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18:32:09 461 人看过

财税[2005]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

为适应企业(包括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薪酬制度改革,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现对企业员工(包括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和无住所的个人)参与企业股票期权计划而取得的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员工股票期权所得征税问题

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企业授予该企业员工的股票期权所得,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企业员工股票期权(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按照规定的程序授予本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员工的一项权利,该权利允许被授权员工在未来时间内以某一特定价格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

上述“某一特定价格”被称为“授予价”或“施权价”,即根据股票期权计划可以购买股票的价格,一般为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市场价格或该价格的折扣价格,也可以是按照事先设定的计算方法约定的价格;“授予日”,也称“授权日”,是指公司授予员工上述权利的日期;“行权”,也称“执行”,是指员工根据股票期权计划选择购买股票的过程;员工行使上述权利的当日为“行权日”,也称“购买日”。

二、关于股票期权所得性质的确认及其具体征税规定

(一)员工接受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企业授予的股票期权时,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作为应税所得征税。

(二)员工行权时,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下同)的差额,是因员工在企业的表现和业绩情况而取得的与任职、受雇有关的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因特殊情况,员工在行权日之前将股票期权转让的,以股票期权的转让净收入,作为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员工行权日所在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

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行权股票的每股市场价-员工取得该股票期权支付的每股施权价)×股票数量

(三)员工将行权后的股票再转让时获得的高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的差额,是因个人在证券二级市场上转让股票等有价证券而获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的征免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7: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个人所得税相关文章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行使股票认购权取得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你局《关于**AB公司(香港)收购**滨啤酒集团有限公司高管人员股票认购权有关个人所得税涉税问题的请示(黑地税发〔2005〕1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规定,企业有股票认购权的高级管理人员,在行使股票认购权时的实际购买价(行权价)低于购买日(行权日)公平市场价之间的数额,属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的所得,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折扣或补贴收入有关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9号)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二、个人在股票认购权行使前,将其股票认购权转让所取得的所得,应并入其当月工资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上述所得由境内受雇企业或机构支付的,或者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对境外企业支付其雇员的工资薪金代扣
    2023-05-10
    173人看过
  • 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发布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文号:财税[2003]15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管理,确保依法足额征收个人所得税,现对个人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关于个人投资者以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及其相关人员支付消费性支出及购买家庭财产的处理问题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
    2023-06-06
    259人看过
  • 关于股权转让问题在个人所得税税率上征收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第一,正确计算所有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所有权转让所得按一次转让所有权的收入额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馀额,计算纳税,税率为20%。所有权转让收入不仅包括现金,还包括现货、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非货币形式的转让收入往往被纳税人忽视,误以为不需要纳税。第二,准确定义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及时纳税。所有权转让行为发生后,纳税人(转让人)或扣除义务人(转让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所有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并提交相关资料。第三,注意纳税申报地点。纳税申报应在所有权变更企业所在地,而不是自然人股东所在地。第四,股票交易价格必须公平。所有权转让交易价格不是我的所有权由我决定,而是没有正当理由的低价转让,税务机关有权按纯资产和类比法核定交易价格征收个人所得税。第五,转让价格明显低是有正当理由的。股票交易价格明显低,但有正当理由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应的证据资料。第六,签订低价转让阴阳合同
    2023-08-18
    334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从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取得的派息分红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自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执行以来,各地税务机关在对个人从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取得的派息分红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上做法不一,影响了税款征收入库和个人所得税调节作用的发挥。为了统一政策规定,强化征收管理,经研究,现通知如下:个人从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取得的派息分红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法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应按20%的比例税率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为扣缴义务人,应在向个人派息分红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1996年12月4日
    2023-06-06
    442人看过
  • 关于个人所得税扣缴纳税通知
    关于开展2005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纳税义务人纳税自查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自查(一)纳税自查的时间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须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至2006年4月30日就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情况和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二)纳税自查的内容1.扣缴义务人自查的内容扣缴义务人支付给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是否已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纳税义务人自查的内容纳税义务人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或取得应税所得
    2023-06-06
    326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其他商业银行、邮政储蓄机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自2003年9月1日起,个人可凭其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机构)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所确定的原则,个人取得的银行结算帐户利息所得属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应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个人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自2003年9月1日起孳生的利息,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办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业务的银行营业机构在结付利息时代扣代缴。具体征管事宜依照国务院《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
    2023-06-07
    273人看过
  • 关于个人在储蓄机构开设专门帐户取得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近据一些地区和部门反映,部分商业银行及其他储蓄机构为方便个人储户支付和结算,开办了不同形式的个人专用帐户,帐产资金可用于支付电话、水、电、煤气等有关费用,或者用于购买股票等方面的投资、生产经营业务往来结算以及其他用途,开户人可按规定取得相应的储蓄存款利息。对此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经研究,现明确如下:个人从银行及其他储蓄机构开设的上述帐户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性质,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结付利息的储蓄机构代扣代缴,征收管理工作由国家税务局负责。
    2023-06-07
    200人看过
  • 关于公务交通补贴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税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信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一、解聘员工补偿金如何交个税的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可视为一次性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经济补偿金在法律上是认定也是属于员工的收入,根据个税的申报规定,只要超过了规定期限的,就是需要缴纳个税的,具体情况下应当由税务机关来进行认定,当事人在符合缴纳个税的情况下,应当主动向税务机关申请相关税费。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
    2023-03-22
    303人看过
  • 关于外籍个人和港澳台居民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接中国银行《关于办理代扣代缴储蓄利息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请示》(中银零[1999]159号),经研究,现将外籍个人和港澳台居民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有关规定,外国驻华使领馆外交官及有相当于外交官身份的人员在中国境内储蓄机构取得的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不属于该公约规定的免税范围,应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二、外国居民取得的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可以享受有关税收协定规定的限制税率待遇,但须按有关规定填报《外国居民享受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待遇申请表》。1999年11月1日对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开始征税后,取得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外国居民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填报《外国居民享受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待遇申请表》的,自1999年11月1日至2000年10月31日止,可凭其护照或其他有效证件及居民国税务主管当局为其签发的
    2023-06-07
    475人看过
  • 个人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有哪些
    为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管理,确保依法足额征收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了《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该文件对个人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作了明确:一、关于个人投资者以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消费性支出及购买家庭财产的处理问题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
    2023-05-04
    355人看过
  • 税务总局明确个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征缴相关问题
    税务总局于近日正式下发文件,明确个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征缴相关问题。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主要是为了堵塞税收管理中的漏洞。文件规定,个人股权转让完成交易以后,负有纳税义务的转让方或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受让方,应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个人所得税,并取得完税证明,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个人投资行为在我国越来越普遍,与此同时,个人的股权转让也日渐增多。据了解,我国发生的个人股权转让数量相当巨大,已经发生的最大股权转让缴税案例,是北京大中电器创建人张大中因把自己所持股权转让给国美电器而缴纳了5.6亿元个人所得税。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对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按转让财产所得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但是,由于大多数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对个人股权转让的税收政策还比较陌生,不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的现象比较常见。而个人股权转让具有偶发性和隐蔽性,转让价
    2023-06-07
    352人看过
  • 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解读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对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现解读如下:当前,一些纳税人出于谋利或者其他目的,将所承租房屋转租给第三方赚取租金差价的情况时有发生,针对这类现象,国家税务总局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规定,对个人转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作了明确规定。考虑到个人转租房屋所支付的租金是财产租赁所得的成本,《通知》明确规定,转租房屋所支付的租金允许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同时,为便于管理和堵塞漏洞,要求纳税人必须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和支付租金的合法凭据,否则,不允许扣除租金。此外,为便于政策衔接,对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税费的扣除次序问题也重新进行了明确,即:在计算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时,应首先扣除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其次扣除个人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第三扣除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
    2023-06-07
    464人看过
  • 取得股票期权所得可以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40号)规定,自2009年5月4日起,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取得股票期权所得,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6〕902号)的有关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对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取得股票期权在行权时,纳税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自其股票期权行权之日起,在不超过6个月的期限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他股权激励方式参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2023-05-04
    246人看过
  • 纳税人收回转让的股权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关于纳税人收回转让的股权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在股权转让出现问题,股权转让款被退还的情况下已纳税款是否应予以退还,需要根据合同是否履行完毕、股权是否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转让人是否收到过股权转让款这3大要素来进行判断:1、若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股权已作变更登记,且所得已经实现的,则转让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让行为结束后,当事人双方签订并执行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的协议,是另一次股权转让行为,对前次转让行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款不予退回。2、若股权转让合同未履行完毕,因执行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解除股权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裁决、停止执行原股权转让合同,并原价收回已转让股权的,由于其股权转让行为尚未完成、收入未完全实现,随着股权转让关系的解除,股权收益不复存在,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以及从行政行为合理性原则出发,纳税人不应缴
    2023-05-05
    420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 更多>

