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债务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4 10:31:21 227 人看过

夫妻对债权债务的约定,能否对抗第三人,以能否证明第三人知道该约定为标准,如果能证明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则可以。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对于夫妻财产以及债务的处理,司法实践中对夫妻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则按法律规定处理,一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也按共同债务处理。如果债权人明知对方夫妻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各自清偿的约定,而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共同清偿的,法院不予支持。

一、夫妻离婚另一方贷款有影响吗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负的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13: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债务相关文章
  • 夫妻双方财产如何对抗第三人?
    对第三方而言,夫妻间内部约定对其没有对抗效力,除非第三方知道夫妻间的约定,即夫妻婚内约定财产归一方所有,夫或妻对外所负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财产清偿。如果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第三人可以请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如果属于夫或妻一方债务,则由夫或妻一方财产偿还。夫妻双方财产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主要采取实物分割、变价分割和作价补偿的方式进行分割。如果夫妻共同财产适合实物分割的,可以分割后,双方根据份额取得财产。不适合实物分割的,双方也可以将夫妻共有物变卖或者拍卖,并就取得的价金进行分割。作价补偿指夫妻一方取得财物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应当均等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
    2023-07-31
    400人看过
  • 离婚判决债务能否对抗第三人责任
    一、离婚判决债务能否对抗第三人责任不能。但如果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的,则债权人无权向非债务人一方请求承担清偿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二、离婚判决债务怎么申请强制执行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5.采取强制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等。三、离婚判
    2023-12-18
    230人看过
  • 夫妻个人债务可不可以对抗债权人
    一、夫妻个人债务可不可以对抗债权人夫妻个人债务不可以对抗债权人。1.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2.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3.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因此,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对债务的分割只能在夫妻双方之间产生法律效力,而不能以此来对抗债权人,不具有对外法律效力。二、夫妻个人债务怎么偿还夫妻个人债务由夫妻个人财产偿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三、夫妻个人债务有什么夫妻个人债务包括:1.一方婚前的债务;2.一方婚后,以个人名义超出
    2023-12-16
    493人看过
  • 起诉离婚时对债务可以对抗第三人吗
    即使夫妻的离婚协议对债务进行了约定,但该份协议只能在夫妻之间产生效力,并不能对抗第三人。如果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但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话,该笔债务需要由夫妻共同承担,向债权人承担责任后,夫妻之间可以进行追偿。一、夫妻个人债务如何认定与处理夫妻个人债务一般是指男女一方在婚前所欠的债务,婚后与共同生活无关的、为满足个人欲望而挥霍享受所负的债务。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个人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扶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对于
    2023-04-10
    208人看过
  • 第三人对夫妻债务的追诉期是多久
    1、第三人对夫妻债务的追诉期是三年。《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2、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用共同财产清偿,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首先清偿共同债务,清偿后的余额,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应在离婚时协商确定清偿责任,如果协商分割不成或协商确定清偿责任不成的,可诉请人民法院判决。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无特别约定,则适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夫妻对共同债务都有清偿的责任,而且是一种带连责任。对于这种连带清偿责任,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
    2023-02-07
    62人看过
  • 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协议单方的债务能否对抗第三方
    不能,除非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否则债权人有权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如何构成离婚呢对方构成重婚罪离婚的方式是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
    2023-04-04
    221人看过
  • 夫妻财产约定对外效力涉及第三人的吗
    夫妻财产约定对外效力不涉及第三人。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婚前财产协议如何签订啊婚前财产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盖章即可产生效力,但是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二、民法典婚前房产是否可以公证为共同
    2023-04-12
    395人看过
  • 夫妻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债务归属一方,对第三方有效吗
    律师解答:有效。我国法律规定,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债务承担是合法的,但是夫妻之间关于共同债务的约定效力对内而不对外。离婚协议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但是该效力不能对抗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所以,夫妻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债务归属一方,不能对抗债权人等第三方,债权人可以向夫妻中的任何一方追偿债务,夫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履行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4-04-14
    228人看过
  • 离婚协议书中的债务约定不能约束第三人
    小张和小王离婚时协议由小王来偿还共同债务,可债权人却将他们两人告上法庭,到底谁来偿债呢?近日,沾化县法院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判决已经离婚的小张和小王共同偿还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1万元。2008年9月,小张和丈夫小王看到邻居家都盖了气调库,也想建一个。于是,小张联系自己的同学宋某在院子里建起一个气调库,付了大部分现金后,还欠宋某1万元,由小张写了一张欠条,写明当年年底前归还。由于经营不好,小王夫妇没能按期还上欠款,宋某看在同学的面子上也没有催要。2009年12月底,小王与小张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并对孩子抚养、家庭财产及共同债务进行了分割,协议中约定所欠宋某的1万元由小王来还。宋某听说两人离婚后,多次找两人索要欠款未果,将两人诉至法院,要求两人共同偿还欠款1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张给宋某书写的欠条,内容明确具体,足以证明欠款事实。由于该项债务是小张与小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建设所欠,因此系
    2023-04-22
    432人看过
  • 房屋不过户能否对抗第三人
    老人(五十几岁)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换了工作,把房子卖给了老人,一年多后,老人把房钱全部给了大儿子,大儿子也写了收到房款多少的收条,收条上也请了老人的两个朋友签名做证,但没有去公证,老人怕过户交税,更没产权过户,产权证上还是大儿子的名字。老人希望这收条能证明自己是房产的所有人,他在将来能对房屋的遗嘱进行决定,因为毕竟两个儿子,在老人还没有给钱的一年里,有一次,大儿子喝了酒曾说过要把老人赶出去类似的话,因为产权没有变更,如果将来大儿子不认账,说房子还是他自己的。老人手里的这张收房款的收条,能维护自己的权利吗?如果大儿子偷走房产证还可以卖给其他人,老人能保证自己的权利吗?如果不能把那收条在拿到公证处就公正一下,能起到作用吗?一定要过户吗?北京海淀区赵志刚律师回复:如果房屋不过户是双方的协议是不能对抗第三人的。也就是说第三人从产权人购买房屋是有效的,已经登记就受到保护。此时老人或他的继承人只能向主
    2023-06-10
    246人看过
  • 法院对夫妻债务的处理结果能否对抗债权人
    [案情]:高某欠刘某5万元工程款,该欠款系高某(男方)与李某(女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一年中刘某多次向高某催讨,但高就是不还。春节过后,刘某又找到高某,高却出示一份离婚判决书,说法院已将该债务判给了女方,自己已无义务偿还。刘某将高某与李某原夫妻二人告上法庭。[分歧]: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判决书分割债务的效力、被告主体及如何承担债务问题发生了分歧。第一种意见认为,高某不应作为被告,被告应为李某,该债务应由李某个人承担。理由为: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该规定说明,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中对债权债务的负担问题作出的处理,对原夫妻双方之间有约束力。该案债务虽系由高某出具的,但在刘某向其催要债款时,其已向刘某出示了该债务由李某承担的法院判决书,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
    2012-04-13
    286人看过
  • 夫妻假离婚对抗第三方债权人的起诉状怎么写
    一、夫妻假离婚对抗第三方债权人的起诉状怎么写?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单位诉讼主体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联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要用序号分开,每条按照“请求依法判令XXXXX;”的格式来写。另外,现在有的法院要求诉状还要列明案由。但案由不是必须有的部分。4、事实与理由。即先说明事实(比如受到侵害),再说明要求赔偿的理由(实体法的规定)和提起诉讼(程序法的规定)的理由。实践中为了简便,有些简单的案件也可以不详细列明理由,只写“依法应承担责任”、“依法
    2023-06-18
    310人看过
  • 公司法不得对抗第三人吗?
    一、《公司法》不得对抗第三人吗?《公司法》不得对抗第三人,但是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就是,并不是说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够对抗的,也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公司与对方签订的供货合同内容在没有违反相关法律和强制性的行政法规情况,属双方真实真意表示,并且合同签名位置均有双方授权代表签名和加盖公司公章,在无《民法典》规定的无效情形外,该份合同当然有效。另从公司提供的送货单回掷联证明,公司已履行交货义务,客户收货后也未就产品质量问题提出异议,视为对我方货物的产品质量表示接受,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五十八条和第一百六十一样的规定,客户有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的义务。二、公司章程能否对抗善意第3人?公司章程不能够对抗善意第3人。1、在章程的公示方式方面,建议采纳登记和公告两种方式,登记属于被动式公开,需要第三人主动到登记部门查询;而公告系主动式公开,由登记机关在覆盖全国或相应辖区的报纸上公告,第三人可
    2024-04-23
    340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中,债权人能否对抗第三人?
    即使夫妻的离婚协议对债务进行了约定,但该份协议只能在夫妻之间产生效力,并不能对抗第三人。如果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但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话,该笔债务需要由夫妻共同承担,向债权人承担责任后,夫妻之间可以进行追偿。离婚协议对债务约定是否能够对抗第三人离婚协议对债务的约定不能够对抗第三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023-07-16
    75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更多>

