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减刑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0 13:00:11 171 人看过

对于和解的刑事案件,自诉人或者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撤案的规定为: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一、被害人自诉人的区别

自诉人与被害人的区别为:1、自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自诉,申请撤回自诉,同被告人和解,提出上诉。公诉案件被害人无上述权利;2、被害人有请求立案权和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权,自诉人没有;3、自诉人存在于自诉案件中,被害人存在于公诉案件中。

二、刑事自诉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刑事自诉人的权利义务:

1、权利:有权直接向法院提出控诉;有权申请撤回自诉或者自行和解;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并享有原告的举证权和辩论权;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有权对一审未生效判决、裁定依法上诉。

2、义务:举证责任;出庭参与诉讼活动的义务。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三、刑事自诉案件能撤销吗

刑事案件立案后,当事人能不能撤销案件,主要看案件的类型还有犯罪情节而定,如果是公诉案件,当事人是不能撤案的。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05: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减刑相关文章
  • 判了死刑还能减刑吗?减刑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五十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因此,判处死缓的,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综上,判了死刑之后,如果是死刑缓期执行,是有机会获得减刑的。减刑只能适用于特定的对象。依照我国刑法第78条之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
    2023-02-12
    365人看过
  • 新交法对刑事和解有什么规定
    刑事和解是指被害人和被告人就所触犯刑事的内容进行自行协商,被告人通过自行认错、赔礼道歉、赔偿相应损失等方式,获得被害人原谅,达到刑事和解的目的。在我国的新交法,既新版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对刑事和解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在新交法第九章损害赔偿调解中,我们可以知道,当出现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时候,我们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当这些调解没有达到双方满意的目的,那么就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参加和帮助我们进行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应该有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是管理人、承保机动车保险的保险公司人员还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而且双方参加调解的人员不能超过3人。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后,需要分情况按照规定日期开始调解:(一)如果造成了有关人员身亡的,需要从规定的办理丧事事宜时间结束之日开始调解;(
    2023-06-17
    213人看过
  • 立功减刑规定解读
    在犯罪后罪犯要是有立功的行为或表现,是可以得到减刑的奖励。对于罪犯来说减刑意味着自己能够从轻处罚,所以纷纷会争取立功。立功分为一般立功和重大立功,它们之间的减刑规定是不一样。一般立功是犯罪分子到案后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的其他犯罪。重大立功是犯罪分子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无期徒刑立功减刑吗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1、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重新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二年内不予减刑;对新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的起始时间要适当延长。3、刑法关于无期徒刑犯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年的规定,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
    2023-07-03
    74人看过
  • 附带民事减刑新规定解读
    刑事附带民事减刑的规定,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犯罪分子被判处了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的,在监狱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例如在监狱内阻止了其他人的重大犯罪活动,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的重大犯罪活动且查证属实的,在执行期间有舍己救人的行为,在突发的意外事故或灾害时有突出救助表现等等。2022减刑假释新规定是怎样的2018最新减刑标准规定最多减原刑罚的一半刑法规定的刑罚执行过程中的一项措施。是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适用减刑需把握以下条件:1、适用减刑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法所规定的5种主刑中,除了死刑以外的其他种主刑都可以适用减刑。2、适用减刑
    2023-06-30
    140人看过
  • 法律规定可以逮捕后和解吗,刑事和解指的是什么?
    一、法律规定可以逮捕后和解吗刑事案件逮捕后可以进行和解。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九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
    2023-06-28
    176人看过
  • 规定减刑幅度和条件的方法是什么
    我国法律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死缓减刑的条件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分两种情况:1.在死缓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的,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死缓减为无期徒刑的必要条件之一是没有故意犯罪,也就是死缓犯只要在二年期限内没有再犯罪,二年期满以后,经过教育减为无期徒刑,但在执行徒刑期间再减刑时应从严控制,在减刑
    2023-07-06
    60人看过
  • 公诉案件刑事和解相关法律规定,刑事和解怎么履行
    一、公诉案件刑事和解相关法律规定公诉案件刑事和解相关法律规定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第二百七十八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第二百七十九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
    2023-02-28
    415人看过
  • 刑法减刑规定的实质条件和限制详解
    一、减刑的实质条件,因减刑的种类不同而有所区别。1、“可以”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当然,如果既有悔改表现又有立功表现,则可以在法定的减刑限度内给予更大幅度的减刑。“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一)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二)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三)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四)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五)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贡献的。2、应当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具有下列情形之
    2023-07-06
    218人看过
  • 缓刑和减刑的相关规定和限制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检察院量刑建议缓刑的对象及条件缓刑,就是对于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期间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刑法第67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一)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
    2023-07-17
    450人看过
  • 2022刑事和解手续是什么
    刑事和解手续是什么刑事和解流程:人民调解员将参加刑事和解的各方召集在一起,向他们宣布刑事和解程序正式开始。人民调解员首先说明本次刑事和解要进行的程序以及和解要达到的目的,一般主要是各方表达犯罪侵害的情况,讨论如何对被害人进行补偿事项。其次,调解员要查明和确信所有参加刑事和解的人都是完全出于自愿的。刑事和解流程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首先进行的环节是加害人承认犯罪。首先让犯罪人供述犯罪事件的经过,并向被害人及其亲属认罪,承认错误,表示悔改。(2)由被害人描述犯罪行为给其身体、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产生的影响。(3)与犯罪行为结果有关的人叙述他们的感受。通过这些描述和叙述,使加害人会了解到自己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及与被害人关系密切的人以及给加害人自己的家庭和朋友造成的后果。被害人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感情,有权利询问与犯罪事件有关的问题。(4)在对犯罪行为及其造成的后果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之后,调解员
    2023-03-04
    211人看过
  • 刑事和解和谅解的区别是什么
    1、刑事和解有更严格的法律程序性规定。司法实践中,最常见的是由被害人向司法机关出具的《谅解书》,明确要求司法机关不追究对方刑事责任,不得另行民事起诉。但是由于该协议未经司法机关主持、见证,自愿性、合法性存在较大疑问,故不属于刑事和解协议。2、出具《谅解书》后当事人可以反悔,但已履行的《刑事和解协议》一般不能反悔。由于谅解书属于双方当事人私下达成的协议,随意性较大,即使被告人已履行《谅解书》约定的赔偿内容,被害人仍然可以反悔。但是,《刑事和解》是在司法机关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的,具有准司法效力。由于达成刑事和解,意味着被害人已经自愿放弃民事诉讼权利,故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不会受理。很多人认为,“和解”与“调解”在刑事案件中并无本质上的差别,“和解”等同于“谅解”。该观点显然不正确,谅解属于私了,而和解属于公了,有本质区别。被害人谅解:一般认为,被害人谅解包括单方谅解行为、特别谅解
    2023-04-21
    455人看过
  • 关于减刑的规定的适用和程序是什么?
    一、减刑的适用(一)减刑的幅度减刑虽有总量限制,但每次减刑还应当控制在一个合理的幅度内,避免一次减刑幅度过大。减刑的幅度应当根据不同的刑种和刑期加以确定。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2条的规定,“对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减刑幅度为:如果确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1年有期徒刑,如果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2年有期徒刑;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突出的或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2年有期徒刑;如果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3年有期徒刑。”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6条的规定,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2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对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18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
    2023-04-28
    456人看过
  • 刑法规定的限制减刑与普通减刑的异同是什么?
    限制减刑意为重大刑事案件判定为死缓时,若后期有减刑,也必须服满一定期限。限制减刑和减刑不完全一样。限制减刑仅适用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罪犯;减刑制度适用的范围没有罪名的限制,适用于刑法中的所有罪名。刑法限制减刑的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被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被减为无期徒刑的,或者因有重大立功表现被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比照未被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在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和减刑幅度上从严掌握。《刑法》第五十条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
    2023-07-06
    190人看过
  • 什么是限制减刑和非制度减刑的罪犯
    限制减刑是《刑法》中的一项特别规定,是指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一、死缓一定会限制减刑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因此判处死缓不一定同时附加限制减刑。二、死缓是什么意思,从什么时候算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
    2023-03-23
    15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减刑
    词条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更多>

