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的三权分立有哪些内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2 08:02:47 104 人看过

公司法的三权分立有哪些内容?

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有效组织形式,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我国现代公司法人治理“三权分立-制衡”结构模式的确立是现阶段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该模式的形成是由现阶段公司治理的价值目标,产权基础所决定,在借鉴西方“三权分立”学说及西方公司治理模式的经验基础上确立的。

公司治理的价值目标是“三权分立-制衡”结构模式形成的哲学基础

为什么要进行公司法人治理?即公司治理的价值目标是什么?这是研究公司法人治理必须解决的问题,它是进行公司治理,建立公司治理模式的前提条件。

哲学上,价值论就是研究客体有用性的理论,即客体有用于或满足主体需要的理论,它揭示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社会效率,社会秩序,一定行为自由,一定正义理念,进而实现人们主观上所期望的价值。价值一定程度上讲即利益。公司治理所要实现的目标是通过促进利益各方协作,实现利益各方的激励相容,以达到维护股东和利益相关者(董事、经理、监事、员工、债权人)利益和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及社会公共利益,最终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因此公司法人治理所要实现的价值目标就是要揭示公司的制度性安排用于满足主体人需要的属性,在诸多有用性里,安全交易、公平正义、效率将成为公司治理所追求的价值目标。

(1)交易安全是公司治理的基础,这是由公司的商事特征所决定的。交易安全得不到保证,公司股东及其利益相关者的全部利益都得不到实现;没有交易安全,交易很难发生,公司就无法生存与发展;它也是公平、正义、效率等价值取向永久存续的前提。

(2)效率即利益,是公司治理的最高目标。公司治理就是要协调各种资本要素、管理要素、生产要素之间的关系;股东与公司的关系,股东与董事的关系,董事与经理的关系,公司与员工的关系,公司与债权人的关系,公司与政府的关系并使之高效运转,来实现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利益和公司的经营目标及社会公共利益。它使公司内外部的各种资源实现配置后的效率最大化,目的是为满足股东及利益相关者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

(3)公平与正义是公司治理的根本内容。公平、正义作为法律价值是人类理性永恒的追求。公司保护股东权平等原则,遵循利益与风险相一致的正义观念。公司法人治理实质上是在公平理念指引下,在股东及利益相关者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上寻找一个平衡点,使各自的利益在投入产出原则下实现社会正义。

我国现代公司法人治理的“三权分立-制衡”结构模式的确立是通过股东大会行使决策权,董事会、经理行使经营控制权,监事会行使监督权形成相互协调,相互监督、相互制衡的机制,最终是使公司能正常运转,交易安全;在公平、正义理念下,实现股东、利益相关者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交易安全、公平正义、效率也就成为“三权分立-制衡”结构模式形成的哲学基础。

