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认定为劳动关系的情形是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2 11:24:08 178 人看过

五种情形不能认定为劳动关系,分别是:

1、用人单位招录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2、用人单位招录已经领取退休金的人员;

3、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服务关系;

4、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一种合同关系;

5、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合作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主要包括哪些情形

1、应签而未签订劳动合同;

2、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

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

4、劳动合同期满没有终止也没有续签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

5、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无效合同,但是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建立劳动关系。

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综合上面所说的,工伤是针对于在工作中所受到的伤才能被认定,一般在申请认定时就需要按法律所规定的流程来,同时还需要有相关的材料来进行证明,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伤情可以被认定成功,所以,在处理时就可以多咨询一下,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0日 21: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形式相关文章
  • 哪些证据能认定劳动关系?
    劳动者在因种种原因而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以选择通过仲裁的方式来依法维权。但在劳动仲裁时,劳动者首先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那么哪些证据能认定劳动关系呢?为了能够更好地证明劳动关系,劳动者应该怎么收集认定劳动关系的证据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本文将详细为您进行介绍。一、哪些证据能认定劳动关系?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因此,劳动者在平时应当注意保存好自己的工作证、服务证、考勤卡、工
    2024-01-09
    386人看过
  • 劳务关系的认定标准为怎样的情形
    劳务关系的认定标准: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劳务关系认定司法解释是怎样的1、用人单位将某项工程发包给某个人员或某几个人员,或者将某项临时性或一次性工作交给某个人或某几个人,双方订立劳务合同,形成劳务关系。这类从事劳务的人员,一般是自由职业者,身兼数职,自己通过中介机构存放档案,缴纳保险。2、用人单位向劳务输出公司提出所需人员的条件,由劳务输出公司向用人单位派遣劳务人员,双方订立劳务派遣合同,形成较为复杂的劳务关系。具体说,用人单位与劳务输出公司是一种劳务关系,劳动者与劳务输出公司是一种劳动关系,而与其所服务的用人单位也是一种劳务关系。这种劳务关系的情形,有人称之为“租赁劳
    2023-07-23
    284人看过
  • 不能在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关系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能在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关系终止的情形有哪些?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需等到职业健康检查后确定无碍后才能够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2、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需待医学观察期结束经诊断非职业病后才可终止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3、劳动者在本
    2023-04-29
    461人看过
  • 特殊情形下劳动关系的认定有哪几种情况
    对于劳动关系的认定,主要是要注意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以及承揽关系的区分。就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来说,两者的本质其实是一样的,劳动关系的前身就是雇佣关系,当生产力水平不高、劳动力还被视为是商品的时候,雇主和雇工之间形成的是雇佣关系,这时雇佣关系完全由民法调整,当劳动力的人身属性越来越被人们重视,国家公权力逐步介入以加强对劳动者的保护,这时劳动力不再被简单的视为商品了,雇佣关系的社会化特征越来越明显,雇佣关系也就逐渐步出民法,进入社会法的调整领域,并最终被劳动关系所取代。但是雇佣关系逐渐被劳动关系所替代毕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这个过程取决于各个国家经济的发展程度,所以,各个国家都针对本国的实际情况而对劳动法的调整范围有所限制,在国外,对于不受劳动法保护的雇佣关系一般都有明文规定。那么,在我国这方面的规定则很不明确,虽然不明确,但是根据司法判例以及法理分析,一般都认为在我国,目前未被列入劳动关系范围
    2023-06-02
    263人看过
  • 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形成的具体情形是怎样的
    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形成的具体情形:(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虽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因必备条款欠缺导致合同无效;(2)以口头约定代替书面劳动合同的;(3)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未终止或续订合同而延续劳动关系的;(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劳动报酬进行了口头约定,并提供了相应的劳动条件,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的;(5)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了工作证、服务证等身份证件或已填写登记表等等的;(6)试用期间未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既不解聘,又不与劳动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一、单位怎样否定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本质为无书面合同确认的劳动关系,只要一方证明了双方之间不存在从属关系、直接的劳动关系或仅仅是雇佣关系,就可以推翻事实劳动关系这一推论。具体来说,双方之间签订的劳务合同、提供劳动者的身份、年龄都可以用来证明。1.证明实际存在的是雇佣关系。2.证明实际存在的是劳务派遣关系。3
    2023-06-28
    101人看过
  • 劳动关系工伤情形认定的条件是什么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一、《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
    2023-03-22
    105人看过
  • 劳动关系间接证据有哪些,劳动关系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劳动关系的间接证据有哪些劳动关系的间接证据包括:1.搜集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最好有单位盖章)、职工花名册。如无法搜集到上述证据原件,可采取复印或拍照方式搜集。2.如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劳动者可以到社保局网站上,或到社保局打印自己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3.搜集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上岗证、外派证等能够证明职务职位身份的证件(最好有单位盖章)。如无法搜集到上述证据原件,可采取复印或拍照方式搜集。4.搜集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如无法搜集到上述证据原件,可采取复印或拍照方式搜集。5.搜集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考勤表、出勤卡等)。如无法搜集到上述证据原件,可采取复印或拍照方式搜集。6.同事的证言。让同事出书面证言,但此类证据需注意的两点是,一是打官司时,出具证言的同事一般需要到庭作证;二是同事需要自己有证据证明自己与
    2023-05-22
    369人看过
  • 哪些是认定劳动关系的方法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具备下列情形的,就可以认定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关于劳动关系的认定有下列三种方法:1.尽量提供能够证明为用人单位提供过劳动的其他材料。2.让自己任职期间接触过的客户,证明自己曾经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向其提供过服务。3.请同事提供证人证言。一、临时雇佣能否构成事实劳动关系临时雇佣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工伤认定一定要劳动合同吗不一定。用人
    2023-06-24
    322人看过
