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付款合同的法律特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4 21:32:20 194 人看过

1、标的物的先行交付性。分期付款买卖是“物先交付型”买卖,即出卖人将买卖标的物一般在买受人第一次支付价款时即刻交付给买受人。

2、价款的分期给付性。买受人的价款是按一定的期限分阶段支付的,即买受人在占有标的物之后,需分两期以上的次数支付价款,否则则不属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一、分期付款买房合同违约金是多少钱

购房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标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仅规定违约金的支付比例不得超过造成实际损失的30%,否则在法律上是不可接受的。在具体情况下,应由双方根据购房合同的具体条款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第五百八十一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根据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其负担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

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若标的物的质量不符合约定,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仍然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可以按照标的物的性质、损失的大小,合理的要求对方承担修理、重做、更换、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分期到期价款的,出卖人一般有两种处置原则:

1、买受人继续履行分期付款的协议,鉴于买受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间支付价款,应当支付违约金,对违约金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照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延期付款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分期付款的买受人违约,未支付到期价款达到全部价款5分之一的,

出卖人有权要求其支付全部价款或解除合同收回标的物,同时要求其支付标的物的使用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5日 05: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买卖合同逾期付款的法律条款
    一、买卖合同逾期付款的法律条款《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八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应当支付价款之日,买受人不自觉履行的,视为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是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才视为买受人违约。《买卖合同解释》第二十四条第四款:“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关于罚息利率问题。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
    2023-05-03
    418人看过
  • 预售合同写的分期付款合法吗
    此举合法合规。期房所签署的乃是预售合同。所谓“期房”,是指房地产开发商自其成功获取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日起,直至最终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为止,在此时间段内所销售的商品房均可被定义为期房。因此,对于想在此阶段购房的业主来说,他们必须签署预售合同以确保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的
    2024-05-04
    289人看过
  •  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征及其表现形式
    这段内容描述了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征,包括标的物为货币、转让货币所有权、有偿合同和要式合同等。同时指出,在人民不是主要标的物的情况下,借款合同的标的物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其他需要使用外汇贷款的单位。以下法律特征的借款合同,其标的物为金钱:1.借款合同的标的物为货币。2.借款合同的标的物为金钱。3.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货币。人民不是我国借款合同的主要标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其他需要使用外汇贷款的单位借贷则使用外币。2.借款合同是转让货币所有权的合同。当贷款人将借款即货币交给借款人后,货币的所有权移转给了借款人,借款人可以处分所得的货币。3.借款合同一般为有偿合同。4.借款合同一般为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8 . 借 款 合 同 的 外 汇 管 理 要 求借款合同是指出资人和借款人之间约定的,以货币形式借入资金,并按照一定利率和期限进行还款的合同。在跨国交易中,由于外汇汇率和汇款费用等因素的
    2023-09-04
    201人看过
  • 汇票付款的特征
    汇票付款行为的特征如下:1.汇票付款是由付款人或担当付款人(我国票据法上称“代理付款人”)所为的行为。根据票据法原理,汇票付款是第一债务人的行为,仅应由付款人单方履行;但按照不同国家的票据法,该债务履行行为也可根据票据上记载由担当付款人代理进行,或者由参加付款人参加履行。在由付款人直接履行汇票付款的情况下,原有的汇票关系将完全消灭;但在由担当付款人或参加付款人替代履行付款的情况下,担当付款人或参加付款人依票将代位取得票据求偿权,故原有汇票关系并不完全消灭。在票据法理论中,历来有学者主张仅将付款人从事的支付票款行为称为票据付款,而将担当付款人或参加付款人替代支付的行为定义为“广义的票据付款”。2.汇票付款是票据债务人支付票据金额的债务履行行为。在性质上,汇票付款行为不等同于创设票据关系或变更票据关系的票据行为,它实质上是票据权利的实现或者票据上债务的履行;同时汇票付款也不等同于追索权的行使或
    2023-04-21
    431人看过
  • 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征和必备条款是什么
    一、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征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征如下:1.民间借款合同是不要式合同。民间借款合同的形式可由当事人自行确定,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2.民间借款合同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有偿借款合同就是借款人要向贷款人支付利息,与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关系中发放贷款是贷款人的经营业务不同,民间借款合同的贷款人不是以经营贷款为其业务,借给他人款项是否收取利息由当事人自主协商确定。如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民法典》作了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二、借款合同的必备条款借款合同一般应包括以下这些必备条款:1.借款种类。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2.借款币种。借款币种即借款合同标的的种类。3.借款用途。借款用途是指借款使用的范围和内容。4.借款数额。借款数额,是指借贷货币数量的多少。5.借款利率,利率
