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的法律基础有哪些内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22:02:51 214 人看过

公益诉讼的主体主要包括人民检察院、社会公益团体、个人等等。无论自然人、社会组织、检察机关还是行政机关作为原告参与公益诉讼,都存在各自的优势和劣势。因此,建立一种互补的多元制主体模式将更符合现实所需。每一个人都是自己利益的最佳保护者,予公民公益诉讼起诉权是法律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公益诉讼主体介绍】

1、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作为国家公诉机关,代表公共利益提起诉讼,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是其本身的职责所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代表国家对犯罪嫌疑人提起诉讼以追究其刑事责任,作为政府的代言人,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推动、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共利益。

2、社会公益团体:社会公益团体是指非政府的、不把利润最大化当作首要目标,且以社会公益事业为主要追求目标的社会组织与团体。市民社会需要通过在公共领域进行公共沟通才可能达成,不是任何一个人有权力说我代表、我限定、我就是就能实现的,因此,公益诉讼更多的应是一种动员、沟通、教育的方式,通过这些方式来实现公共利益。

3、个人:或者称个体,一般指一个人或是一个群体中的特定的主体。个人在什么样的事件当中能够声称自己代表公共利益,当然这种所谓的代表公共利益都是声称,都是自己认为的。

公益诉讼的分类

按照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不同划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照提起诉讼的主体公益诉讼可以划分为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其他社会团体和个人公益诉讼。

1、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介绍

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这是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不同划分的;按照提起诉讼的主体公益诉讼可以划分为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其他社会团体和个人提起的公益诉讼,前者称为民事公诉或行政公诉,后者称为一般公益诉讼。

2、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的区别:

(1)、两者所维护的法律规范的性质不同,前者所要维护的是行政法律规范,后者所要维护的是民事法律规范;