  • 哪些情形认定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应认定为故意的几种情况:1,明确表示拒不作为的,即明确拒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应当然地认定为故意。包括无正当理由拖欠,不论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2,虽表示应支付,但主动实施作为,为不支付找借口的,应认定故意。如无正当理由转移财产,造成无支付能力假像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指使发放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工作人员逃匿,造成无法支付假像的;非法克扣工资或罚款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1,实施了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行为。2,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即企业的银行存款足够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而不作为,导致劳动者没有按合同或法定应获得劳动报酬的时限。如实行月工资制的,超过20天仍不发放工资的,即构成“不支付”。(二),数额较大。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构成的绝对值范围。应比照职务侵占罪的入刑标准,即逃避或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构成
    2023-05-01
    431人看过
  • 哪些情况可以被认定为劳务关系?
    劳务关系的情况有:1、用人单位将某项工程发包给某个人员或某几个人员,或者将某项临时性或一次性工作交给某个人或某几个人,双方订立劳务合同,形成劳务关系。2、用人单位向劳务输出公司提出所需人员的条件,由劳务输出公司向用人单位派遣劳务人员,双方订立劳务派遣合同,形成较为复杂的劳务关系。3、用人单位中的待岗、下岗、内退、停薪留职人员,在外从事一些临时性有酬工作而与另外的用人单位建立的劳务关系。由于这些人4、已经办手续的离退休人员,又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双方签订聘用合同。这种聘用关系现已明确确定为劳务关系。5、一般来讲,常年性岗位上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必须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一次性或临时性的非常年性工作,或可发包的劳务事项,用人单位可使用劳务人员,并与之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关系的认定标准为怎样的情形劳务关系的认定标准: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
    2023-07-05
    217人看过
  • 劳动者被认定为工伤的有哪些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必须同时具备,并且必须是在履行本职工作,这里受到的伤害是“非工作原因”,是来自本单位或者外界的“暴力、意外等”所致。打比方,有人在职工履行工作职责的时候蓄意对职工进行打击报复,对其人身进行直接攻击,致使职工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等。4、患职业病的。即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
    2024-01-31
    486人看过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在哪些样的情形下会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以下情形下会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2024-04-18
    64人看过
  • 岗前培训能不能认为是劳动关系的建立?
    问:我刚刚应聘到一家公司工作。上岗前,公司要对新员工进行为期2个月的培训。人事经理对我说,培训期间不算正式工作,每个月发给我400元生活费。培训期满后,公司按照我在培训期间的表现,决定是否聘用。请问人事经理的说法是否有法律依据?答:人事经理的说法没有法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职前培训是劳动者的权利,也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培训是用工的一种形式,是企业用工的组成部分。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故自你参加培训的第一天起即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你公司给你400元生活费的做法也违反了我市2011年116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
    2023-06-02
    236人看过
  •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认定依据有哪些
    一、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认定依据有哪些1、雇佣责任承担者。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构成要素中,雇佣责任承担者(通常被统称为“用人方”)的范畴存在显著差异。在劳动关系领域内,用人方主要涵盖了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具备组织架构性质的机构,以及通过签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构建起劳务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而在劳务关系范畴内,对雇佣责任承担方的界定则相对宽泛,包含了自然人、法人乃至其他各类组织以个体形式参与的雇佣行为。2、主客体之间的从属关系。在劳动关系中,雇主与劳动者之间存在一种相对紧密的从属关系,劳动者被视作雇佣机构的正式员工,必须严格遵循组织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在工作过程中服从上级的指挥调度。相比之下,在劳务关系中,双方作为平等的法律主体,并不存在明显的身份上的从属与依赖特性。尽管在具体执行劳务过程中,提供劳务的一方与受惠于劳务的一方或许会形成一定的管理联系,但这更
    2024-04-23
    20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形式是指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也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外在表现形式。 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合同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如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推定形式等。 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而口头形... 更多>

    #合同形式
    相关咨询
    • 应当认定为雇佣关系而非《》调整的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5
      应当认定为雇佣关系而非《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由规定(试行)》(法发〔2002〕26号)将劳动争议(包括劳动合同纠纷、事实劳动关系争议、劳动保险纠纷等)与劳务(雇佣)合同纠纷并列,故劳务(雇佣)合同纠纷区别于劳动争议案件。司法实践中,不符合(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用工主体因服务或者提供劳务发生的下列纠纷,应当按照雇佣关系处理: (1)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
    • 劳务关系的认定情形应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24
      ⒈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⒉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⒊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⒋考勤记录; ⒌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 哪些情形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哪些证据能证明劳动关系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0-11
      一、哪些情形属于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指的是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与其及时续订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 2、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 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
    • 哪些情形不认定为,哪些情形应认定为工伤?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哪些情形不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一)犯罪或违法;(二)自杀或自残;(三)斗殴;(四)酗酒;(五)蓄意违章;(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哪些情形应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
    • 哪些情形需要做劳务关系认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27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