其中董事局以及下面的经理级别的人要行使自己的权利来相互协调和相互配合的,大家最终的目标,都是想让公司更好的运转。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1: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成立股份分公司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一、成立股份分公司合同的内容有哪些?设立分公司协议书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增强公司实力,扩大公司知名度,本着自愿的原则,就乙方在开设有限公司分公司事宜,特签订以下协议:(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提供办理分支公司所须的一切手续;2、甲方有义务向分公司提供经营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并给予分公司一定的经济及其他优惠政策;3、甲方负责分公司经营项目的操作、经营及指导和统筹管理,以及员工培训等;4、甲方负责监督分公司各项税务事宜,并进行统一管理(税费由分公司所经营的项目承担);5、甲方有权监督分公司的各项经营行为,以及财务状况;6、甲方对乙方的一切经营活动及员工聘用有监督权、知情权和管理权;7、在乙方正常的合法经营中,甲方不得无故撤消乙方对甲方品牌的使用权和分公司经营权;8、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意一项,甲方有权撤消其乙方对甲方品牌使用权和分公司经营权
    2023-05-02
    452人看过
  • 分公司独立核算的条件有哪些内容?
    一、分公司的特征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2、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5、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二、分公司独立核算的条件独立核算是指对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过程及其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会计核算。具有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体系,全面地记录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并定期编制财务报表的单位所进行的会计核算。分公司独立核算的条件
    2023-05-02
    357人看过
  • 公司法司法解释一二三四条的内容有哪些?
    《公司法司法解释》的内容,主要是对公司设立时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具体内容有: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
    2023-05-22
    285人看过
  • 公司法中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有哪些内容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一、注册知识产权代理公司需要什么条件?知识产权代理公司的设立与一般的有限公司设立本质上无区别。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二、开设分公司的条件都有哪些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2、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以外;3、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4、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公司法》第二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
    2023-03-24
    320人看过
  • 公司分立帐务处理都有哪些内容?
    企业分立的账务处理根据《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9号)(以下简称“119号文”),企业分立包括存续分立和新设分立。本文阐述了企业分立的税务处理原则,并与会计处理进行了比较。一、税务处理原则无论是存续分立还是新设分立,119号文按股权价款支付方式的不同,将其又进一步分为免税分立和应税分立。1、免税分立的税务处理。如果分立企业支付给被分立企业或其股东的交换价款中,除分立企业股权以外的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支付的股权票面价值(或支付的股本的账面价值)20%的,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企业分立当事各方可选择按下列规定进行分立业务的所得税处理:(1)被分立企业可暂不确认分离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不计算所得税。但如果被分立企业股东以被分立企业的股权交换获取分立企业的股权的同时还获得了部分非股权支付额,且企业分立被核准为免税分立的,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
    2023-05-02
    200人看过
  • 公司法股权出资有哪些内容
    公司法股权出资的内容:一降低公司注册资本的门槛。二允许公司分期缴纳出资额。三新增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四出资方式可以灵活多样。五非货币财产出资应当经过评估。六更加明确规定了出资与验资的法律责任。一、股东出资有什么样的要求公司法关于股东出资的规定如下:一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二如果以非货币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三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四如果股东没有足额出资的,要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而且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二、公司股
    2023-02-28
    326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公司法三权分立有哪些内容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5-26
      三权分立,简单说就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中国1993年12月29日颁布的《公司法》第三章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的规定,从立法上确立了中国现代公司法人治理的“三权分立—制衡”结构模式,公司法分别设立股东大会(第一百零二条),董事会(第一百一十二条),监事会(第一百二十四条)来分别行使决策权(第一百零三条),经营权(第一百一十二条),监督权(第一百二十六条);即由股东组成的股东大会,并由其选举董
    • 公司分立登报内容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8
      本中心特点: 本公司是一家报纸媒体广告发布公司,立足北京,业务涉及全国,拥有很多报纸的声明公告发布版面,从事公告发布业务很多年,以我们的经验和众多的报纸媒体,我们有信心成为广大客户永久的合作伙伴,期待与贵公司的合作! 报纸上发布公告的种类: 注销公告、减资公告、清算公告、变更公告、股权转让公告、债权转让公告、拍卖公告、招标公告、离职声明、商业声明、合并公告、迁坟公告、法院公告、仲裁委公告、公证处公
    • 公司法人的权利有哪些内容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31
      法人的职权,有的是接受法律规定的,有的是由公司决定的。具体说来,职权有: (1)代表公司的权利,签署法律文件。例如,在办理公司重大事项,身为为代理人需要签署授权委托书,在报刊上为公司公开发表声明等。 (2)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权利。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常常是合同的生效条件,法定代表人一经签署,合同即为生效。 (3)公司发行债券、股票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4)法律、行政法
    • 公司法中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有哪些内容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3-09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 公司法若干问题三的内容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2-02
      公司法若干问题三的内容主要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一条规定,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应当认定为公司的发起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 第二条规定,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成立后对前款规定的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已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