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新品种维权有关制度探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8 02:40:09 303 人看过

一、权利用尽原则在植物新品种侵权诉讼中的适用。

《专利法》规定,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这就是限制专利权权利的权利用尽原则。司法实践中,将该原则适用于品种权侵权诉讼,值得探讨。

按照现行《条例》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品种权人许可,不得为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不得为商业目的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其中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包括从被许可人获得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后出售的单位或者个人。本案的被告通过从被许可人的被许可人的代销人处购买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并出售的行为,属于未经品种权人许可为商业目的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的行为,构成侵权;尽管这样认为或许对于品种权人的保护范围太宽,而于被告等后续出售者似乎有失公平;但是品种权人和后续出售者之间利益的平衡,可以通过签订许可合同或授权的方式予以解决。鉴于我国部分种子企业信用缺失和侵犯品种权现象泛滥甚至猖狂的现状,通过立法充分保护品种权人的利益,对于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售出后的继续出售行为仍加控制并不为过。司法实践中脱离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法律现状和客观现实,直接将《专利法》中的权利用尽原则适用于植物新品种保护,在实行制定法的中国,为法律所不容。

依据《条例》第六条规定,品种权人的许可权分为两种:许可生产和许可销售。经品种权人许可销售授权品种繁殖材料的,不得生产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经品种权人许可生产授权品种繁殖材料的,不得销售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品种权人许可被许可人繁殖授权品种繁殖材料的,不等于许可其销售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被许可人对自己繁殖的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不享有销售权,未经品种权人许可不得销售;品种权人对被许可人繁殖的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仍具有独占权。品种权人控制了授权品种繁殖材料的繁殖,就控制了授权品种繁殖材料进入市场的根源。所以,植物新品种繁殖材料的繁殖,不能适用权利用尽。