(2)、两者的被告不同,行政公益诉讼以行政机关或其他公权机关为被告,而民事公益诉讼则以民事主体(或私人)为被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4: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益诉讼相关文章
  • 检察院行政公益诉讼新规有哪些内容
    一、检察院行政公益诉讼新规第二章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第二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由于没有直接利害关系,没有也无法提起诉讼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人民检察院履行职责包括履行职务犯罪侦查、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审查起诉、控告检察、诉讼监督等职责。第二十九条人民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一般由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检察院管辖。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的行政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由市(分、州)人民检察院管辖。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应当由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本区域其他试点地区人民检察院管辖。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确有必要,可以办理下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案件。下级人民检察院
    2023-03-22
    71人看过
  • 环境公益诉权的理论基础
    随着现代机器化大工业的发展和环境公害的频繁发生,人们越来越关注环境公共利益的诉讼保护机制问题。但在诉讼法学理论上,传统诉权学说主要以保护私人利益为中心来构建,公共利益长期被漠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长期依赖存在不可逾越的理论障碍。一、诉权理论研究的时代转型研究环境公益诉权问题,不能不首先对诉讼法学上的诉权理论予以回顾和反思。在诉讼法理论上,诉权是解决原告提起诉讼的权利根据问题的一个命题。从历史上看,诉权观念最早出现在罗马法中。在罗马法初期,并非所有争议都可以提交法院进行裁判,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具有诉(actio)的可能性的案件才能提交裁判,即有诉才有救济(biis,ibiremedim)。所谓诉(actio),在罗马法中原意是指某人诉诸官厅的活动,不论他处于原告或被告的地位;又指诉诸官厅的权利即诉权。罗马法上的诉权观念,构成了后来各种诉权理论的思想渊源。19世纪以后大陆法系学者提出的私法
    2023-06-06
    122人看过
  • 保护小股东权益的法理基础有哪些
    保护小股东权益的法理基础和现实依据1、保护弱势群体是现代法治的价值取向随着现代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和法治的不断进步,现代社会越来越突出对弱势群体利益的保护,来关注弱势群体的利益。当然弱势群体并不是指人的主观方面的条件有什么缺陷而是指在权力和权利方面不具有任何优势,经常处于受支配的地位。社会的民主制度要求少数服从多数,同时又要求多数不能压迫少数,不能侵犯少数的自由和权利。要做到这一点,在制度的设置上,一开始就要为持不同意见的少数预留下表达、申诉、辩解和反抗的机会和途径。一个社会要发动成千上万的人并不难,要达到多数人的一致也不难,难的是公平、公正善待只有百分之几的少数。有时候,少数显得是如此人微气轻,他们的生死存亡是那么不受到大家重视。可是,一个制度能否保证这部分人在社会各领域得到公正的善待,恰恰是检验这个社会文明化程度的试金石,也是决定这个制度能否长治久安的关键之一。小股东作为一类特殊群体,虽
    2023-06-12
    429人看过
  • 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具体内容有哪些
    必须严格履行诉讼前的程序。发现可能属于民事或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案件线索,应将相关材料移交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要求检察院在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前,依法督促法律规定的单位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建议管辖区内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有关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有关组织提出需要检察支持起诉的,可以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应当在收到督促起诉意见书或者检察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依法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书面回复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前,检察院应先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违法行为或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应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依法处理,及时书面回复处理情况。离婚诉讼诉前调解的程序是什么?我国现行民诉法虽没有诉前调解的规定,但法院开展诉前调解的报道却常见诸报端并获得赞誉,可见诉前调解在实践中已具有存在的正当性和必要性。在当前的审判实践中,诉前调解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为不具有
    2023-08-07
    73人看过
  • 民事诉讼程序违法上诉状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首部应按顺序定出下列事项:1、标题“民事上诉状”。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先定上诉人,后定被上诉人,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内容。特别注意应把当事人在一审中的诉讼地位加以备注。例如:“上诉人(一审被告)”,“被上诉人(一审原告)”。3、不服原审判决或裁定的事由。如“上诉人因××一案,不服×××人民法院于×年×月×日×字第×号民事判决(或裁定),现提出上诉,上诉的请求理由如下:”即转入正文。(二)请求和理由1、这部分应先写提出上诉的诉讼请求,后说明上诉的理由。诉讼请求应明确、概括、简洁,使人一目了然。上诉的理由关系到上诉请求能否成立,是用以论证上诉请求的,因此要充分有力、击中要害。2、上诉理由应根据具体情况从三个方面或其中这一来阐述。首先,应针对原判认定的事实是否有错误,有没有遣遗漏的重要事实,用以认定事实的证据是否可靠进行分析论证。然后,分析原审对案件定性是否正确,运用法律有
    2023-06-18
    386人看过
  • 行政公益诉讼:基础考量与路径选择
    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可将举证责任分为一般举证责任和特殊举证责任,即对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由被告负举证责任,对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以外的其他证明对象则应根据具体情况由原告或被告分别承担责任。前者称为行政诉讼中的特别举证责任,而后者则可称为一般举证责任。21具体来说,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与否及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由被告负举证责任。对公共利益已经受到损害或即将因行政行为受到损害的事实由原告负举证责任:已经造成损害的,应提供证明损害事实的证据;行政行为即将造成公共利益侵犯的,应就被诉行政行为与即将造成公共得益的损害存有因果关系提供表面证据。对于只有受益人而无特定受害人的侵犯公共利益的违法行政行为,如违法不征税、不查处偷税漏税行为等,原告只需向法院提供线索即可,立案后,由被告对其没有违法情形举证。对其他程序上及民事上的有关事实,仍应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此外还需注意,在法定的可适用行政公益诉
    2023-06-06
    191人看过
  • 保护合伙投资的基础性制度内容有哪些
    保护合伙投资的基础性制度(一)、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并存的企业法律制度。普通合伙是各个合伙人在清算机制中均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而根据普通合伙所派生出来的“特殊的普通合伙”是适用于在营业中具有显著人身性特征的专业服务机构的一种法律制度。即“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其中,直接提供专业服务的合伙人对自身行为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只以其投入合伙企业的财产为限而承担责任。实际上,后者是一种应当归属于有限责任体系的企业法律制度。有限合伙企业是普通合伙企业制度和有限责任公司制度相结合的产物,也即传统公司法理论中的“两合公司”。新合伙企业法参照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的机制而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由于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是只以出资额为
    2023-06-12
    441人看过
  • 基础设施包含的内容
    基础设施是指为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工程设施,是用于保证国家或地区社会经济活动正常进行的公共服务系统。它是社会赖以生存发展的一般物质条件。基础设施包括交通、邮电、供水供电、商业服务、科研与技术服务、园林绿化、环境保护、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等市政公用工程设施和公共生活服务设施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包含哪些内容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政府(具体实施单位各地不一致,如建设局,开发区,财政局,农村乡镇等等)向建设单位收取的一项费用,一般按新建,扩建,改建的面积作为征收基数,每平方的价格各地不同。同时,一般规定可以减免的建设项目,有些项目能否减免不明确,可以提出申请经过审批可能减免。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所包含的内容各地又有很大差别,有些没有包含的项目会另外收取。
    2023-08-16
    254人看过
  • 公益诉讼八大领域内容
    公益诉讼的范围如下:1、污染环境类;2、破坏资源类;3、食品药品安全类;4、英烈权益保护类;5、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类。能够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包括:1、人民检察院。为国家公诉机关,代表公共利益提起诉讼,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是其本身的职责所在;2、社会公益团体。非政府的、不把利润最大化当作首要目标,且以社会公益事业为主要追求目标的社会组织与团体;3、个人。一个人或是一个群体中的特定的主体。公益诉讼的法律特征如下:1、公益诉讼的原告是不特定的人。一般仅指无利害关系的人;2、原告起诉的出发点在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法律尊严及社会公平正义,而非个人一己私利;3、公益诉讼涉及的案件范围宽泛,可以是民事侵权行为,也可以是行政违法,刑事犯罪活动。消费者公益诉讼消费者公益诉讼是,指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在法律的授权的情况下,对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追究侵犯法律责任的活动
    2023-08-14
    219人看过
  • 民事诉讼增加诉讼请求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内容
    民事诉讼增加诉讼请求的法律规定有:1.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2.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3.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一、二审能否变更上诉请求可以,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所谓变更诉讼请求,是指当事人将先前提出的诉讼请求更换为新的诉讼请求,包括原告诉讼请求的变更、被告反诉请求的
    2023-03-05
    68人看过
  • 私募基金法律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证券结算基金管理办法各基金管理公司:为规范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的行为,加强对投资管理人员的管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我会制定了《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第一条为了防范和化解证券市场风险,保障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安全运行,妥善管理和使用证券结算风险基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证券结算风险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是指用于垫付或者弥补因违约交收、技术故障、操作失误、不可抗力造成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损失而设立的专项基金。第三条本基金来源:(一)按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业务收入、收益的百分之二十分别提取;(二)结算参与人按人民币普通股和基金成交金额的十万分之三、国债现货成交金额的十万分之一、1天期国债回购成交额的千万分之五、2天期国债回购成交额的千万分之十、3天期国债回购成交额的千万分之十五、4天期国债回购成交
    2023-06-02
    155人看过
  • 私募基金法律政策有哪些内容?
    在私募股权投资行业,主要适用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一、设立及运营方面合伙制基金设立和运行适用的主要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主席令第五十五号,“《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于2007年6月1日开始实施,确立了有限合伙制度,并单列一章规定了有限合伙企业的关键要素。公司制私募股权基金是指以公司形式存在的投资基金,其设立和运营要遵守《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的设立和运营规则。目前施行的《公司法》于2006年1月1日生效。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新公司法将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目前施行的《公司法》,公司指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的责任以其全部资产总额为限,股东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二
    2023-05-02
    452人看过
  •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应用、安全生产行政法规应用、安全生产部门规章应用、《矿产资源法》和《煤炭法》应用、《矿山安全法》应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应用、《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职业病防治法》应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应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应用。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都有哪些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主要有《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等。《煤炭法》是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煤炭资源,规范煤炭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和保障煤炭行业的发展而制定的;《矿山安全法》是为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2023-07-14
    245人看过
  • 所得税计税基础及会计处理有哪些内容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长期股权投资的取得分为企业合并与非企业合并形成。新准则规定:在下列情况,企业应运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1)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2)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计税基础的确定在会计处理上,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等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以发行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应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
    2023-06-12
    87人看过
换一批
#反垄断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益诉讼是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 更多>