    #夫妻债务
    相关咨询
    • 由于债务问题,想问下夫妻财产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对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26
      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二一年《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因此,在夫妻财产约定中,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夫妻,对外举债时,债权人不知道其财产约定状况的,无论是否以夫妻个人名义举债,对所欠之债均以夫妻共同财产先行对第三人清偿债务,清偿后,夫妻中不负债的一方再向另一方追偿,但当第三人明知该对
    • 夫妻财产约定能抵御外债吗,财产约定能否对抗第三人?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21
      一方承担外债的,夫妻协议法律上有效。需要协议是由夫妻俩一起签字按手印,没有在胁迫前提签署,协议内容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
    • 离婚时夫妻约定债务各自承担,这个约定可以对抗第三人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0-06
      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
    • 协议中约定的合伙债务能对抗第三人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5
      债权人可以请求全部合伙人清偿,也可以请求个别合伙人清偿,被请求的合伙人须清偿全部合伙债务,不得以合伙协议中约定的承担份额或不应承担债务为由而拒绝清偿。那么散伙协议对合伙债务约定能对抗第三人吗,怎么规定的?
    • 共同债务的夫妻可以对抗法律第三人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1-08
      通过公证分隔夫妻债权债务是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公证仅能证明夫妻有分割财产协议的法律事实,而不具有充分公示的作用,不能使约定获得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在实行夫妻财产约定制的婚姻里,夫或妻一方对第三人负有个人债务时,相关约定的对外效力,只有当第三人知道该约定时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