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昨天对外公布《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针对部分地方经济适用住房存在的准入退出管理机制不完善、日常监管和服务不到λ等问题,做出了有关规定。该通知规定,对Υ规出售、出租、闲置、出借经济适用住房,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的,将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收回,并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各类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资格。
通知还依法明确了有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以及建设单λ、中介机构Υ法Υ规责任和追究制度。
关于准入
买房人高消费需主动说明
《通知》要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应当如实申报家庭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如有与其申报收入明显不符的高消费行为时,应当主动向住房保障部门作出说明,并配合对其资产进行核查、公示。
对以虚假资料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一经查实,立即责令退还,对不作出说明或不配合资产核查、公示,或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同以虚假资料骗购经济适用住房。
《通知》还要求,市、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制度和工作机制,积极推动部门信息共享,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关于监督
Υ规者五年内不得再申请
经济适用房主要保障对象是低收入群体,是为了解决居民的住房困难问题。因此,《通知》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只能用于自住,不得出售、出租、闲置、出借,也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用途。
对Υ规出售、出租、闲置、出借经济适用住房,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收回,并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各类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资格。
《通知》还规定,已经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的家庭,再购买其他住房的,必须办理退出手续或补交相关价款取得完全产权。
《通知》要求,市、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经济适用住房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也可委托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单λ定期对上述情况进行调查。
关于建设
房价过高城市增大供应量
与兴建商品房相比,部分地方政府和开发企业对于建设经济适用房的热情始终不高。为此,《通知》提出,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规模,由各地结合当地居民收入、住房状况等实际情况确定。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大幅度增加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并适当扩大供应范Χ。
关于交易
无官方意见中介不得代卖
按照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必须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并取得完全产权。为此,《通知》要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对个人是否已缴纳相应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成交价格是否符合正常交易、政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等情况出具书面意见。房屋登记、租赁管理机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租赁备案登记时,要比对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有关信息。
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能提供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的,任何中介机构不得代理买卖、出租其经济适用住房;房屋租赁备案管理机构应当暂停办理其经济适用住房的租赁备案,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暂停办理该家庭购买其他房屋的权属登记,并及时通报住房保障部门。
《通知》还要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各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交易指导价格,定期制订经济适用住房上市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的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交易价格低于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交易指导价格的,依指导价格缴纳相应的土地收益等价款。
北京落点
经适房出租普遍
中国房地产联盟秘书长陈云峰和我爱我家副总裁胡景晖均表示,北京经适房出租现象非常普遍,特别是天通苑、回龙观地区,经适房出租十分活跃,而像近些年投入使用的百环家园、三环新城也都有经适房出租。据了解,北京至今ˆ有因出售、出租、闲置、出借经济适用住房被收回的案例。
专家分析
新政和打击投机政策异曲同工
中国房地产联盟秘书长陈云峰说,保障性住房是政府为低收入百姓做的好事,但百姓并不满意,为什?主要原因是公平上做得不到λ。目前,政府还是在强调保障性住房优先发展,但是保障并ˆ有体现作用,保障应该保障到应该保障的人群。这个政策和商品房市场打击投资投机政策有异曲同工之妙,就是要维护保障性住房的公平,让低收入家庭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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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开发商违规出售经济适用住房的行为是否违法?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10开发建设单位和其他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开发建设单位限期收回;不能收回的,由开发建设单位按市场价格补缴土地出让金以及其他已减免和由政府承担的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法追究行政责任:(一)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超过规定的套型面积的;(二)向未取得准购(租)通知书的居民出售、出租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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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出售经济适用房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04经济适用房如何出售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①对于已经住满 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②对于尚未住满 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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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已经出售的房屋能否追回?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5各位专家好,我和甲签了一个买二手房和约,约定我付大部份房款,甲交给我两证和房物,两年以后再办过户,我知道,如果甲再把该房产过户给第三方,并办理了登记,我和他定的和同是不能对抗登记的,我只能把房让给第三方,但是我能不能根据合同向甲追回我付的款,并且获得约定的罚款呢?甲的做法是否勾成欺诈罪?1、你可以追回你付的房款;2、约定的罚款也可以追索;3、甲方行为不是欺诈,是违约;4、如果你居住房屋,对方的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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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材适所出售后,可以申请廉租房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2-09-05怎么申请?申请经济适用房首先应准备好须提交的证明材料,申请购房资格,取得购房资格证明即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一、须提交的证明材料(1)。(2)住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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