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上诉的权利与限制:哪些人有权上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1 22:04:50 388 人看过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对刑事判决不服被害人可不可以上诉

对刑事判决不服的,被害人不可以上诉。只能请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法律明确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因此,被害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去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人民检察院受理申请后,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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