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举办各类展览、展销会取得的组办等收入有关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21:22:45 185 人看过

状态:有效发布日期:1995-10-11生效日期:1995-10-11发布部门: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发布文号:沪地税一[1995]52号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沪地税一[1995]40号《关于重新明确举办各类展览、展销会取得的组办等收入有关营业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下发后,有分局来电询问,要求对本市单位与外地单位联办取得的组办等收入的纳税地点问题,展览、展销会主展场地的认定问题,以及“主管税务机关”的概念问题等予以进一步明确。现按规定对有关问题补充说明如下:一、关于本市单位或外地单位举办各类展览、展销会取得的组办等收入的纳税地点问题:1.本市单位独自举办各类展览、展销会取得的组办等收入应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2.本市二家以上单位联办各类展览、展销会,如果是分别收取组办等收入,应各自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如果是一家单位收取后再分成给其他联办单位的,应由收取组办等收入的单位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缴纳,其他联办单位取得的分成收入不再缴纳营业税;如果以联办临时组委会来收取组办等收入,应由临时组委会开具发票并向展览、展销会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3.本市单位与外地单位联办各类展览、展销会,如果是分别收取组办等收入,本市单位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外地单位向展览、展销会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如果是本市单位收取后再分给外地联办单位的,则由本市单位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外地单位取得的分成收入不再缴纳营业税,反之,则由外地单位向展览、展销会场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本市单位取得的分成收入不再缴纳营业税;如果以联办临时组委会来收取的,应由临时组委会开具发票,并向展览、展销会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4.外地单位来沪举办各类展览、展销会,如果无本市单位参与联办的,则应向展览、展销会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组办等收入的营业税。二、沪地税一[1995]40号文第二点中所称“主展场地”,是指举办开幕式的展览、展销场地。如果临时组委会与主展场地不在同一地区,其税务征管应由主展场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负责征收。本条规定以及沪地税一[1995]40号文第二条有关纳税地点的规定仅适合外地来沪举办展览、展销会的外地单位以及本市无主管税务机关的单位举办展览、展销会取得的组办等收入。本市有主管税务机关的纳税单位取得的组办等收入应严格按沪地税一[1995]40号及本补充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有关内容执行。三、沪地税一[1995]40号文及本通知所称的“主管税务机关”是指纳税人原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税收征收机关。特此补充通知,请遵照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5: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纳税人相关文章
  •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证券交易印花税
    发布部门: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发布文号:沪地税地[1997]64号市局直属第四分局、上海证券交易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7)12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补充规定如下:一、有关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简称上交所、登记公司)代扣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款解缴入库的期限。我局曾以市局“沪税地(1993)25号文”作了具体规定。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7)129号《通知》精神,作以下调整。1、A种股票税款每月的解库期限由原规定的三次调整为五次(即增加两次预缴期)。分次日期为:上旬5日、上旬8日、中旬15日、下旬24日、下旬30日。上旬5日缴纳上月(上年)代扣税款预缴后的剩余数,上旬8日预缴当月第一周(1-6)的已扣税款,中旬15日预缴当月第二周(7-13日)的已扣税
    2023-05-03
    314人看过
  • 上海市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力产品征收增值税的具
    发布部门:上海市税务局发布文号:沪税政一[1994]39号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明电(1993)075号《关于印发〈电力产品征收增值税的具体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电力企业生产、销售和财务核算的实际情况,对本市电力企业生产销售的电力产品征收增值税的办法作以下补充规定:一、电力产品的纳税义务人(一)上海电力局、**联能实业总公司下属各非独立核算的企业生产销售的电力产品,以上海市电力局(也称:上海电力公司)和**联能实业总公司为电力产品的增值税纳税义务人,由上海电力局和**联能实业总公司一头交纳增值税。(二)其他电力企业以独立核算的单位为电力产品的增值税纳税义务人。(三)**联能实业总公司凭租上海电力局的发电机组所发售的电力,以及上海电力局转售其所发售的电力,**联能实业总公司和上海电力局均应分别按规定交纳增值税。上海电力局所取得的租赁收入还应按规定交纳营业税。二、电力产品增值税的征
    2023-05-03
    219人看过
  • 个人举办各类学习班取得收入,应当缴纳哪些税
    个人举办各类学习班取得收入,应当缴纳哪些税个人举办各类学习班取得收入,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1)取得收入以后,要按照文化体育业税目适用3%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2)要按照营业税税额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3)扣除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后的余额,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举办学习班、培训班而取得的收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区别以下两种情况:一是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取得执照举办学习班、培训班的,其取得的办班收入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二是个人无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取得执照举办学习班、培训班的,其取得的办班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一)税法与宪法的关系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税法属于部门法,其位阶低于宪法,依据宪法制定,这种依从包括直接依据宪法的条款制定和依据宪法的
    2023-05-04
    417人看过
  • 上海市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订货会所签合同印花税缴纳
