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04 19:34:26 117 人看过

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赔偿范围包括两个主要部分。

一是实际损失,即因侵权人的行为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不仅是指受害的经营者的实际减少,也是指受害的经营者应当得到而未得到的预期利益。

二是合理费用,主要是指被侵权人在诉讼前和诉讼过程中因调查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必要的费用。包括:

(1)被侵权人调查取证和进行诉讼所支出的合理的差旅费。这种费用应依照国家财政部门规定的标准。

(2)

被侵权人调查取证所支付的鉴定费、公证费、翻译费、资料费、打印费、通讯费及其他必要开支,这些费用有关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的标准,没有规定的按行业的通用标准。

一、不正当竞争的责任承担

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经营者恶意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六条、第九条规定,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权利人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4日 17: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哪些属于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包括什么?
    1、不为公众所知悉(秘密性)秘密性,这是商业秘密的核心特征,也是认定商业秘密的难点和争议的焦点。法律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即指商业秘密的秘密性,是指权利人所主张的商业秘密未进入“公有领域”,非“公知信息”或“公知技术”。秘密性是商业秘密与专利技术、公知技术相区别的最显著特征,也是商业秘密维系其经济价值和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一项为公众所知、可以轻易取得的信息,无法籍此享有优势,法律亦无需给予保护;一项已经公开的秘密,会使其拥有人失去在竞争中的优势,同样也就不再需要法律保护。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价值性)若干规定第2条第3款规定:“本规定所称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该解释揭示了商业秘密的本质特征。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这指的是商业秘密的价值性,是法律保护商业秘密的目的。首先,商业秘密能给权利
    2023-06-18
    300人看过
  • 揭秘商业机密的基本范围
    商业机密的基本范围包括:1、技术信息,如工艺程序、技术设计、质量控制、应用试验、工艺流程、设计图纸、工业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试验方式和试验记录等;2、经营信息,如管理方案、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投融资计划、标书、标底等方面的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商业机密的标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有四个构成要件:(一)秘密性,不为公众所知悉;(二)经济性,能为权胡-燕来利人带来经济利益;(三)保密性,采取保密措施;(四)实用性,具有实用价值,能实施利用。(五)【法律依据】《反不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1、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
    2023-07-01
    482人看过
  • 商业秘密侵权责任范围
    侵犯商业秘密的责任如下:停止侵权行为;2、赔偿损失,根据侵权造成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根据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确定。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因不正当竞争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金额,按照因侵权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确定。经营者恶意侵犯商业秘密,情节严重的,可以按照上述方法确定赔偿金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赔偿金额还应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六条、第九条规定,权利人因侵权而遭受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而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侵权情节判决给予权利人500万元以下的赔偿。浅谈商业秘密侵权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发展,相应的调整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也随之建立和完善起来,特别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使知识产权的保护成为全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我国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公
    2023-08-18
    117人看过
  • 对涉及商业秘密的损害赔偿有什么规定?
    侵犯商业秘密的损害赔偿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实际损失,就是因侵权人的行为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间接损失是权利人预期合理收入的减少,即可得利益,这是商业秘密生产、经营、转让等增殖过程中预期可得的利益,是由于侵权行为造成权利人不能正常利用该商业秘密而遭受的。侵犯商业秘密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一、侵犯商业秘密损害赔偿之法律依据商业秘密是一种能给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潜在的经济利益的技术信息或者经营信息。它的取得需要付出一定的资金和劳动成本,它的使用能够产生现实的利益,它的独占能够使权利人保持竞争优势。商业秘密若被侵犯,就会分流权利人的成果,或者使权利人失去竞争优势,或者使权利人的全部投入付诸东流。商业秘密是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保护的重要知识产权之一,其赔偿问题主要依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的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
    2023-07-27
    200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主要包括哪些赔偿范围,侵害受
