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包责任时间规定概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8:05:04 284 人看过

1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2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规定: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在国家发布的第一批实施三包的18种商品中,如彩电、手表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机分别分半年至一年,主要部件为一年至三年。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490日规定和30日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

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超过30日的,由其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费用由修理者承担。

530日和5年的规定:修理者应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产者应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6新三包规定从1995年8月25日起实施,凡在该日以后购买列入三包目录产品,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三包责任。对1995年8月25日以前购买的产品,只能继续按照1986年发布的《部分国产家用电器三包规定》执行。

最后,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依法办理修理、换货、退货时,要以购货发票及三包凭证作为依据。因此,在购买产品时,一定要销售者出具发票,检查是否附有三包凭证;二是办理修理、换货、退货时,要带上三包凭证和有效发票;三是在日常生活中要妥善保管好上述证明。

对于已经使用过的产品,符合三包规定换货条件,而消费者不愿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予退货,但要向消费者收取折旧费。

折旧费=折旧率(每日)×产品使用日期(日)×产品价格折旧率可查阅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中所作的规定。产品使用日期应当自购买产品开具发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扣除修理占用时间和无零配件等待维修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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