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罪行的法律定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6 13:30:10 160 人看过

本文介绍了食物中毒的罪名——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实践中,要把握该罪与非罪的界限,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是否违反食品卫生法规,尤其是是否违法;(2)生产销售的食品是否有毒、有害的食品;(3)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出于故意。只有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才能构成该罪。

食物中毒的罪名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实践中,把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罪与非罪的界限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是否违反食品卫生法规,尤其注意是否违法。违反食品卫生法规是构成本罪的前提,不违法就不构成犯罪。(2)生产销售的食品是否有毒、有害的食品。判断食品中是否有毒、有害,要由专业的食品卫生监督机关进行鉴定。如果无毒、无害或者毒性很小,危险性也很小,则不构成犯罪。(3)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出于故意。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不知道生产销售的食品是有毒、有害的食品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则不构成犯罪。

判 断 依 据 : 食 物 中 毒 案 件 罪 与 非 罪 的 界 限 在 哪 里 ?

食物中毒案件罪与非罪的界限在哪里?

食物中毒案件涉及食品生产商、食品摊贩、餐饮服务提供商等多方当事人,对于这些当事人来说,正确区分罪与非罪非常重要。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食物中毒案件主要涉及以下罪名:

1. 食品生产、销售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2. 食品卫生管理罪:在食品生产、流通等环节,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造成食品污染、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3.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4. 过失犯罪:由于疏忽、不慎导致他人受伤的行为。

在判断食物中毒案件罪与非罪时,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确定当事人是否违反了上述罪名中的某一项或多项。如果违反了以上罪名中的某一项或多项,则可能构成犯罪;如果仅违反了上述罪名中的部分,则可能属于行政违法或民事侵权行为,不构成犯罪。

总之,在判断食物中毒案件罪与非罪的界限时,需要全面收集证据,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正确区分罪与非罪。同时,相关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如有异议,可依法委托律师提出。

总之,在判断食物中毒案件罪与非罪的界限时,需要全面收集证据,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正确区分罪与非罪。同时,相关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如有异议,可依法委托律师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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