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束的案件可以撤销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18:00:48 308 人看过

一、结束的案件可以撤销吗

己经结案的申请能够撤回,其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1.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第一百四十条规定: 1.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第一百四十三条 1.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取保候审是不是案件就结束

取保候审并不说明案件的完结。已进入刑事诉讼程序,不判刑的可能性较小,如果罪行较轻的话,。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一、取保候审的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终止侦查决定和撤销案件的区别

1、二者的定义存在区别。

(1)撤销案件是指侦查机关对立案侦查的案件,发现具有某种法定情形,或者经过侦查否定了原来的立案根据,所采取的诉讼行为。

(2)终止侦查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致使审判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时终结案件的诉讼活动。

2、二者的执行结果存在区别。(1)终止侦查:终止侦查,说明经公安机关侦查,没有证据证明该人有犯罪事实,已排除涉案嫌疑,但有证据证明该案件有犯罪事实的存在。终止侦查,只是侦查结束,不代表没有责任或者有罪。(2)撤销案件:案件撤销就是不查且无罪或者无责任。

3、二者的执行流程存在区别。(1)撤销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报经上级领导审查批准,然后写出撤销案件报告。(2)检察机关在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对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可以决定撤销案件。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终止侦查、撤销案件、不起诉、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终止侦查决定书是指对个人来说,经公安机关的调查没有证据证明其犯罪,排除作案嫌疑,但是该案件又确实是真实存在的;撤销案件是指经过侦查机关侦查,否定了之前的立案依据,或发现了其他法定情形从而采取的诉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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