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是否要求受到实际损害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6 04:55:03 325 人看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法律规定,侵权责任要求有实际损害。侵权责任是需要有实际损害才会构成的,损害事实是指他人财产或者人身权益所遭受的不利影响,包括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又包括人身损害、精神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8日 05: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债权是否受到侵权责任的保护
    合同债权不是侵权责任保护的范围,而民事诉讼法、民法典等法律保护的范围。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身、财产权益。一、物权纠纷是否属于侵权物权纠纷属于侵权纠纷。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侵权行为主要涉及侵犯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的行为。二、民法典侵权责任的成立条件有哪些?侵权责任的成立条件如下:1、行为:这里所谓的行为是指侵犯他人权利或者合法利益的加害行为本身。若无行为人的行为,就不会产生侵权责任。违法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违反法定义务、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实施的作为或者不作为。加害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作为侵权行为的作为,是指不该作而作;作为侵权行为的不作为,是指该作而不作。2、损
    2023-03-04
    95人看过
  • 过失责任要求违约责任追究实际损失有哪些
    缔约过失责任可以主张以下赔偿:1。固有利益损失赔偿的范围是指对身体、健康和生命损失的损害或损失的赔偿。2、信任利益损失赔偿通常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具体来说,直接损失包括以下内容:(1)订立合同的费用,如果约定转让合同,买方为订立合同到实地考察所支付的合理费用;(2)准备履约和实际履约所支付的费用,如按买方要求直接将货物运输到签约地所承担的运输费用等;(3)缔约过失导致合同无效、变更或撤销造成的实际损失,如共有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未被其他共有人认可无效等。;(4)身体受伤支付的医疗费等合同费用;(5)缔约费用、准备履行费用和实际履行费用损失的利息等。此外,信任利益的间接损失包括以下内容:(1)因信任合同有效成立而放弃的获利机会损失,如本可以与他人订立合同但信任缔约方造成的损失;(2)利润损失,例如,由于签订合同的过失没有正常失去的正常收入损失;(3)因身体伤害而减少的误工收入;(4)其他
    2023-08-09
    356人看过
  • 侵权纠纷实际车主是否有请求权
    一、侵权纠纷实际车主是否有请求权1、侵权纠纷造成车辆损失的,如果不是借车一方承担事故责任的,车辆的实际车主是有请求权的。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的范围有哪些(一)直接财产损失。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是指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财产利益的损失。通常包括车辆、物品及其他有关设施的损失,还应包括现场抢救和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其中的设施一般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
    2023-04-20
    191人看过
  • 受损害方能否同时追究违约和侵权责任
    受损害方不可以同时追究违约和侵权责任。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是指,行为人实施的某一违法行为,同时违反了合同规范和侵权规范,并符合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导致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同时产生,又互相排斥、彼此不能包容的法律现象。怎么区别侵权和违约责任?这两类责任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归责原则不同:侵权责任通常以过错责任为基本原则,违约责任采用严格责任原则;2、举证责任不同:在一般侵权责任中,受害人有义务对加害人的过错举证,在特殊侵权责任中,由加害人反证自己没有过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2023-07-22
    141人看过
  • 学生权益受到侵害,老师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老师应当尊重学生,老师辱骂学生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打手心属于体罚行为,因此老师辱骂学生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师辱骂学生,算犯罪吗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侮辱罪,会犯法;一般是违反了《教育法》规定,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七条学
    2023-07-06
    263人看过
  • 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属于侵权责任范围吗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在学校被传染学校有责任吗学校有过错的话需要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解决的方法人身损害赔偿通常三种解决途径,即协商、调解和诉讼方式。协商协商是指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对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人、义务人以及具体赔偿方式所达
    2023-07-31
    220人看过
  • 实际损失过高会要求变更违约责任吗
    实际损失过高不会要求变更违约责任。当实际损失过高,造成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过分低于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予以适当增加违约金,但一般不会变更违约责任。一、货物延期交货违约金怎么支付货物延期交货违约金按合同约定支付,没有约定的,按实际损失支付。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适当减少。当事人延迟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二、装修合同违约金过高如何处理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过高的,可以起诉到法院
    2023-04-03
    376人看过
  • 环境污染罪是否需要实际损害?