二、植物新品种侵权诉讼中先用权原则的适用。

《专利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这就是限制专利权权利的先用权或在先使用原则。作者认为,先用权不可能适用于植物新品种保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9: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植物新品种相关文章
  • 中荷专家昆明研讨植物新品种权保护
    在2008中国昆明国际花卉展上,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实际应用研讨会吸引了众多云南花卉企业负责人及花农参加。在这个研讨会上,来自荷兰及中国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中国农科院蔬菜花卉所的专家,通报了国际上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最新发展情况。专家提醒,云南企业取得植物新品种权之后,要根据各自情况积极维护自己的利益。据悉,目前云南共有36个观赏植物新品种取得新品种权。但这与花卉育种大国荷兰每年超过1000个观赏植物新品种权的授权相比,差距很大。
    2023-04-23
    147人看过
  • 木兰科新品种获国家植物新品种权
    中科院华南植物园在新品种培育和植物资源利用方面最近取得新进展。由该园园艺技师杨科明等培育的木兰科含笑属植物新品种玉壶含笑获得国家林业局授予的植物新品种权。据介绍,玉壶含笑以广西含笑为母本、云南含笑为父本通过人工杂交获得,为常绿小乔木,株型紧凑,叶椭圆形,叶背被褐色毛。每逢开花时节,满树繁花,芳香四溢,淡黄色的花朵在锈褐色苞片的映衬下清丽可人,是春季观赏的优良树种。玉壶含笑喜光,喜温暖湿润气候,耐热抗旱,适生于肥沃、排水良好的微酸性至中性土壤,可丛植或成片栽植于庭院旷地、草地或疏林下观赏,也可用于景观花坛、花带的营造,在热带至亚热带地区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华南植物园将开展玉壶含笑栽培技术和关键繁育技术研究,形成规模化生产推广应用技术体系,并建立玉壶含笑推广示范基地。
    2023-04-23
    73人看过
  • 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中存在的缺陷
    (一)农业植物新品种申请保护的品种构成不合理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申请及授权数量少,品种构成也不合理。从申请数量上看,尽管每年申请的数量都在不断增加,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从构成上来看,品种分布很不均匀,申请植物新品种权的农作物主要是玉米、水稻、小麦等大田作物,占到了申请总量的90%以上,其他农产品申请数量较少,甚至是空白。以辽宁省为例,近几年来辽宁省每年取得的育种科技成果高达500多项,而其中申请植物新品种保护的还不足15%,已申请品种保护的也主要以玉米、水稻为主,大豆、蔬菜、果树品种很少。(二)植物新品种产权意识薄弱我国是实行知识产权制度较晚的国家,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作为一项新的知识产权制度在我国也才刚刚实施四年多的时间,这使得广大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对植物新品种保护的重要作用没有充分的认识,知识产权意识薄弱,对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战略意义缺乏足够的了解和认识,品种权申请数量少。全国
    2023-06-21
    498人看过
  • 非法种植毒品罪的犯罪构成和原植物罪探讨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是指明知是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而非法种植且数量较大,或者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或者抗拒铲除的行为。犯罪构成:犯罪客体是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种植的管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或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以及抗拒铲除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治安处罚标准1、违者除铲除其所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外,处15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如果种植罂粟500株以上或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或者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或抗拒铲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3、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予处罚。《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
    2023-07-04
    168人看过
  • 【植物新品种保护】申请植物新品种保护有哪些程序
    申请植物新品种保护有哪些程序?育种者应提交相应的申请文件。文件内容包括:植物新品种权请求书、说明书和照片。文件准备齐全后,申请林业植物新品种权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向国家林业局提出申请,也可委托国家林业局指定的代理机构代理申请。对于申请品种权的育种者,可以直接向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递交申请文件,也可通过邮局邮寄申请文件。申请文件递交后,申请人所申请的保护品种将在国家林业局下发的书面公告或网上进行公告,如果在公告期没有任何人对该品种提出质疑,该申请人将获得新品种保护权。
    2023-06-08
    287人看过
  • 探讨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罪构成的要素
    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构成四要素: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构成有哪些贩卖、运输毒品是毒品犯罪中最为常见的犯罪形式,也是与非法持有毒品最相关连且易相混淆的罪名,准确区分三个行为方式,实践中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做到这一点,还得从犯罪构成上着手。三罪的犯罪客体相同。均为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的身体健康。犯罪主体不完全相同。三者均为一般主体,但刑事责任年龄的要求不同,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和运输毒品罪的年龄必须年满16周岁,而贩卖毒品罪则为14周岁。主观方面,三罪均为故意犯罪,但故意的内容不同。明知是毒品而故意犯罪是三罪的共同点,如果不明知是毒品则不构成犯罪。三罪故意的内容不同体现在,贩卖、运输毒品的目的明确,即将毒品贩卖
    2023-07-06
    350人看过
  • 植物新品种保护及我国植物新品种取得的成果有哪些
    一、植物新品种保护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植物新品种保护也叫“植物育种者权利”,同专利、商标、著作权一样,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种形式。完成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授权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品种权所有人许可,不得为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不得为商业目的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农业植物新品种包括粮食、棉花、油料、麻类、糖料、蔬菜(含西甜瓜)、烟草、桑树、茶树、果树(干果除外)、观赏植物(木本除外)、草类、绿肥、草本药材、食用菌、藻类和橡胶树等植物的新品种。植物的繁殖材料为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对象。繁殖材料是指整株植物(包括苗木)、种子(包括根、茎、叶、花、果实等)以及构成植物体的任何部分(包括组织、细胞)。二、我国植物新品种取得的成果200
    2023-04-29
    54人看过
  • 植物新品种有哪些特征?
    植物新品种的特征1、植物新品种的产生来源于人们对植物的人工培育或者野生植物的开发。开发改良新品种的动机有很多,例如,使之具有提高质量的特性,以此提升作物的价值和市场能力;或者开展观赏植物的育种计划,增加植物品种的出口;此外,为某些濒危物种制定育种计划,可以消除其所面临的从自然界灭绝的威胁。2、高产优质的植物新品种,即可提高农业、园艺和林业的质量和生产能力,又能降低对环境的压力。世界各地农业生产能力方面的巨大进步,在很大程度上应归于对植物品种的改良。植物育种所带来的利益也远远超出了增加粮食产量本身,对于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3、保护植物新品种权,有助于植物新品种的开发和培育。植物育种需要智慧、资金、时间和精力的投入,而培育出来的新品种却易于被别人繁殖,使育种人没有机会收回自己的投资。如果没有相应的制度对与众人给予保护,人们就会失去对植物育种进行投资和研发的动力。
    2023-04-17
    470人看过
  • 毒品原植物非法种植罪认定探究
    有以下要件可以确定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1、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种植的管制;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或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以及抗拒铲除的行为;3、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人;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在刑法第几条处罚我国人民法院对于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犯罪分子应当作出的惩罚为: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是指明知是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而非法种植且数量较大,或者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或者抗拒铲除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
    2023-07-17
    84人看过
  • 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情形有哪些?
    《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至第十八条规定了授予品种权的五个条件。其中的新颖性和适当的名称由农业部或者国家林业局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实施行政审查;当事人对新品种的新颖性或名称有异议,应向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无效或更名;因此产生的纠纷,应当以农业部或者国家林业局的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司法实践中,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纠纷案件主要有三种表现形式,第一种是未经品种人许可,为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的,或者将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的行为,这是公开的、实质的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知识产权的行为。第二种是销售授权品种不使用其注册登记的名称而标注其特征特性的,或者其他足以使他人知道是授权品种的行为(例如,使用授权品种普通小麦金铎1号的曾用名032销售金铎1号小麦种子,把授权品种登海9号命名为3119对外销售等),这是隐蔽的、实质的侵犯植
    2023-06-08
    260人看过
  • 我国林业授权植物新品种达827种
    12月17日,国家林业局发布2014年第16号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规定,经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审查、国家林业局批准,锦业楝等74项植物新品种权申请符合授权条件,现决定授予植物新品种权,并颁发《植物新品种权证书》。至此,自1999年首批授权以来,我国林业授权植物新品种已达827个。在此批被授予新品种权的74种植物中,所属属(种)丰富多样,包括楝属的锦业楝、柳属的渤海柳6号和渤海柳7号、落羽杉属的中山杉9号、梓树属的洛楸1号、核桃属的奥林和鲁青、朴属的锦烨朴、合欢属的朱羽合欢等。其中,又属蔷薇属最多,总共有18个品种,包括大卫奥斯汀月季公司的奥斯伯蕊尔、荷兰彼得西吕厄斯控股公司的斯科丽、云南锦苑花卉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锦云、江苏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的秦淮仙女等。能源植物麻风树也是其中一大亮点,包括嘉能1号、嘉
    2023-04-23
    456人看过
  • 植物新品种保护与农民权益国际研讨会召开
    由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同主办、江苏省农科院等单位承办的植物新品种保护与农民权益国际研讨会,近日在江苏南京召开,来自中国、日本、韩国、美国、印度和东盟7国的70余名代表围绕各国植物新品种权与农民权益保护机制、植物新品种与遗传资源保护制度等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研讨。与会代表认为,没有资源提供者对资源保护和传承的坚持,就没有遗传资源的可持续性,品种创新也就会丧失物质基础;没有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有效激励,也就不会有育种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新品种的持续产出。因此推动建立农民权利和植物新品种权之间的利益协调机制,逐步完善遗传资源保护和利益分享制度,将有利于充分调动资源提供者、育种者、种子经营者和农民等各方积极性。
    2023-06-05
    80人看过
  • 植物新品种合同纠纷有哪几种
    (1)植物新品种育种合同纠纷(2)植物新品种申请权转让合同纠纷(3)植物新品种权转让合同纠纷(4)植物新品种实施许可合同纠纷一、不授予专利权保护的对象都有哪些依据我国《专利法》第5条和第25条的规定下列对象不授予专利权: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2.科学发现。3.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如果是进行智力活动的工具、设备、装置等产品则可以授予专利权。4.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用以诊断或治疗疾病的仪器和药品可以授予专利权。5.动物和植物新品种。培育和生产动植物的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6.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7.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二、对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措施完善建议(一)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队伍的培训重点强化对省级农业行
    2023-06-26
    482人看过
  •  植物新品种能否申请专利权?
    该内容主要讲述了植物新品种和动物新品种的区别以及专利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法律法规,植物新品种不能被授予专利,但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申请专利。专利权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我国于1984年公布专利法,1985年公布该法的实施细则,对有关事项作了具体规定。根据法律法规,植物新品种不能被授予专利。相关法律规定禁止动物和植物品种、疾病的诊断方法、疾病的治疗方法、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科学发现等申请专利。但是对于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申请。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专利权,简称“专利”,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我国于1984年公布专利法,1985年公布该法的实施细则,对有关事项作
    2023-08-27
    257人看过
换一批
#知识产权保护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 植物新品种不属于专利,如果是生产这种植物的新方法,可以被授予专利的。... 更多>