    2023-05-03
    92人看过
  • 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和法律风险
    一、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如下:1.单方制定、不可协商。格式条款的使用者预先将自己的意思表示于文字,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方并不参加合同条款的制定,也没有进行协调的余地,而只能对之表示全部接受或者全部不接受。2.规格化、定型化。从合同内容方面来说,格式条款的内容为一个整体,不允许变更,除了缔约时间、对方当事人和标的数量等,合同双方主要的权利义务都已经定型化。格式条款一经制定出来,就会在较长的时间内保持稳定,对所有不特定人同等对待。3.对象广泛、重复使用。适用对象的广泛性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预先拟定的格式条款适用于与其交易的所有同类交易对象,即只要这些对象与其交易,都以该格式条款作为基础。反复使用,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多次使用该格式条款,而不是为某一次或几次特定的交易而专门拟定的条款。二、格式合同的法律风险格式合同的法律风险主要有:1.有违公平的风险;2.免责条款风险;3.格式条款无
    2023-06-19
    165人看过
  • 赠予合同的法律依据和法律特征
    一、赠予合同的法律依据赠予合同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第六百六十条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二、赠予合同的法律特征赠予合同具有如下的法律特征:1.赠与合同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2.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赠与合同以赠与人将其财物给予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财产为内容。3.赠与合同是无偿合。无偿并不绝对化,法律允许附义务的赠与存在,但此种义务与赠与利益相比非常微小。4.赠
    2023-04-30
    490人看过
  • 汇票付款的行为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付广义的付款是指一切汇票债务人依照票据文义向债权人支付票据金额的法律行为;狭义的付款,是专指汇票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向持票人支付汇票金额,以消灭汇票关系的行为。汇票之付款类似类似一般债务之清偿,皆以消灭债务为目的,但二者在消灭债务之方法上稍有不同。付款无须于票据上为意思表示,故非属票据行为,但它是与票据有关的重要行为,毕竟签发票据的最终目的在于付款。付款旨在消灭汇票关系,是票据的终点,是完成汇票经济使命的最后一个阶段。汇票的付款行为,具有如下法律特征。第一,汇票付款是付款人或担当付款人所为的行为。付款的目的就是在于消灭汇票关系,因此,只有当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依照票据法规定履行付款义务时,票据的职能才得以最后实现。第二,汇票付款是票据债务人依据票据文义支付票据金额的行为。汇票债务人严格按照票据文义支付票据金额,也标志着票据权利的实现,它既不同于创设或更改票据关系的行为,也不同于追索权的行使或票
    2023-04-21
    270人看过
  • 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的法律特征
    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和形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法律效力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应当返还合同取得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不需要返还的,应当给予折扣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说,合同确认无效后,违约方除赔偿对方遭受的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责任,但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是什么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不同的法律意义;权利义务不同;性质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一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一方以法律形式掩盖违法目的;4、一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一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
    2023-07-07
    140人看过
  • 分期付款合同模版中的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四条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分期付款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买受人不是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而是按照约定期限分批支付价款。但不能简单地以合同中有分几次支付价款的约定就认为属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所分期之“期限”的特点是确定能够到来的,且不属于付款“条件”。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问清楚利率、手续费是多少,有无保险费、管理费、担保费等额外费用。一般分期付款只需额外付利息或手续费,但有些商家还会附加所谓的保险费、管理费、担保费等霸王规定。而且通常会催促草草签订合同,不会详细的说明。按照国家对高利贷的标准,凡是利息比银行同期高出4倍以上的就属于高利贷。也就是说分期贷款利率本身不
    2023-06-25
    406人看过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法律特征分析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本罪的法律构成特征:侵犯客体为国家的金融信贷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只能是直接故意。但行为人不能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上述即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法律特征,也是本罪的构成条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哪些法律特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法律特征有:1、对象要求:侵犯的对象为复杂对象,既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2、客观方面: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非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或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偿还本息,扰乱金融秩序;3、主要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构成犯罪;4、主观方面:主观上是故意的,即行为人必须知道自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会造成扰乱金融秩序
