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不能调解有哪些情况,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28 05:32:23 149 人看过

不能调解交通事故不得调解的情形有:

1、与手续不全车辆发生事故;

2、当事司机酒驾或毒驾;

3、双方对事故原因和归属有争议;

4、损坏公共设施的事故;

5、单方事故;

6、无证驾驶或司机不能出示驾驶证;

7、事故有人员伤亡等。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交通事故的处理期限是多久,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交通事故的处理期限是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处理完毕,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章 简易程序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n(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n(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n(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3日 05: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法律诉讼时效有几年,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交通事故法律诉讼时效有几年,有哪些相关规定交通事故民事诉讼案件的法律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如果是因为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如车辆损失、车载货物损失提起诉讼的,则诉讼时效为三年。如果是因为车祸造成的人身损害提起诉讼的,则诉讼时效为一年,自发生交通事
    2024-01-12
    230人看过
  • 交通事故停车费谁付?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停车费谁付交通事故停车费由行政机关承担,不应当由当事人承担。二、相关法律规定《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四条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三)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第二十五条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
    2023-02-25
    238人看过
  • 交通事故调解 交通事故调解的法律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一、交通事故可以单方面销案吗?交通事故不需要专门去销案的,交警部门有时间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受害人不到交警部门进行调解,交警就可以撤案好像法庭起诉一样,原告方在开庭时间没有到庭参加诉讼,法院视其为自动撤诉处理。交通事故简易程序:1、固定现场证据:2、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3、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4、调解。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2)当事
    2023-03-02
    125人看过
  • 交通事故的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1、从事故发生日起算。如果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轻微,双方能就事故责任达成一致意见,不需要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一般自事故发生日起起算一年诉讼时效。2、从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起算。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必须作出责任认定。3、从治疗终结之日起算。实践中法院一般会以伤残评定之日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之一。一、交通事故责任可免除的情形有哪些?(一)受害人故意造成自己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受害人的故意行为,是造成损害的根本原因,应自己承担后果。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二)非机动车或行人进入高速公路造成的自身损害。高速公路是封闭的机动车高速运行道路,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进入,如果非机动车或行人擅自进入高速公路与机动车相撞,所受损害应自己负责。二、交通事故处理如何确定管辖地?(一)地域管辖。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中地域管辖
    2023-05-07
    247人看过
  • 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不履行起诉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不履行可以起诉。交通事故的被害人可以持赔偿调解协议、身份证、起诉书及副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材料,向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交通事故有追诉时效吗,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不涉及犯罪的没有追诉时效,追诉时效是针对刑事犯罪的。这也就意味着如果涉嫌交通肇事罪的,那就有追诉时效。交通肇事罪的追诉时效为10年。根据法律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不再追诉。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
    2023-11-28
    252人看过
  • 交通事故调解所需要的材料,法律有哪些规定
    参加调解的人一般准备这些材料: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3、赔偿费用的证明,像医疗费发票、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收入证明等。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采矿区出车祸属于交通事故吗,法律上该如何规定采矿区出车祸不属于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因此交通事故的前提就是在道路上,而矿区并不属于道路,因此采矿区出车祸不是交通事故。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2023-12-24
    284人看过
  • 交通事故理赔有没有精神损失费,相关法律规定
    一、交通事故理赔有没有精神损失费交通事故如果造成受害人死亡,给受害人家属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家庭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聚合】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数额的确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
    2023-04-20
    447人看过
  • 不可以和解交通事故的情况有哪些
    交通事故不可以和解的情况有:肇事罪构成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损坏了公共设施的事故,需要和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沟通等。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什么情况下交通事故不可以私了发生交通事故,不能进行私了的情形有:(一)与三无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二)与无证驾驶车主发生的交通事故;(三)与酒驾车主发生的交通事故;(四)损坏建筑物或公共设施的交通事故;(五)损失大、双方对事故原因有异议的交通事故;(六)发生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
    2023-08-01
    156人看过
  • 不能通过交警调解解决的事故有哪些
    下面的情形下,是无法通过公安机关调解来解决问题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①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③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④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由交通警察调解的;⑤当事人未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调解申请的;⑥当事人在调解申请中对检验、鉴定(包括重新检验、鉴定)或者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调解
    2023-06-14
    81人看过
  • 2022年:交通事故索赔诉讼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交通事故一方受害人单独起诉可以,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受理。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交通事故受害人处理流程1、报案。发生交通事故,立马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2、查勘定损。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将索赔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4、理算复核。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所有赔案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5、审批。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6、赔付结案。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根据《民事诉讼法
    2023-07-08
    267人看过
  • 交通事故在调解不妥交警怎么处理,有哪些法律规定
    交通事故在调解不妥交警的处理办法:可以告知当事人起诉解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调解不妥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交通事故致人伤残如何鉴定,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致人伤残如申请鉴定,流程如下:1、如进入诉讼程序,
    2023-12-08
    69人看过
  • 法律对调解达成协议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法院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刑事调解书,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刑事诉讼司法解释》第二百七十一条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可以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刑事调解书,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没有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应当及时作出判决。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2024-05-06
    466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可起诉的情形,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交通事故赔偿可起诉的情形,有哪些相关规定交通事故赔偿可起诉的情形(一)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公安机关指定预付抢救伤者费用的当事人,以其无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或者责任轻而对预付费用有异议的,持公安机关、调解终结书或者认定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二)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把调解终结书送达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后,一方当事人可以持终结书向人民法院起诉。(三)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任何一方当事人部分不履行或者全部不履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持调解书向人民法院起诉。(四)意外事故,如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经公安机关调查不能确认是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纠纷,或者当事人就非道路上发生的与车辆、行人有关的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五)构成交通肇事罪,公民个人遭受人身或物质损失的,可以依法提
    2024-01-12
    288人看过
  • 交通肇事逃逸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交通肇事逃逸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交通肇事逃逸相关法律法规有:1.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惩罚会有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惩罚会有七年以上有期徒刑;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二、交通肇事逃逸如何确定交通肇事逃逸的确定如下:1.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2.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3.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4.客观方面是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
    2023-10-02
    44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25
      1、双方私下签的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 2、交通事故当事人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申请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当事人各方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第二,当事人必须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 一般情况下行政复议能调解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0-14
      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 2、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也就是说对于行政复议案件是可以调解。
    • 哪些交通事故纠纷不能调解调解不成的情况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18
      1、当事人提供不出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3、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4、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5、当事人未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调解申请的。 6、当事人在调解申请中对检验、鉴定(包括重新检验、鉴定)或者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调解。
    • 交通事故死亡调解不成怎么办,有哪些相关规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9-24
      交通事故死亡调解不成怎么办 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起诉时递交起诉状,带好身份证(要交复印件)和事故责任认定书。起诉状要写明双方的身份信息(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被告的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不清楚不要紧,但住址需要弄清楚,否则无法送达,后面的程序很难进行下去。即便公告送达了,判决了也无法执行,没有实际意义。 1、经交警调解达成了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系当事人的
    • 哪些民事案件不能调解,有哪些相关规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1-09
      以下案件不存在权利义务争议,不予调解: (1)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 (2)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 (3)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