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省建设厅近日向全省各地发出粤建房[2001]96号文,就申请房地产开发资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今年8月1日起,各市和省属企业申请房地产开发资质(含晋升资质等级和办理有关资质变更手续等,下同),均委托广东省房地产研究协会受理和负责初审。
二、房地产开发资质实行定期审批制度,于每年的5月和11月份两期审批。各市和省属企业需要申报的,请于每年的4月底和10月底前按规定的条件将有关申报材料送省房地产研究协会,由协会提出初审意见后送省建设厅审定。其中申报一级资质的由省建设厅上报建设部审批。申报表均使用印刷件,不得使用复印件。规定要附上的材料应按规定顺序装订成册,并在表页列明附件的目录。不符合规定的收件时退回整理后再报送。
三、房地产开发资质按谁审批谁负责年审的原则进行。由建设部和省建设厅审批的,各市和省属企业于每年4月底前按规定将年审材料送省房地产研究协会,逾期不再受理。
四、今后外商房地产经营企业的开发资质,均由项目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五、省房地产研究协会要按照省建委《转发建设部关于贯彻全面清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的通知》(粤建房字[2001]61号)送审和受理房地产开发公司资质,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送审和不予受理。
六、今后有关房地产开发经营及商品房购销纠纷方面的投诉,由省房地产研究协会统一受理。省房地产研究协会从今年8月1日起要向社会公布通讯地址和投诉电话,受理市民投诉并认真组织协调处理。
七、省房地产研究协会可组织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理及有关业务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促进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经营和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我省房地产开发经营队伍的整体水平。
-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厅关于“两提一规范”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385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清理换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478人看过
-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56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房地产业若干问题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
54人看过
-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调整房地产开发企业业务范围的通知
496人看过
-
关于增发国债投资建设项目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
128人看过
房地产开发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通过有计划地开发和建设,将生地或毛地改造成具有供水、供电、供热、道路等基础设施和一定建筑水平的土地,并以一定的价格出售给购房者的过程。 房地产开发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土地获取、规划设计、施工建设... 更多>
-
关于石家庄危房建设开发拆迁补偿问题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25《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中对危房的认定是“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危房拆迁与我们常说的房屋拆迁有很大的不同。首先危房需要认定,经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其次鉴定为危房并需要拆除重建的,有关部门应酌情给予政策优惠。而普通房屋的拆迁是主管部门提供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直接解决被拆迁人的居住问题。大家要清楚我国并没有关于危房拆
-
-
关于出资问题知识产权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3知识产权出资具有如下法定要求: 1、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例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知识产权,不可以出资; 2、对作为出资的知识产权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3、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
关于新开发土地确权问题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2开发利用国有土地,开发利用者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仍属国家。土地使用权确定给直接使用土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个人。但法律、法规、政策和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土地使用者经国家依法划拨、出让,或通过依法转让、继承、接受地上建筑物等方式使用国有土地的,可确定其国有土地使用权。
-
关于房地产公司资质缺乏的问题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5违反规定,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