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守所关半年怎么还不判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被告在看守所内被羁押了六个月,那么只有在缺乏确凿的证据或其行为未能构成犯罪时,才能避免审判并获释。
法定程序要求,在决定是否应进行逮捕之前,需要对嫌疑人、被告可能触犯的罪行的性质、情节,以及他们是否真诚地承认自己的罪行和接受惩罚等方面做出全面评估,以判断是否存在潜在的社会安全风险。
对于已经掌握有犯罪证据,且可能使被告面临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期的案件,或者同样具有证据证明其有犯罪倾向,可能导致长期徒刑或更重处罚,并且曾有过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确历史记录的案件,都必须依法进行逮捕处理。
如果那些被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相关规定,情节严重者,还应该根据实际情形决定是否进行逮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二、看守所关押的时间法律规定是关多长时间
普通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侦查阶段的羁押期限最长为逮捕前的37天加上逮捕后的2个月,合计约3个月零7天;
复杂案件为4个月零7天;重大复杂案件为8个月零7天。案件到检察院之后,审查起诉期限为1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审判阶段(20天至2个半月)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1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再延长1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亦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20天内审结;普通案件1个月至1个半月宣判;重大复杂案件最长审理期限为2个半月。《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十一节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 第一百六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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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看守所羁押半年仍不判刑的问题甘肃在线咨询 2023-11-27视具体情况而定。两个月的羁押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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