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互负债务时可以抵销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21:34:33 165 人看过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可以抵销,债的抵消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互相抵消。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消,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消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消的,应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消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由此可知,要进行债务抵消必须是到期债务。其目的是保障债务人的期限利益,但是如果请求债务抵消的一方债权已经到期,是可以请求债务抵消的。因为请求债务抵消一方债权到期就不存在侵犯对方期限利益的问题,而如果请求方债务没有到期,那么他的这种请求行为就是默认放弃期限利益。

律师补充:

债务抵消有什么条件

(一)双方互负债务,并且请求方债权到期

这是债务抵消的前提条件,仅负债权或者债务不能请求债务抵消。一般来说,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请求债务抵消要在债权到期之后,也就是对期限利益的保护。但是如果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提前清偿债务,就视为对期限利益的放弃,此种情况下可以进行债务抵消。

(二)债务须合法

债务抵消受我国法律保护,用于抵消的债权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如赌债这一类不受法律保护的债权不能进行债务抵消。

(三)债务偿还方式一样

用什么偿还债务是实现债权的重要内容,为了公平的实现双方债权,债务偿还方式应当一样。也就是说,用于偿还债务的必须同是现金或者同类其他物品。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

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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