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1 15:52:52 312 人看过

土地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在土地承包期限内,如承包方私自变更土地使用用途、不按照约定缴纳土地租金等,发包方可以依照双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协议向承包方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同样地,如发包方强行干涉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或强行收回土地,承包方也可通过诉讼维权。

一、土地承包合同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土地承包合同的成立条件为承包方与发包方均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解除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2、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熟的。3、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全部迁徙并落户外地的。4、承包方丧失劳动能力,无力继续耕种土地,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5、由于国家建设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准占用的。6、由于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全部承包土地严重破坏,承包合同全部无法履行的。7、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和承包合同的约定,闲置荒芜承包的耕地且己2年以上的,由发包方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所发包的耕地。8、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且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承包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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