    #减刑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刑法的减刑和减刑?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27
      限制减刑意为重大刑事案件判定为死缓时,若后期有减刑,也必须服满一定期限。限制减刑和减刑不完全一样。限制减刑仅适用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罪犯;减刑制度适用的范围没有罪名的限制,适用于刑法中的所有罪名。
    • 刑事和解是什么意思?刑事和解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20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调停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沟通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不再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追究事责任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至第二百九十条对刑事和解公诉案件的诉讼程序作出了特别规定。根据法律规定,涉嫌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财产犯罪的故意犯罪案件,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除渎职犯罪以外可能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过失犯罪
    • 新刑诉法规定刑事和解制度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1-29
      依据新刑诉法规定,对于刑事案件加害人积极赔偿,获得被害人谅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的轻微刑事案件,检察院可以根据公安机关提出的从宽处理建议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而法院可以根据检察院的建议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 刑事和解程序什么是刑事和解程序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2-05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者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不再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或者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刑事诉讼法》第五编第二章第二百七十七条至第二百七十九条对刑事和解公诉案件的诉讼程序作出了特别规定。根据法律规定,涉嫌侵犯
    • 刑事诉讼法关于减刑条件的规定是什么?减刑的条件和限制条件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20
      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应当依法予以减刑。减刑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的条件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确有悔改表现是指罪犯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有悔改表现或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的: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