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待遇低于工伤保险标准是否合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5 18:41:16 185 人看过

工伤协议属于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的协议,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或可撤销情形则应当是合法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未办理工伤保险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实施工伤保险制度主要目的在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给予劳动者一个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确保工伤职员及时获得医疗服务。所以我国政府要求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但仍有部分企业,存在侥幸心理,不按照规定为员工买工伤保险。有员工问,未交工伤保险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未交工伤保险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答】:可以,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简单来说,无论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确定,劳动者发生工伤后都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即未交工伤保险也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咨询电话12333。

【案例】:小王,在一家玩具厂上班,进厂的时候签到了三年的劳动合同,但公司约定暂时不缴纳社保。由于对产品声场流程和机器操作不是很熟练,小王不慎被压伤。经工伤认定与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但公司说,因为没有缴纳社保,没有缴纳工伤保险,所以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公司只可以报销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这合理吗?还有未交工伤保险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分析】:

1、首先应该明确公司不缴纳社保是不对的。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社会保险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件,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缴存工伤保险。

2、其次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3、所以即使单位没有给小王缴纳工伤保险费,小王依然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只要能够确认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发生工伤后,无论公司有没有缴纳社会保险,都要尽量走工伤认定的合法程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如需了解更多,请拨打12333。

【案例二】:6年前开始,我便在个体户李某开办的石灰厂工作,由于长期吸入大量粉尘,引起矽肺病。我想经过工伤认定后报销医药费用,却被告知李某没有为我办理工伤保险,故不能享受该待遇。请问:我该怎么办?

【回复】:你有权直接要求李某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分析】:

一方面,个体工商户(简称个体户)也应为雇工办理工伤保险。因为《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即个体工商户也有为雇工办理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

另一方面,李某应当承担未为你办理工伤保险的相应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三条也指出: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即李某难辞其咎。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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