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证据排除的提出可以口头提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15:03:38 387 人看过

非法证据排除既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提出,也可以通过口头的形式提出。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

一、构成敲诈勒索罪须符合的条件

构成敲诈勒索罪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行为人为一般犯罪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行为人必须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勒索财物,这是敲诈勒索罪最主要的特点。威胁和要挟,是指通过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精神上的强制,使其在心理上造成恐惧,产生压力。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多种多样,如以将要实行暴力;揭发隐私、违法犯罪活动;毁坏名誉相威胁等等。其形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还可以通过第三者转达;可以是明示,也可以是暗示。在取得他人财物的时间上,既可以迫使对方当场交出,也可以限期交出。总之,是通过对公私财物所有人、保管人实行精神上的强制,使其产生恐惧、畏难心理,不得已而交出财物。

3.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是其他目的,如债权人为讨债而威胁债务人的,则不构成本罪。

二、涉嫌诬告陷害罪怎么取证

涉嫌诬告陷害罪取证的方法:诬告犯罪的取证应当由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进行,主要是调查诬告犯罪事实,调查犯罪事实是否真实。

1、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收集各种证据,依照法定程序确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

2、严禁刑讯逼供、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明自己有罪。除特殊情况外,必须确保所有与案件有关或了解案件的公民都能客观、充分地提供证据。

三、诉讼侦查人员应遵守什么法律规定呢

诉讼侦查人员应遵守以下法律规定:

1、侦查人员有法律规定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2、侦查人员在侦查活动中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

3、对犯罪嫌疑人采取讯问、传唤等强制措施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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