    发布部门:上海市税务局发布文号:沪税地[1991]80号上海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各区分局、各县税务局:现将国税函发(1991)1187号《国家税务局关于订货会所签合同印花税缴纳地点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根据通知第二条规定作如下补充规定:对本市主办、不涉及省际关系的订货会、展销会上所签合同的纳税地点的确定,仍按我局沪税地(1989)100号文第三条第3款规定办理,即“企业或主管部门举办的订货会、交易会同客户签订的购销合同,其各方的合同都与联系企业或主管部门的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印花税。”特此通知。附:国税函发(1991)1187号上海市税务局一九九一年十月三日国家税务局关于订货会所签合同印花税缴纳地点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发(1991)1187号近年来,一些地区陆续反映,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对全国性订货会签订的合同,税务部门驻会征收印花税有诸多不便,困难较大。经多方面征求意见和研究,为有
    2023-05-03
    136人看过
  • 上海市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
    发布部门:上海市税务局发布文号:沪税政一[1994]89号近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026号《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情况补充通知如下:一、对未经电信局批准的其他从事电信业务的单位自己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提供有关电信劳务服务的,报经市税务局同意后,也可按营业税征收。二、粮食复制品的范围暂确定为下列品种:切面、饺子皮、米粉、馄饨皮、烧卖皮、春卷皮、普通卷面、通心粉、沙河粉。三、纳税人销售非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仍应按规定征收增值税。四、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游艇、摩托车、应征消费税的汽车仍应按税法规定依6%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一九九四年五月三十日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94)财税字第026号新税制实施以来,各地陆续反映了一些增值税、营业税执行中出现的问题,经研究,现将有关政策
    2023-05-03
    368人看过
  •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
    发布部门: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沪国税稽[2003]28号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为规范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共享系统)的标准化、程序化管理,维护共享系统的正常运转,防范利用共享系统实施偷骗税的不法行为,加强共享系统的安全措施和严格监督,确保逐步实现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全覆盖的目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3]18号)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市局制定了《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管理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按照执行。一、本市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推广,仍按“先实行一机一卡,后实施一机多卡,先试点,后推开”的总体原则进行。二、为避免出现管理上的漏洞,共享系统(一机多卡)推广工作由市局统一安排。具备条件的分局,可对所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全部实施一机一卡,不再另行实
    2023-05-03
    133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纳税人
    词条

    纳税人是指对国家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又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纳税人作为缴纳税款的主体,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一个经济单位或个人是否成为纳税人,由税法的规定和企业或个人所处的经济地位决定的。 纳税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城乡各... 更多>

    #纳税人
    相关咨询
    • 个人举办各类学习班取得收入应当缴纳哪些税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13
      个人举办各类学习班取得收入,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1)取得收入以后,要按照文化体育业税目适用3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 (2)要按照营业税税额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扣除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后的余额,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举办学习班、培训班而取得的收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区别以下两种情况: 一是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取
    • 关于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会怎么判刑?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3-03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既遂的判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上海展览合同律师如何收费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1-05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 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 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4% 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3% 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
    • 会议展览服务适用什么税率?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3
      场地出租,属于不动产租赁服务,增值税税率11%。如果你是一般纳税人,你的场地是在2016年5月1日前取得的,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但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 关于关于开展征地拆迁安置房上市交易的通知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21
      建设单位申请初始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1)无锡市房屋登记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4)立项批文;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竣工图; (6)土地使用证或者用地证明文件; (7)公建配套项目立项批复及公建配套项目所在部位的说明; (8)地名委命名文件及派出所门牌号编排证明; (9)房产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拆迁资料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