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可以附有效条件。遗嘱是当事人处理自己财产的意思表示,订立遗嘱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具有生效条件的遗嘱受法律保护。但在有条件的遗嘱中,所附义务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超过遗嘱继承人从遗嘱中获得的财产利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的请求,取消其接受部分附义务遗产的权利。
一、法律上对于遗嘱继承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对遗嘱继承和遗赠规定如下: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遗赠可以负有义务吗
遗赠可以负有义务,附义务的遗嘱继承或遗赠,如义务能够履行,而继承人、受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附义务那部分遗产的权利,由提出请求的继承人或受益人负责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也就是说,对于不履行遗嘱义务的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取消其接受遗产的权利,并且愿意履行义务的,可接受遗产。
其中的有关单位是指被继承人的工作单位,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单位和国家有关机关、社会团体等:个人包括被继承人的亲属、遗产执行人、遗产管理人、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履行义务的受益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应注意,按法律规定,除由人民法院经过法定的程序以外,任何组织、单位及个人无权随意取消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接受遗产的权利。
-
代书遗嘱附条件是否可以?
340人看过
-
遗嘱能否附带生效条件?
173人看过
-
遗嘱以赡养为条件有效吗?
400人看过
-
附条件和附义务的遗嘱
124人看过
-
附条件遗嘱的停止条件
146人看过
-
可以附义务吗立遗嘱
131人看过
在我国遗嘱继承的方式存在多种,具体包括了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以及公证遗嘱。 因此要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必须根据不同遗嘱的类型,适用不同的规则要求。 除了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外,其他四种类型的遗嘱都必须有合格... 更多>
-
-
遗嘱没有附加条件有效吗陕西在线咨询 2023-04-27遗嘱可以附加条件。遗嘱是自然人生前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财产及有关事务并于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民事行为。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遗嘱是可以增加附加条件的,但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遗嘱,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遗嘱,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
-
口头遗嘱附遗嘱有效吗?宁夏在线咨询 2023-08-07一般情况下,订立了书面遗嘱,口头遗嘱是无效的。口头遗嘱只有危急情况下订立才有效,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遗嘱可以附加条件吗,有没有法律依据山西在线咨询 2023-10-07设立遗嘱可以附加条件。遗嘱是自然人生前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财产及有关事务并于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民事行为。 遗嘱继承附有条件的,继承人应当履行相关条件,不能只表示接受权利而不接受义务。即其须在接受权利的同时,承担遗嘱人在遗嘱中为其设定的义务。 继承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条件部分遗产的权利。
-
附遗嘱条件山东在线咨询 2023-04-03附义务的遗嘱继承或遗赠,如义务能够履行,而继承人、受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附义务那部分遗产的权利,由提出请求的继承人或受益人负责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