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补偿协议丢了怎么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8 19:10:48 67 人看过

(一)对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的房产,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即可。

(二)对没有办理房产登记的房产,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便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而无法变更房屋所有权的问题。

(三)向开发商说明情况,协商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并就所支付购房款事宜要求开发商出具相关证明。

一、房屋拆迁补偿协议需要全家签字吗

房屋拆迁过程中一般户主签字就可以,如果认为不合理可以及时找征收部门协商处理。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所谓合法行为,是指按照房屋拆迁法规规定的要求而实施的行为。

二、房屋拆迁补偿公证该怎么办理

办理房屋拆迁补偿公证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件(法人要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代管人、管理人要提交代管权或管理权资格证明)及其复印;

(二)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他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三)区、县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

(四)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拆迁公告、建设章程及方案等;

(五)被拆迁房屋的产权或使用权证件及其复印件;

(六)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文本;

(七)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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