    #公益诉讼
    相关咨询
    • 民法基础的婚前协议有哪些内容?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5-18
      婚前协议该包括时间、地点、缔约双方、约定财产范围,财产归属或分割方式。但其中最重要的是财产归属约定,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双方可以约定结婚以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属,例如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
    • 公司权益纠纷法院诉讼内容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2-11
      公司诉讼地域管辖是指确定同级人民法院在各自辖区,受理第一审公司诉讼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按照这一原则,管辖的法院按照被告的住所来确定,公司诉讼主体是判定管辖的基础和依据,只要确定了主体及被告的住所地,管辖法院问题也就自然解决了。
    • 法律上的公益诉讼的特征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2-07
      1、公益诉讼的原告是不特定的人。一般仅指无利害关系的人,但古罗马法亦包括有利害关系的人。且如果原告为多人,可由裁判法官选择适宜的人作为原告。 2、原告起诉的出发点在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法律尊严及社会公平正义,而非个人一己私利。 3、公益诉讼涉及的案件范围宽泛,可以是民事侵权行为,也可以是行政违法、刑事犯罪活动。 4、公益诉讼的地位体现在对国家机关执法能力不足的补充与协助,而非取代国家机关进行执法活
    • 提起诉讼的法律基础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1-07-12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证据不足的;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职权的; 5、滥用职权的。 (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
    • 民事公益诉讼的概念是哪些?主要有哪些内容?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30
      我国的现行民事诉讼法律规定不足以保证公众参与社会公共权益的保护。 社会公共权益是公民个人权益的集合,因此,公众有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天然积极性。我国的现行法律并非没有相关的规定,如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公民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和控告,但这种检举和控告通常被理解为在行政措施层面上向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告发。从此层面而言,公民的检举、告发活动只是充当了社会公共利益保护的一条线索来源,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