    #个人所得税
    相关咨询
    • 关于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15
      经济补偿金是否要征收个人所得税,要根据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部分则就要征收个税。
    • 个人所得税问题,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怎么计算
      辽宁在线咨询 2021-08-19
      1、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包括:独资合伙企业经营者、取得其他经营执照的个人以及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2、过渡期间,查账方式征收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如下:   月预缴税额的计算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累计利润总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合伙企业合伙人分配比例-投资者
    • 关于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9
      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为减轻股权激励获得者的税收负担,解决其当期纳税现金流不足问题,此次政策调整。 1、一是对非上市公司符合条件的股票(权)期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由分别按“工资薪金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两个环节征税,合并为只在一个环节征税,即纳税人在股票(权)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以及获得股权奖励时暂不征税,待今后该股权转让时一次性征税,以解决在行权等环节纳税
    • 关于股权转让问题在个人所得税税率上征收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0-27
      第一,正确计算所有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所有权转让所得按一次转让所有权的收入额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馀额,计算纳税,税率为20%。所有权转让收入不仅包括现金,还包括现货、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非货币形式的转让收入往往被纳税人忽视,误以为不需要纳税。第二,准确定义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及时纳税。所有权转让行为发生后,纳税人(转让人)或扣除义务人(转让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所有权转
    • 关于新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什么问题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22
      我国工资薪金所得应缴个税的免征额目前为5000元。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新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5000元。 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