为有效的可能性,合同自成立以来,未曾生效过,因为法律对其作出了根本的否定性评价。而合同变更,则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关系之外,原合同关系有对价关系的仍保有同时履行抗辩;原合同债权所有的利益与瑕疵仍继续存在,只是在增加债务人负担的情况下,非经保证人或物上保证人同意,保证不生效力;物的担保不及于扩张的债权价值额。变更合同的前提是合同有效,对于无效合同是不存在变更的。二、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有:1.产生的原因不同。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3.法律效力不完全相同。4.法律责任不同。5.期限限制不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
    2023-06-19
    165人看过
  •  探讨合同的撤销与无效性:区分及影响
    区别在于:1、无效的合同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对当事人没有法律约束力;可撤销的合同在撤销之前仍然是有效的,但一旦被撤销,合同自始无效;2、无效合同包括以下情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签订的合同等;可撤销合同包括发生重大误解、显示公平等情况。区别在于:1、无效的合同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对当事人没有合同约束力;可撤销的合同在撤销之前仍然是有效的,但一旦被撤销,合同自始无效;2、无效合同包括以下情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签订的合同等;可撤销合同包括发生重大误解、显示公平、被欺诈、被胁迫等情况。 无 效 合 同 与 可 撤 销 合 同 的 差 异 及 应 对 策 略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是两种不同的民事法律行为。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产生的原因、认定程序的启动、法律效力、法律责任和期限限制等方面。无效合同是指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2023-09-26
    429人看过
  • 合同的撤销与效力:区分与分析
    与无效合同相比,可撤销合同在撤销前已经生效。在被撤销以前,其法律效果可以对抗除撤销权人以外的任何人。而无效合同在法律上当然无效,从一开始即不发生法律效力。而且可撤销合同的撤销,应由撤销权人以撤销行为为之,人民法院不主动干预。无效合同在内容上具有明显的违法性,故对无效合同的确认,司法机关和仲裁机构可以主动干预,宣告其无效。未生效合同和无效合同有什么区别未生效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两者的法律意义不同。合同有效还是无效,其法律意义体现了国家对该合同作出肯定性或否定性评价,无效合同的评价不以合同是否生效为基础,无效合同成立时其内容就决定了它不会发生法律效力。未生效的合同则不同,其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它可能成为有效合同,也有可能成为无效合同。2、两者的决定因素不同。合同有效还是无效,取决于国家意志和法律的强制性、限制性规定。而合同生效还是不生效,取决于特定法律事实的确定,特定法
    2023-07-17
    200人看过
  • 效力待定合同无效合同的区别,效力待定合同可以撤销吗
    效力待定合同无效合同的区别在于效力的形态不同、无效的原因不同。其合同是可以撤销的,相对人是有撤销的权利,并且撤销一般都是以通知的形式做出的。一、效力待定合同无效合同的区别效力待定合同无效合同的区别如下:1.效力形态不同(1)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尚不确定,只有经由特定当事人的行为,才能确定合同是否生效(2)无效合同的效力形态是终局的,无效合同因为严重欠缺合同的生效条件而自始、绝对、永久不发生效力。2.无效的原因不同(1)效力待定的合同中的权利人未对行为人的行为进行追认的,则效力待定合同确定不发生效力。(2)无效合同因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而自始无效。二、效力待定合同可以撤销吗效力待定的合同可以撤销。合同善意相对人在权利人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
    2023-06-04
    413人看过
  • 撤销、撤回与吊销的区别
    撤回是一项民事权利,比如撤回意思表示。撤销权一般情况下多见于债权的相关事务。吊销是有关部门对不法主体的一种行政处罚手段,一般带有强制性。注销是一种丧失效力的行为,《行政法》中的注销是指收回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公告行政许可失去效力。撤销、吊销、注销许可证的区别是什么撤销、吊销、注销行政许可,三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从逻辑外延看,撤销包含了吊销。撤销是因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过错,或者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出现变化,或者为了公共利益,可以中止行政许可;也可以是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采取严厉的行政处罚,强行中止行政许可。而吊销则专指行政处罚,是撤销的后一种情况。注销是行政机关和被许可人双方都没有过错,不属于行政处罚,除被许可人自己申请注销外,也可能是被许可人自身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客观外界的原因,保留这种行政许可已经失去意义,行政机关依法予以注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一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
    2023-07-20
    355人看过
  • 合同的撤销权与无效的联系是什么
    合同的撤销权与合同无效的联系是当事人行使撤销权撤销合同后,合同自始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一、宅基地房屋买卖无效怎么办?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宅基地房屋买卖无效的处理办法如下:1、行为人因该买卖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2、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2023-02-22
    152人看过
  • 合同无效、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以及合同无效和合同被撤销的区别是什么
    一、合同无效、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合同无效、被撤销的法律后果:1.无效或者可撤销的合同在被认定无效或者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2.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3.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4.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因此损失的还要根据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二、合同无效和合同被撤销的区别是什么合同无效和合同被撤销的区别有:1.产生的原因不同。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3.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而无效合同是当然无效、自始无效。4.对于可撤销合同,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超过行使期限,合同有效,不得行使撤销权;而无效合同,不存在期限的限制。三、合同无效和合同被撤销的情形合同无效的情形: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
    2023-06-19
    281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1、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自始无效,主要是指是自合同成立之时合同就没有法律效力。这是因为,合同无效的原因常常存在于合同成立之际。因为,尽管确认合同无效,撤销合同的行为的发生与合同成立有一定的时间间隔。但确认和撤销的行为是具有溯及力的... 更多>

    #无效合同
    相关咨询
    • 合同所说的撤销权和撤销权时效时效区别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 新对撤销权是怎样规定的,撤销权与无效行为区别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新破产法对撤销权是怎样规定的在新破产法草案中,首先,区分规定无效行为与可撤销行为。将隐匿、转移财产,捏造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债务的行为规定为无效行为;破产企业的董事、经理及其他负责人利用职权获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业财产的行为,也属于无效行为。无论何时发现,管理人均应追回财产。其次,将撤销权的构成期间根据不同行为的危害程度区分规定,并适当延长。如对债务人已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
    • 无效之诉与撤销之诉的区别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01
      1、两者的原因不同。变更、可撤销合同的原因主要包括重大误解、明显不公平和乘客危险、欺诈胁迫和不危害国家利益;合同无效的原因主要包括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2、识别程序的启动是不同的。在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中,撤销权人决定是否变更或撤销合同,其他机关、团体和个人无权干预;在合同无效时,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有主动干预的权利。3、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当然无效,在被撤
    • 简述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和法律后果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5-28
      合同无效和被撤销后的财产责任在合同当事人已经给付财产或者遭受损失的情况下,合同无效和被撤销后,必须涉及到财产责任的承担
    • 合同无效与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有何区别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09
      合同无效和被撤销的具体法律后果有: 1、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2、当事人应当返还取得的财产; 3、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4、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5、各方按照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