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缉特别特别要求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31 17:01:05 429 人看过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对于通缉的特殊规定包括有: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审批通缉有哪些特别要求

被通缉的对象必须是依法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通缉令中应当写明被通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衣着和体貌特征,并应附上照片。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需要通缉犯罪嫌疑人的,应当作出逮捕决定,并将逮捕决定书、通缉通知书和犯罪嫌疑人的照片、身份、特征等情况及简要案情,送达同级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发布通缉令。人民检察院应当予以协助。

各级人民检察院需要在本辖区内通缉犯罪嫌疑人的,可以直接决定通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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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11日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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