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同危险行为是怎么承担责任的
共同危险行为承担责任的情况如下:
1.共同危险行为,又称准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共同实施了危险行为,并造成实际损害,但不能判明损害是行为人中的哪一个造成的一种侵权行为。
2.共同危险行为人应当就受害人所受到的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一点与共同加害行为没有区别。
3.在共同危险行为中,各危险行为人应平均责任数额。因为这种行为本身无法确定为加害人,更无法判明过错轻重,只能根据实际情况,直接推定全体被告都是直接加害人。
二、共同危险行为与其他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行为的区分
共同危险行为与其他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行为一样,行为人彼此之间都没有意思联络,非常相似,二者都不要求共同侵权人在主观上存在共同意思联络。其仅要求各侵权人的独立行为共同引发损害。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真正的行为人是否确定;
2.因果关系不同;
3.法律责任不同。
三、共同危险行为中能确定具体侵害人吗
共同危险行为,又称准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共同实施了危险行为,并造成实际损害,但不能判明损害是行为人中的哪一个造成的一种侵权行为。所以共同危险行为中是不能确定具体侵害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
共同危险行为有意思联络吗,共同危险行为的责任承担
307人看过
-
共同危险和共同侵权的区别,共同危险行为的责任是怎么划分的
99人看过
-
共同危险行为人之间的责任分担关系
395人看过
-
危险责任主义视角下的共同危险行为
124人看过
-
因共同危险行为承担侵权责任需要满足什么要件
201人看过
-
共同危险和高空坠物责任谁承担
324人看过
-
违章行为属于共同承担责任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16这就是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
共同危险和高空坠物责任谁承担呀?青海在线咨询 2023-08-27共同危险和高空坠物的责任由不能证实过错的可能加害人共同承担。小区里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由坠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如果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明确,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
什么是共同危险行为共同危险行为与准共同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08共同危险行为,又称准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共同实施了有侵害他人权利危险的行为,并造成实际损害,但不能判明损害是由何人造成的侵权行为。 共同危险行为是广义共同侵权行为的重要类型。 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要件: (一)共同危险行为的主体具有复数性,这是共同危险行为成立的前提。一人实施的侵权行为是不能称为共同危险行为的。 (二)数人实施的行为均具有共同危险性质。 (三)损害后果非全体行为
-
共同每个行为人承担一样的责任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3数人共同不法行为侵害了他人权益,造成损害的,各个侵权行为人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十二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还指出,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
-
请问什么是共同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人应承担什么责任北京在线咨询 2023-01-171、共同侵权行为的概念: 也称共同加害行为、共同致人损害,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基于共同的故意或者过失,侵害他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行为。 2、共同侵权行为人的责任: (1)连带责任。共同加害人作为一个整体对损害共同承担责任;共同加害人中的任何一个人对全部损害承担责任;在共同加害人之一人(或者部分人)对全部损害承担了责任之后,他有权向其他未承担责任的共同加害人追偿,请求偿付其承担应当的赔偿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