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公证遗嘱为准。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双重除斥期间以哪个为准
双重除斥期间具体以哪个为准
1、一般来说,两个除斥期间都有用,并没有哪个更准确的区别,第二个是最长除斥期间。
2、债权人的撤销权在行使时,受到双重除斥期间的限制,第一个除斥期间表示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第二个是一个类似兜底的期间,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即:
债权人不知道撤销事由,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的第六年起债权人撤销权丧失。
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的期间超越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五年的期间,以这个五年的期间为限。
什么是除斥期间以及除斥期间的适用
1、除斥期间,又称“预定期间”、“预备期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民事权利有效存续的期间。除斥期间也是某种法律事实,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行使其权利,其权利即被除斥。例如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未作出接受遗赠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权。
2、除斥期间不同于诉讼时效的特征在于:
(1)它是权利人依法可行使权利的期限,其本质是权利的存续期;
(2)它是法律规定的不变期间,一般不发生期间中断、中止或延长问题;
(3)其适用直接凭借法院职权,不取决于当事人诉讼主张;
(4)其期间原则上自权利确立之日起算;
(5)它所消灭的是实体权利(非胜诉权)且不限于请求权,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遗嘱以最先还是最后的为准
174人看过
-
最后遗嘱和公证遗嘱
252人看过
-
公证遗嘱与最后遗嘱
194人看过
-
遗嘱以最后一次为准吗?
331人看过
-
如何证明遗嘱是最后遗嘱
287人看过
-
遗嘱以最后一次为准吗
353人看过
在我国遗嘱继承的方式存在多种,具体包括了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以及公证遗嘱。 因此要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必须根据不同遗嘱的类型,适用不同的规则要求。 除了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外,其他四种类型的遗嘱都必须有合格... 更多>
-
先后多份遗嘱是否为遗嘱湖南在线咨询 2022-12-17如果都是非公证遗嘱或者都是公证遗嘱,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如果既有公证遗嘱又有非公证遗嘱,部分时间先后,公证遗嘱效力大于非公证遗嘱效力
-
财产继承是以遗嘱为先还是以遗嘱为后?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18在没有遗嘱扶养协议的情况下,遗嘱的效力优先。所设遗嘱需要具备以下条件,否则遗嘱无效: 一、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的能力。 二、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三、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四、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五、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
-
遗嘱是以最后一次为准吗宁夏在线咨询 2023-01-26是的,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遗嘱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公证遗嘱。 口头遗嘱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是有效的,但是为了避免纠纷,建议尽量采用以下几种方式立遗嘱: 1、自书遗嘱,即自己亲笔书写并签名的遗嘱,须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即请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之一可以代书
-
-
如何证明遗嘱是最后遗嘱安徽在线咨询 2021-12-28遗嘱中的时间记载是确定遗嘱人的遗嘱能力的准据,也是在有多份遗嘱时确定各份遗嘱先后的准据。遗嘱中未注明日期的,或者所注的日期不具体的,例如,只注明年、月,而未写日的,遗嘱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