    #植物新品种
    相关咨询
    • 什么是植物新品种及植物新品种权?植物新品种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2
      1.什么是植物新品种及植物新品种权?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并有适当的命名的植物新品种。完成育种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这就是植物新品种权。2.植物新品种的保护范围是什么?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是由国家林业局和农业部两个部门来进行的。根据两部门在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上的分工,国家林业局负责林木、竹、木质藤本、
    • 植物新品种权律师打植物新品种纠纷怎么收费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09
      律师一般收费标准是几千元左右,律师收费标准并没有在法律上进行统一规定,一般情况下在几千元左右。 以下标准可作参考: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可合理上浮。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件收取;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
    • 关于植物新品种保护申请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4
      1、育种者应提交相应的申请文件。文件内容包括:植物新品种权请求书、说明书和照片。 2、文件准备齐全后,申请林业植物新品种权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向国家林业局提出申请,也可委托国家林业局指定的代理机构代理申请。对于申请品种权的育种者,可以直接向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递交申请文件,也可通过邮局邮寄申请文件。 3、申请文件递交后,申请人所申请的保护品种将在国家林业局下发的书面公告或网上进行公告,如果
    • 请律师起诉植物新品种维权需要多少钱?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1-19
      1、民事案件收费 (1)无财产争议案件 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2)法律文书案件 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3)律师见证 根
    • 如何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植物新品种权利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2
      诉讼管辖:以侵权行为地确定人民法院管辖的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民事案件,其所称的侵权行为地,是指未经品种权所有人许可,以商业目的生产、销售该授权植物新品种的繁殖材料的所在地,或者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的所在地。 诉讼时效:请求处理农业植物新品种侵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品种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