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2)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3)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4)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5)有必要的技术人员。
二、办理材料
用A4纸打印,须有申请人签字及加盖指纹或者加盖公章。
本表用A4纸打印,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用A4纸复印,复印件须有申请人签字及加盖指纹或者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
收复印件,复印件须有申请人签字及加盖指纹或者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
用A4纸打印,须有申请人签字及加盖指纹或者加盖公章。
用A4纸打印,须有申请人签字及加盖指纹或者加盖公章。
用A4纸打印,须有申请人签字及加盖指纹或者加盖公章。
用A4纸打印,须有申请人签字及加盖指纹或者加盖公章。
用A4纸打印,须有申请人签字及加盖指纹或者加盖公章。
用A4纸打印,须有申请人签字及加盖指纹或者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须由委托人签名并加盖指纹或者签名加盖公章。
用A4纸打印。
证件双面用A4纸复印,复印件就盖“经核对与原件无误”,提供人签名与日期。必须提供正证,证在人在,持证人不得在其他单位挂靠,原件核对后退回。
收复印件,复印件须有被委托人签字及加盖指纹或者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
用A4纸打印,须有申请人签字及加盖指纹或者加盖公章。
用A4纸复印,复印件须有申请人签字及加盖指纹或者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
收复印件,复印件须有申请人签字及加盖指纹或者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惠州龙门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1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材料需补正的即时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1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出具《龙门县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条件审核表》,1个工作日内组织实地核查,作出审查结论。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龙门县交通运输局领证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龙门县交通运输局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材料需补正的即时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1个工作日对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出具《龙门县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条件审核表》,1个工作日内组织实地核查,作出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1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准予通过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龙门县交通运输局领证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龙门县香滨东路1号交通运输局交管总站1楼
五、办理时限
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龙门县交通运输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16年)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申请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停车场和生产厂房面积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从事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参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执行,但所配备设施、设备应与其维修车型相适应。
(三)有必要的技术人员:
1.从事一类和二类维修业务的应当各配备至少1名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业务接待人员以及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员应当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并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熟悉各类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并持有与承修车型种类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各类技术人员的配备要求按照《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2.从事三类维修业务的,按照其经营项目分别配备相应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从事汽车综合小修、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的,还应当配备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各类技术人员的配备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四)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五)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机动车是指使用发动机作为动力来源的车辆,通常包括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等各种车辆。机动车具有速度快、操作灵活、舒适性高等优点,但同时也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和排放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行驶证和... 更多>
-
危险货物的运输,船辆要经过哪些部门检验批准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17第六条运输危险货物的船舶应当经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相应的检验证书和文件,并保持良好状态。运载危险货物的船舶,其船体、结构、设备、性能和布置应当符合国家船舶检验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规定;运载危险货物的国际航行船舶也应当符合相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并具备相应的适航和适装条件。
-
非危险货物运输车运危险品怎么处罚道路运输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25运输危险品的处罚规定: 1、违反国家规定,运输爆炸性、毒害性物质等危险物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2、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但未添加或者未将有关情况告知承运人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从事危险品运输经营业务要满足什么条件?申请从事危险品运输许可?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8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08年第9号令)规定,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须具备以下一些条件,1、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如你运输普货,车辆技术等级达到3级以上即可;但如果要运输危险品,车辆技术等级必须是一级);2、驾驶人员要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有从业资格证;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你现在有一辆厢式货车,只要不是办理危险品运
-
-
什么是货物运输危险等级鉴定,货物运输危险品品的鉴定业务都有哪些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4为了运输的安全,航空运输、公路运输、铁道运输、水路运输都必须了解货物的运输危险性。货物运输条件鉴定就是对货物的运输适宜性作出评价和建议。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一般依据IATA危险货物规章(DGR)2005、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第12版、GB《危险货物品名表》、GB《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以及物质安全数据表(MSDS)等标准,对货物作出鉴定。具体包括: 1.普通货物及化工品鉴定业务:根据客户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