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责任原则,是指在跨界损害案件中,不论起源国是否有过失,只要对他国造成了损害,起源国就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首先,起源国因进行不符合国际法的活动而造成跨界损害时,必须对受害者承担严格责任,不能予以免除。其次,起源国对有关国际法不禁止行为所引起的跨界损害,一般也要承担严格责任,因为国家在行使利用本国资源的主权权利时,负有不得损害国外环境的义务,这已经成为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无过错责任又称“无过失责任”。法律责任的一种。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及其所造成的损害在主观上没有过错(故意或过失)的情况下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伴随近代科学技术和工业大生产的发展而产生。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迅速发展,危险增加,事故和公害增多,而要证明侵害人有过错往往有困难,尤其是大型危险性工业的兴起,随时可能给他人造成损害。为了保障社会安全和人体健康,约束和预防事故的发生,世界各国陆续在民事立法、经济立法和行政立法中规定了无过错责任原则。
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社会保险监督工作由各级政府负总责,行政主管部门负管理监督责任,经办机构负具体责任。对因法规政策不落实和基金管理不到位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对重大问题隐瞒不报的,取消对该地方、部门或单位的相关奖励,取消有关责任人员评比先进、劳模等资格,并追究责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等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第一百八十一条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第一百八十二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一百八十四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第一百八十五条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第一百八十七条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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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错责任与相关责任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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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侵权责任和无过错严格侵权责任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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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责任与无过错责任区别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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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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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04一、严格侵权责任原则适用的情形1、一般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2、过错推定原则情形;3、无过错责任原则情形;4、公平责任原则情形。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条件无过错责任原则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适用,不能随意扩大或者缩小其适用范围。规定的典型的适用无过错责任的案件有:产品缺陷致人损害、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环境污染致人损害、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等损害赔偿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条无过错责任行为人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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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责任是否等于无过错责任澳门在线咨询 2023-03-29严格责任是否等于无过错责任 按照我国学者的一般解释,严格责任是指违反合同义务的当事人无论在主观上是否有过错,都应承担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此观点有一定道理。但笔者认为,严格责任实乃英美法上之词源,其本身的概念范围并不确定。而严格责任又被我国学者规定进《民法典》之中的事实就使得我们更加难以理解。实际上,侵权编中的严格责任大致等同于无过错责任,它与合同编上的严格责任是不尽相同的。在《民法典》严格责任的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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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过错责任和严格责任的区别陕西在线咨询 2021-10-28第一,从责任的性质来看,无过错责任并不制裁违法行为,而是为受害者提供补偿。补偿功能是其非常重要的法律特征。至于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损害行为,这是现代社会必要的经济活动,真的是违法的。因此,它不能起到预防违法行为的作用,过错推定仍然以过错为归责原则,但法律增加了受害者的注意义务,因此过错推定仍然具有一般民事责任的教育和惩罚性质。第二,从最终的责任分担来看,由于无过错责任的基本思想是不幸损害的合理分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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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严格责任和过错责任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01如上所述,严格责任并非完全不考虑过错因素,而过错责任又常常以推定之方法来确定过错,并且对被告的抗辩事由进行了严格的限定。这样,过错责任与严格责任似乎很难区分。尽管如此,二者的区别依然是很明显的。 1、举证责任不同;过错责任要求非违约方就违约方的过错举证,而严格责任则并不要求非违约方对此举证,是否存在过错应由违约方自己反证。 2、免则事由不同;适用过错责任,则发生意外可以使债务人免责,而适用严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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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严格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27一、严格侵权责任原则适用的情形 1、一般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 2、过错推定原则情形; 3、无过错责任原则情形; 4、公平责任原则情形。 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条件无过错责任原则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适用,不能随意扩大或者缩小其适用范围 1、产品缺陷致人损害;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 3、环境污染致人损害; 4、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等损害赔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