    人身侵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如下:1。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住院费用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确定。三、伙食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人民币/天)住院天数赔偿。4、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和护理人数确定。5、交通费根据受害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就医或转院治疗的实际费用计算。交通费用应以正式票据为基础;相关凭证应与医疗地点、时间、人数和次数一致。6、住院伙食补助费可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7、营养费根据受害者的残疾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8、残疾赔偿侵犯他人身体,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9、残疾辅助器具费用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如有有特殊需要的,可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10.丧葬费按照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
    2023-08-18
    281人看过
  • 国家赔偿的范围不包括什么,国家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吗
    一、国家赔偿的范围不包括什么国家赔偿的范围不包括: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3.因申请人申请保全错误的行为造成损害的;4.因申请人提供的执行标的物有错误造成损害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国家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吗国家赔偿中包括精神损害赔偿。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三、国家赔偿范围的是怎么规定的国家赔偿范围划分为行政赔偿范围和刑事赔偿范围:1.行政赔偿范围包括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人身权与财产权的情形,如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
    2023-04-24
    175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立案范围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一旦存在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那么,侵犯商业秘密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三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二)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三)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四)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立案标准怎么规定的1、根据200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规定》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给商业秘密权利
    2023-07-24
    82人看过
  • 什么是企业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的类型包括哪些
    一、什么是企业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根据定义,商业秘密应具备以下四个法律特征:1、不为公众所知悉。这是讲商业秘密具有秘密性,是认定商业秘密最基本的要件和最主要的法律特征。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在企业内部只能由参与工作的少数人知悉,这种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获得。如果众所周知,那就不能称之为商业秘密。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这是讲商业秘密具有价值性,是认定商业秘密的主要要件,也是体现企业保护商业秘密的内在原因。一项商业秘密如果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价值,也就失去保护的意义。3、具有实用性。商业秘密区别于理论成果,具有现实的或潜在的使用价值。商业秘密在其权利人手里能应用,被人窃取后别人也能应用,这是认定侵犯商业秘密违法行为的一个重要要件。4、采取了保密措施。这是认定商业秘密最着急的要件。私利人对
    2023-02-20
    270人看过
  • 公安工作国家秘密范围包括
    (一)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具体工作部署、行动方案、情况报告及其他有关情况;(二)隐蔽工作单位的代号、地址和电话号码;(三)警务活动中使用的密语、代号和通信联络方法;(四)治安耳目、监所内耳目的布建、使用及档案管理情况;(五)正在侦查的一般刑事案件的具体工作方案、案情、工作进展情况,将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措施的情况;(六)爆炸物品的专门管理技术;(七)公安机关内部计算机主干网、局域网的规划、建设、使用和安全防范措施情况;(八)不宜公开的数据库服务器、工作站、网络设备的网络地址;(九)计算机主机系统管理员口令,应用数据库的用户名和口令;(十)国内安全保卫、技侦等部门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业务分工及装备情况;(十一)公安机关武器装备标准、配备情况;(十二)未公布的民警违法违纪的统计数字和情况;(十三)公安科技研究的技术资料及装备器材;等。一、公安局职责范围主要职责:1、研究拟定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
    2023-03-03
    130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什么,损害赔偿遵循什么原则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其他合理费用。损害赔偿遵循全部赔偿原则,限定赔偿原则,惩罚性赔偿原则和衡平原则。一、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什么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等费用。所谓人身损害赔偿,其实是指当人的生命、健康或者身体遭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甚至死亡时,要求行为人或者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一种侵权法律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损害赔偿遵循什么原则损害赔偿遵循如下原则:1.全部赔偿原则。即侵权行为人对因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的大小,应以其侵权行为所造成
    2023-06-05
    451人看过
