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团伙作案的成功率大于单独作案。
(1)互相为“托儿”,蒙蔽性大。常见于诈骗、集资诈骗等案件中。如李某等3人诈骗案,三人均有正式职业,以发生交通事故急用钱为由,用外币兑换人民币赚取差价诱使熟人自愿上钩,均得逞。(2)胁迫力强。诸如抢劫、斗殴、敲诈勒索等的多发性犯罪,就是要用以强欺弱、以大欺小的团伙架势慑倒对方才易得手,使其不敢作声、不能反抗。(3)有些案件需多人配合。常见于飞车抢夺、盗窃、拐卖妇女、儿童和毒品案件中。此种犯罪预谋性强,分工负责严密。如张某等14
人拐卖儿童一案,该犯罪团伙共贩卖婴儿十几人,分工明确,形成了拐骗、运输、贩卖一条龙,犯罪活动十分猖狂,对被拐卖儿童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也给社会带来了极恶劣的影响。
2、社会环境因素。
(1)歪风邪气的影响。在实行市场经济过程中,眼看一部分人迅速窜富,“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腐朽思想的侵害,造成一人的心理失衡。致使现今的犯罪团伙已不再是单纯为求生存温饱而走上犯罪道路,更多的是为了寻欢作乐贪图享受而误入歧途。(2)不良文化的影响。带有宣扬犯罪的影碟、网站、书刊等,给犯罪团伙提供了直接仿效的条件,从而诱发犯罪。如张某等10人抢劫、盗窃一案,就是模仿电视情节,滴血结盟成立“青龙帮”,平日里经常纠合在一起,做些偷鸡摸狗、为非作歹的事情,引发多起恶性案件。
3、“同命相连”感容易形成团伙。
这些团伙成员经历或家庭状况相同,如都为父母离异或都有被别人骗的经历,“同命相连”的感觉使他们有归属感,容易一拍即合。常见于未成年人、劳释人员和聋哑人犯罪团伙。这些人多为生活的“弱者”,得不到社会的正视和家庭的温暖,自认被社会抛弃,思想包袱过于沉重,生产生活难以步入正轨,很容易与一些“同命相连”的人拉帮结伙,以难友相聚,以犯罪为业,纠合在一起,演变成为现今的犯罪团伙。这些人一般更讲义气,或有专门纪律,一旦被抓获,只能承认自己的被抓获事实,对于团伙的任何情况都不能泄漏,否则就会受到严厉的惩罚。这一方面加大了侦查取证的难度,另一方面也不利于及时的发现其他犯罪、加强犯罪预防,容易使其他犯罪人逃脱法网。
4、小集团利益驱使。
这类团伙多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往往通过贿赂、引诱、威胁等手段,把一些意志薄弱、立场不坚定的国家工作人员拉下水,迫使他们参加其集团,并为犯罪提供非法保护、帮助隐慝、毁灭、伪造相关证据,为该小集团创造更加丰厚的物质财富。有些依此原因进行纠合的成员具有一定的家族因素,多集中于乡镇、农村及城乡结合部,成员稳定,组织形式较松散,没有明确的分工,平时各忙各自的,一旦其有了事情,则迅速集结,且其行为在一定区域内影响较大。如有的团伙在村民民主选举中,为了保护本姓体系的既得利益,或扩大本姓体系的影响范围,大肆行贿,暴力打击竞争对手,左右村政权。一旦有成员进入村领导班子,就会“恶人治村,恶霸当家”,形成农村恶势力,即称霸一方、为害乡里的违法犯罪团伙。实践表明,我国有相当一部分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就是由农村恶势力发展演变而来的,农村恶势力已经成为我国所特有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的成因之一。
-
犯罪团伙与团伙犯罪的特点
151人看过
-
网络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
99人看过
-
滋生渉黑犯罪集团的原因
77人看过
-
团伙犯罪的性质
364人看过
-
团伙盗窃是不是犯罪团伙
260人看过
-
普通诈骗犯罪团伙的构成
148人看过
-
构成犯罪团伙澳门在线咨询 2023-07-21刑事犯罪集团一般应具备下列基本特征: (一)人数较多(三人以上),重要成员固定或基本固定。 (二)经常纠集一起进行一种或数种严重的刑事犯罪活动。 (三)有预谋地实施犯罪活动。 (四)不论作案次数多少,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或其具有的危险性都很严重。 (五)有明显的首要分子。有的首要分子是在纠集过程中形成的,有的首要分子在纠集开始时就是组织者和领导者。刑事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是指在该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
-
团伙犯罪和团伙犯罪江西在线咨询 2023-07-28犯罪团伙:两个以上成员之间,基于共同的犯罪意图和目标,以共同的需要、兴趣、价值观念等心理因素作为精神纽带,纠合在一起,多次共同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比较松散的非正式群体。它是共同犯罪的一种组织形式。 犯罪团伙的主要特征: (1)组织结构,较为松散; (2)没有明确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团伙头目自发产生; (3)团伙成员在犯罪活动中没有明确的分工或分工比较简单、不固定; (4)团伙成员具有相对稳定性,但不固
-
犯罪团伙的成立条件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17构成犯罪集团须具备下列条件:①必须是三人以上,重要成员固定或基本固定,并有明显的首要分子;②有共同的目的、计划、分工和较固定的组织联系;③犯罪集团组成的目的,一般是为了进行一种或几种需要较多的人或较长的时间才能完成的重大犯罪活动。
-
合伙纠纷原告证据不足的情形的形成原因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22经调查发现,个人合伙组织的财务管理普遍较为混乱,记账登记等财务行为缺乏监督,具有较大的随意性。且相当一部分合伙人因合伙纠纷诉至法院时,自身并不掌握合伙账目或合伙财产,而被诉一方合伙人很少主动配合进行账目清算,双方对合伙账目存在较大争议,导致合伙开支与合伙盈余等账目无法查清的情况。该类纠纷往往让法官倍感头痛和棘手,部分法官都采取消极回避态度。司法实践中,省市市八县两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对待合伙类纠纷的处
-
涉黑犯罪团伙在表现形式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9在外来人员聚集区域,以所谓个人影响力私下调停各类纠纷的。有赌博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前科,且当前无固定职业或稳定经济来源、多次反复出入境的。在医院、私人诊所等医疗机构接诊过程中,发现有刀伤、枪伤等可疑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