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结果的履行情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10 12:00:13 54 人看过

当事人败诉后必须履行法院判决,否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如果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多种措施,包括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处罚款、公告拒绝履行的情况、向监察机关或上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等。如果行政机关或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应负责赔偿,并可要求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

一旦行政诉讼结果不利,当事人必须执行法院的判决。如果败诉后不执行法院判决,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过,申请强制执行也可能带来执行难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三)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四)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五)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九十八条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该行政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行政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行 政 机 关 拒 绝 履 行 判 决 可 能 会 产 生 哪 些 后 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提出执行申请。如果上述机关拒绝履行,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强制执行,包括强制拖车、查封场所、扣押财物等;

2. 建议有权机关依法进行司法拍卖或者变卖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3. 向申请执行的单位或者个人发出履行通知书,并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限内履行;

4. 申请执行的单位或者个人逾期仍不履行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依法申请执行。

因此,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可能会产生严重后果,包括被诉方遭受财产损失,申请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受到强制措施,以及申请执行的单位或个人逾期仍不履行,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依法申请执行。为了避免这些后果,行政机关应当积极履行判决、裁定,维护司法权威和公平正义。

一旦行政诉讼结果不利,当事人必须执行法院的判决。如果败诉后不执行法院判决,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过,申请强制执行也可能带来执行难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三)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四)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五)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可能会产生严重后果,包括被诉方遭受财产损失,申请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受到强制措施,以及申请执行的单位或个人逾期仍不履行,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依法申请执行。为了避免这些后果,行政机关应当积极履行判决、裁定,维护司法权威和公平正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九十六条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

(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三)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

(四)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

(五)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2日 07: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执行申请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起诉审查结果
    法律综合知识
    一、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7日内立案,即正式受理。二、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7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当事人对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裁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一级人民法院的裁定为终局裁定。三、对起诉条件有欠缺但可以补正或者更正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限期补正;起诉人补正后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四、受诉人民法院自收到起诉状之日起7日内不能决定是否受理的,应当先予受理;受理后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受诉人民法院自受到起诉状之日起7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裁定的,起诉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或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予以受理,受理后可以移交或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也可以自行审理。
    2023-04-30
    226人看过
  • 行政诉讼结果有几种
    一、行政诉讼结果有几种第一审行政判决书的判决结果有:1、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2、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3、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职责;4、判决被告履行给付义务;5、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6、判决确认行政行为无效;7、判决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8、判决变更处罚数额;9、判决被告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10、判决给予补偿。二、行政诉讼的效力范围是怎样的行政诉讼法的效力范围,是指行政诉讼法在怎样的空间范围和时间范围内,对哪些人和事具有适用的效力,具体包括行政诉讼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对人的效力和对事的效力。(1)空间效力空间效力又称地域效力,行政诉讼法的空间效力是指行政诉讼法适用的地域范围。中国行政诉讼法适用中国国家主权所及的一切空间领域,包括中国的领土、领空、领海以及领土延伸的所
    2023-06-06
    412人看过
  • 行政诉讼撤诉适用情况
    1、行政诉讼的基本功能和目的在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化解行政争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确立了行政诉讼中原告撤诉和法院对原告撤诉的审查制度,是行政诉讼立法目的实现的具体制度。该条的立法本意是尊重原告诉权,并通过对撤诉申请的审查确保原告撤诉的意愿真实,但是,这个制度需要更具体的程序予以保障。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人民法院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规定,被告一旦对和解内容反悔,原告无法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行起诉,将丧失请求司法保护的最终救济权利。由此,规范行政诉讼撤诉制度,制定对当事人诉讼和解的具体规定,确保法院对和解过程和履行情况的监督,是非常重要的。3、为妥善化解行政争议,正确处理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因和解而申请撤诉的行为,增进当事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理解和信任,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最高人民法
    2023-06-24
    140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上诉的结果有哪些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改变原审判决的,应当同时对被诉行政行为作出判决。行政诉讼开庭后多久出判决结果法律对开庭后多久判决没有规定,时间长短,这个主要看送达情况、案情等。不过法律对案件的审理期限有相应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
    2023-08-17
    274人看过
  • 行政诉讼期间暂缓执行的情况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当事人对停止执行或者不停止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涉外行政诉讼期间规定有哪些情形1、涉外行政诉讼中关于上诉和答辩的期限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3条,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我国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30日内提出答辩状。对于居住在国内的当事人,规定的上诉期只有15日,对裁定的上诉期为10日;国内被上诉人的答辩期为10日。2、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的期限。居住在
    2023-07-07
    53人看过
  • 行政诉讼期间停止执行的情况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当事人对停止执行或者不停止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一、行政诉讼期间可以中止行政处罚吗行政诉讼期间一般不中止行政处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二、行政复议后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停止执行吗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一般是不停止执行的,但是法律另有规定
    2023-06-29
    337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执行申请
    相关咨询
    • 行政诉讼结果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2-17
      1、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2、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3、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职责; 4、判决被告履行给付义务; 5、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 6、判决确认行政行为无效; 7、判决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8、判决变更处罚数额; 9、判决被告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 10、判决给予补偿。
    • 什么情况下会终结行政诉讼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15
      根据行诉若干解释的规定,在诉讼过程中,终结诉讼有以下情形:(1)原告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放弃诉讼权利的;(2)作为原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后,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诉讼权利的。另外,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原因中止诉讼满90日仍无人继续诉讼的,裁定终结诉
    • 行政诉讼时效的情况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02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被非法拘留后起诉时效多长? 1、被非法拘留后,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六个月内提出; 2、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
    • 行政决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具体情况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29
      对于行政决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具体情况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搜索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
    • 行政诉讼结束后什么情况下停止执行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06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三)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