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起诉乙要求追回拖欠的借款5万元,将有乙署名的借据提交法院;乙应诉后,以甲持有的借据不是自己所写抗辩。在案件审理中,需要对署乙名字的借据进行笔迹鉴定。双方基于认识的不同,无一方申请鉴定,也不交纳鉴定费。法院面对此局面,如果认定甲负有举证责任,甲不申请鉴定,则因不能认定欠据的真实性进而不能确定借款事实,判决结果必然是驳回甲的诉讼请求;如果认定乙负有举证责任,乙不申请鉴定,则推定是乙所写,进而认定借款事实存在,判决结果明显应当支持甲的诉讼请求,判令乙履行还款义务。两种不同的观点,产生了相反的两种裁判结果。
审判实务中,很多法院甚至一个法院不同的审判庭,处理此举证责任的分担很不统一,有的让甲承担举证责任,有的让乙承担举证责任,影响了国家执法尺度的统一,甚至造成了一部分错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负有举证义务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资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举证责任由谁承担,直接影响案件事实的认定,进而影响着判决结果。
持应由乙申请笔迹鉴定观点的理由是:按常人的心态,乙否认甲持有的欠据是自己所写,为还自己一个清白,应当配合法院弄清事实真相。甲已尽了举证义务,而乙否认借款,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乙就应当举出反证来推翻甲举出的证据,否则就会推定欠据的真实性,推翻甲证据的途径就是申请笔迹鉴定,并配合笔迹鉴定,所以应当由乙申请笔迹鉴定。
持应由甲申请笔迹鉴定观点的理由是:乙既然否认署有自己名字的欠据,则该欠据就不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时,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本案中甲与乙属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是一种合同关系,按照此规定,应当由甲承担借贷关系成立和自己履行支付5万元的举证责任,虽然甲已提供了借据,但乙否认系自己书写,不经鉴定,该借据不可能作为定案依据,要想使其能够作为定案依据,就要申请笔迹鉴定,来证明其是否确系乙书写。甲如果不申请鉴定,法院不可能据对方否认的欠据裁判甲胜诉。甲想胜诉,就要承担起申请鉴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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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迹鉴定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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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迹鉴定第一人的举证责任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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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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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迹鉴定的举证责任是怎样承担海南在线咨询 2021-08-19对笔迹鉴定的申请由谁提出,应当根据具体案情的不同而分配。当原告所提供证据达到了证明借贷关系成立或证明了借条系被告所书,完成了举证责任时,被告如否认是其签字则由被告申请作笔迹鉴定;当原告本身不能完成证明责任时,则首先应当由原告自己申请作笔迹鉴定,从而完成自己的证明责任。只有在原告完成了借条是被告所签的举证责任后,被告抗辩时,举证责任才依法发生转移,由被告对抗辩事实进行举证,这是对“谁主张、谁举证”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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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迹鉴定的举证责任主要是谁?宁夏在线咨询 2021-10-13对笔迹鉴定的申请由谁提出,应当根据具体案情的不同而分配。当原告所提供证据达到了证明借贷关系成立或证明了借条系被告所书,完成了举证责任时,被告如否认是其签字则由被告申请作笔迹鉴定;当原告本身不能完成证明责任时,则首先应当由原告自己申请作笔迹鉴定,从而完成自己的证明责任。只有在原告完成了借条是被告所签的举证责任后,被告抗辩时,举证责任才依法发生转移,由被告对抗辩事实进行举证,这是对“谁主张、谁举证”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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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笔迹鉴定的举证责任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12被告不举证不产生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举证责任也不发生转移。张某向法院提供了最直接、最初的借据,并就借据来源的真实性合法性及与案件的关联性向法官作了必要的说明,本证即具有高度盖然性,法官可以形成较强心证,而被告没有提供动摇法官已形成心证的证据,并不发生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原告无须继续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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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迹鉴定谁来承担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13一,鉴定是由申请鉴定一方的当事人垫付鉴定费 二,由入围人民法院的鉴定机构,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进行鉴定 三,鉴定收费标准;笔迹鉴定,属于物证类,单项;1000元。(各地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