    2023-07-01
    243人看过
  • 合伙合同的法律性质以及特征?
    一、合伙合同的法律性质合伙合同的法律性质一般会认定为双务合同,由合伙合同内容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所决定。具体体现在:1.合理取得合伙赢利的权利和合理分配合伙利益的义务;2.参与合伙事务管理的义务与请求对方参与合伙事务管理的权利;3.合伙当事人的出资义务和请求对方出资的权利。二、合伙合同的特征是什么合伙合同的法律特征是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普通合伙人须参加合伙事业的经营管理、合伙人必须有共同的经济目的、普通合伙人之间负连带无限责任、只提供资金而不参加合伙事业的经营管理只能是有限合伙人。《合伙企业法》第十九条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三、合伙合同的权利义务合伙合
    2023-06-06
    162人看过
  • 借名借款的法律特征
    1、借名的合意性?在借名过程中,实际用款人与名义借款人在借用名义上是双方达成一致认可的,双方的意思表示是同一的,名义借款人同意实际用款人可以出借自己的名义进行,并且将所借款项交给实际借款人使用。若不存在合意性,则不可能形成借名,可能形成冒充他人名义借款。2、名义借款人必须具备借款能力和还款能力在利用名义借款人的名义进行对外借款时,出借人首先要对民意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进行认同,或者是说出借人。对实际用款人的存在,并有实际用款人进行还款的情况是知晓和同意的,出借人对实际用款人的还款能力也是相信的。3、所借款项的使用权与归属权相分离名义借款人获得的借款资金,从名义借款人和出借人签署的借款协议来看,所借资金归属于名义借款人使用,但在资金的实际使用中,是由实际用款人而非名义借款人进行使用和支配。一、借条上写今借与今借到有什么区别单从字面上的文义理解,借仅指的是双方形成了借贷的合意,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借
    2023-03-08
    91人看过
  •  委托合同的法律性质及其法律特征
    委托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具有以下特征:1. 以相互信任为基础;2. 受托人接受委托并承担义务;3. 委托人明确表达需求和期望;4. 受托人履行职责并保持透明度和保密性;5. 委托合同可以约定执行方式和标准,以及解决争议方式;6. 签署时生效,双方有义务履行合同约定。委托合同的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受托人以委托人名义处理事务,且委托合同可以有偿或无偿。委托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以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相互信任为基础;2、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并承担相应的义务;3、委托人明确表达其需求和期望;4、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履行职责,并保持透明度和保密性;5、委托合同可以约定具体的执行方式和标准,以及合同的终止和解决争议方式;6、委托合同在签署时生效,双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2、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3、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4、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2023-09-03
    406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银行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银行借款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9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的合同。展开来说,借款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将金钱或物品移转于他方,他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将同等种类、数量、品质的物返还的协议。那么银行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银行借款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
    • 电子合同的特征有哪些合同的法律特征是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7
      电子合同订立的整个过程所采用的是电子形式,通过电子邮件、EDI等方式进行电子合同的谈判、签订及履行等。这种合同方式大大的节约了交易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电子合同的交易主体可以是地球村的任何自然人和法人及其相关组织,这种交易方式当然需要提供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如建立信用制度,让交易的相对人在交易前知道对方的资信状况,在世界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信用权益必将成为一种无形的财产。
    • 分期付款买卖法的分期付款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09
      分期付款买卖法的法律性质应为一部信用交易法。分期付款买卖实质上是买卖的一种特殊类型,但这种买卖方式中附载有卖方对买方的信用供给,因而分期付款买卖法既不是单纯的买卖法,也不是单纯的关于信用的法,而是两者兼而有之,是信用交易法。 分期付款买卖性是一部经济活动法,首先其立法目的是确保信用交易的公正,规范信用交易的秩序,在兼顾买卖双方的利益的基础上,更侧重于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因而它带有明显的国家干预经济
    • 分期付款车辆质押合同的基本特点与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4-11-23
      分期付款车辆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押人和质押权人的基本信息、质押车辆的基本信息、已还和未还金额、借款履行期限及利息、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的方式等。设立质权时,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
    • 合同中预付款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2-27
      一、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 此外,法律对预付款的使用有严格规定,当事人不得任意在合同往来中设置预付款项,而对定金则无此限制。 二、预付款的特点: 1、预付款的数额没有任何限制; 2、预付款为主合同给付的一部分,当事人关于预付款的约定,具有诺成性,不以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 3、预付款为价款一部之先付,在性质上仍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