  • 商业秘密包括价格吗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可见商业秘密必须是秘密不公开的。而商品销售价格不属于商业秘密。一、侵犯商业秘密的构成要素有什么1、构成商业秘密的要件有四个,即:(1)不为公众知悉(秘密性);(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价值性);(3)实用性;(4)采取了保密措施(保密性)。2、《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这就是对商业秘密构成要件的法律规定。商业秘密具有三个要件,不为公众所知悉、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该信息具有竞争优势。二、商业秘密保护措施1、对企业职工加强保密宣传教育,让他们知道商业秘密对企业的重要性,必要时还可以发放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知识的手册,反复宣讲,强调职工的保密义务,
    2023-03-25
    390人看过
  • 商业秘密的范围须明确界定
    判决结果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一审判决为终审判决,当事人未上诉。专家点评焦点一:竞业禁止的调整对象及其适用的法律是什么?由前面案例分析可知,根据调整主体的不同,竞业禁止分为法定竞业禁止和约定竞业禁止两种,两者所适用的法律不同,构成要件也不同,前者规定董事、经理从事竞争性职业即违法,受《公司法》调整;但约定竞业禁止要满足约定的条件,与商业秘密也有紧密的关联,受《劳动法》调整。故公司起诉其从业人员违反竞业禁止义务,首先要确定从业人员的身份和职务,划定所应适用的法律。本案中,王*宁的身份是部门经理,原告是依据《公司法》起诉被告的。至于本案是否适用《公司法》,合议庭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公司法》第61条提到的“经理”包括部门经理,因为部门经理也是经理;另一种观点认为不应包括部门经理,理由是《公司法》规定的竞业禁止比较严格,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民的择业权,通常,要做狭义理解,即“经理”仅指总经理,并
    2023-04-30
    269人看过
  • 商业秘密应当包括秘密性还有什么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确实包括秘密性。一、侵犯商业秘密罪既遂处罚标准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既遂的行为人应当被判处的刑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二、最新刑法侵犯商业秘密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最新刑法侵犯商业秘密罪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
    2023-06-23
    134人看过
  • 精神损害损害赔偿的范围范围怎么确定
    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1、公民去世后,使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痛苦的,死者的近亲属也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2、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其他人格权利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3、公民的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一、车祸精神损失费查询《精神赔偿解释》规定了三种不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1)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2)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3)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二
    2023-02-04
    306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哪些属于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的范围包括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08
      商业秘密包括且不限于特定的、完整的、部分的、个别的未披露的信息,包括且不限于涉及商业秘密的草稿、拟稿、草案、样品、模型等,包括且不限于列出商业秘密目录或代号清单中的信息。 (一)各类产品(包括且不限于半成品)的设计、程序、实验、配方、技术数据、专用技术、图纸、生产工艺、工艺诀窍、制作方法、生产流程、经验公式、管理诀窍、样品(包括模型)等。 (二)专用设备及其相关图纸、资料等。 (三)各类产品的模具
    • 2022年关于商业秘密的损害赔偿范围是怎么样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10
      侵犯商业秘密的损害赔偿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实际损失,就是因侵权人的行为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间接损失是权利人预期合理收入的减少,即可得利益,这是商业秘密生产、经营、转让等增殖过程中预期可得的利益,是由于侵权行为造成权利人不能正常利用该商业秘密而遭受的。
    • 什么是商业秘密,有哪些属于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的范围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23
      商业秘密包括且不限于特定的、完整的、部分的、个别的未披露的信息,包括且不限于涉及商业秘密的草稿、拟稿、草案、样品、模型等,包括且不限于列出商业秘密目录或代号清单中的信息。 (一)各类产品(包括且不限于半成品)的设计、程序、实验、配方、技术数据、专用技术、图纸、生产工艺、工艺诀窍、制作方法、生产流程、经验公式、管理诀窍、样品(包括模型)等。 (二)专用设备及其相关图纸、资料等。 (三)各类产品的模具
    • 哪些属于商业秘密的包括商业秘密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2-08
      1、不为公众所知悉(秘密性)秘密性,这是商业秘密的核心特征,也是认定商业秘密的难点和争议的焦点。 2、法律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即指商业秘密的秘密性,是指权利人所主张的商业秘密未进入“公有领域”,非“公知信息”或“公知技术”。秘密性是商业秘密与专利技术、公知技术相区别的最显著特征,也是商业秘密维系其经济价值和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一项为公众所知、可以轻易取得的信息,无法籍此享有优势,法律亦无需给予
    • 商业秘密范围是怎样的,哪些属于商业秘密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04
      商业秘密包括且不限于特定的、完整的、部分的、个别的未披露的信息,包括且不限于涉及商业秘密的草稿、拟稿、草案、样品、模型等,包括且不限于列出商业秘密目录或代号清单中的信息。 (一)各类产品(包括且不限于半成品)的设计、程序、实验、配方、技术数据、专用技术、图纸、生产工艺、工艺诀窍、制作方法、生产流程、经验公式、管理诀窍、样品(包括模型)等。 (二)专用设备及其相关图纸、资料等。 (三)各类产品的模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