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整期间是否属于破产程序
重整是破产程序,破产重整并不是简单的破产,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项制度,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破产重整制度作为公司破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己为多数市场经济国家采用。它的实施,对于弥补破产和解、破产整顿制度的不足,防范大公司破产带来的社会问题,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债务人提出破产重整的条件
(一)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即当企业法人具有一般破产原因时,可以对其实施重整。
(二)企业法人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企业法人不具备破产原因,但有可能丧失清偿能力的,虽然不能对其实是破产清算或者破产何解,但为了挽救企业,也可以对其进行破产重整。
三、破产重整能开始的法律条件
重整能力:重整能力是指法律规定的可以成为重整对象的资格或权利。重整的目的在于拯救企业,维护社会利益。因此,重整对象除美国、法国等少数国家和地区法律规定得较宽之外。其他国家和地区均将重整对象限定在很小的范围内。如日本《会社更生法》第一条规定,更生法仅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第二○二条规定,重整对象限于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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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的期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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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是否属于破产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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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程序的期限规定破产重整程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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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程序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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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期间是否可以申请执行,破产程序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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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程序因当事人申请而开始,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提出申请时,必须讲明破产原因。 破产案件一般归债务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无营业所的归债务人普通审判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无营业所与普通审判籍的,归债务人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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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程序期限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15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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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程序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27破产重整,是现代破产制度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又叫“重组”、“司法康复”,或者“重生”。 我国破产法规定了三种制度: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破产重整,是指不对破产企业立即进行清算,在法院主持下由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制定重整计划,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债务人按一定方式全部或部分偿清债务,同时债务人可以继续经营其业务。 与破产清算不同的是,破产重整可以使面临困境但有挽救希望的企业避免关门清算,从而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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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程序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12破产重整,是现代破产制度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又叫“重组”、“司法康复”,或者“重生”。 我国破产法规定了三种制度: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破产重整,是指不对破产企业立即进行清算,在法院主持下由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制定重整计划,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债务人按一定方式全部或部分偿清债务,同时债务人可以继续经营其业务。 与破产清算不同的是,破产重整可以使面临困境但有挽救希望的企业避免关门清算,从而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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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破产程序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20简单介绍一下企业破产重组程序的内容。首先,如果《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权人、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提出《重组申请》;其次,法院受理后,指定管理人,通知已知债权人,通知未知债权人。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并确定第一次债权人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再次,债务人应当自法院裁定重组之日起6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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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是否优于破产清算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13破产重整(BankrptcyReorganization),也称破产重组(Bankrptcyrestrctring)是现代破产制度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又名“重组”、“司法康复”,或者“重生”。我国破产法规定了三种制度: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破产和解。重整是指不对破产企业立即进行清算,在法院主持下由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制定重整计划,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债务人按一定方式全部或部分偿清债务,同时债务人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