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死刑的限制性条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5 08:31:26 323 人看过

一、适用死刑的限制性条件有哪些

适用死刑的限制性条件有:

1.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

2.在人民法院审判时,发现怀孕的妇女;

3.在人民发生审判时,发现已经满74周岁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是可以适用死刑的。

二、什么情况下会判处死刑

会判处死刑的情况如下:

1.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规定的可以判处死刑的罪名,且行为性质极其恶劣。如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

2.被告人所犯罪行的情节特别严重,且造成了特别严重的社会危害后果。

3.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极大。

根据《刑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三、死刑与死刑立即执行的区别

1.死刑的范围要比死刑立即执行要大。死刑立即执行是死刑的一种分类。死刑包括缓期两年执行和死刑立即执行;

2.上报程序要求不同。死刑立即执行需要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而死刑当中的缓期执行则是高级人民法院有权核准。对于罪行极其严重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执行死刑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两年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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