    没有严重后果,如有其他可构成情节严重的情形,也会被判刑。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环境污染罪的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和大气排放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1、实施本罪必须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以及国务院制定的相关行政法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或命令。这些法律、法规主要包括《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以及《放射防护条例》、《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等一系列专门法规。2、实施排放、倾倒和处置行为其中排放是指
    2023-07-06
    173人看过
  • 缔约过失责任是否涵盖实际损失?
    可以要求。缔约过失责任可以主张以下这些赔偿:1、固有利益损失赔偿固有利益损失赔偿的范围是指赔偿身体、健康、生命丧失等的损害或损失。2、信赖利益损失赔偿通常上,信赖利益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具体而言,其中的直接损失包括以下:(1)缔约费用,如约定转让合同,买方为订约赴实地考察所支付的合理费用;(2)准备履约和实际履约所支付的费用,如按买方要求直接运输货物到签约地所负担的运输费用等;(3)缔约过失导致合同无效、被变更或被撤销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比如共有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未取得其他共有人的追认导致无效等;(4)身体受到伤害所支付的医疗费等合同费用;(5)缔约费用、准备履约和实际履行等支出费用所失去的利息等。另外,信赖利益的间接损失包括以下这些:(1)因信赖合同有效成立而放弃的获利机会损失,比如本可以跟其他人订立合同,但因为信赖缔约方造成的损失;(2)利润损失,比如因为缔约过失没有正常营业,
    2023-07-04
    296人看过
  • 名誉权受侵害是否构成法律责任
    一、名誉权受侵害是否构成法律责任名誉权受侵害是构成法律责任的,侵犯名誉权的法律责任是需要承担侵权责任。轻则构成民法上的侵犯名誉权,重则构成刑法上的侮辱罪,行为人不仅需要民事赔偿,侵害程度给当事人造成严重后果的还需承担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名誉权】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名誉权被侵权的标准名誉权被侵权的标准如下:1.在侵害对象上,被侵害人是特定人。2.在侵害方式上,主要是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3.在主观过错上,侵害人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过失。4.在客观上,
    2023-10-03
    74人看过
  • 人身损害的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人身损害的侵权责任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的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是包括了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主观过错。侵权责任赔偿标准包括了医疗费、生活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各种费用。一、人身损害的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人身损害的侵权责任构成要件:1.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它是指违反法定义务、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实施的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行为。2.损害事实。是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必备的要件,指因人身侵权行为而致受害人不利益的客观事实。任何人只有在因他人的行为受到实际损害的情况下,才能请求法律上的补救,无损害即无赔偿。3.因果关系。责任自负原则要求行为人对自己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没有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就没有行为人的责任。4.主观过错。指主观上的故意和未充分尽注意义务的过失,包括故意和过失。二、人身损害的侵权责任赔偿标准人身损害的侵权责任赔偿标准有: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
    2023-08-01
    118人看过
  • 侵权损害是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要怎么担责
    一、侵权损害是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要怎么担责侵权损害是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二、侵权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1.行为人从事了民事违法行为;2.造成了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的事实;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的过错三、侵权行为损害赔偿法律规定是什么
    2023-04-14
    102人看过
  • "人格权遭受侵害时,要求行为人承担责任"
    人格受到侵害可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侵害人格权可能承担的民事责任如: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一般人格权和具体人格权的区别一般人格权和具体人格权的区别有:1、一般人格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概括人格平等、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全部内容的一般人格利益,并由此产生和规定具体人格权的基本权利;2、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就是具体人格权。具体如下:1、主体普遍性,一般人格权的主体,是普遍主体。一般人格权仅自然人享有,法人或其他组织不享有一般人格权,且公民和公民之间之间一律平等。2、权利内容极具广泛性,一般人格权具有概括广泛性。莱普迪则认为一般人格权不仅涉及国家和个人关系,在我国,其实本
    2023-07-15
    416人看过
  • 免费搭车受到损害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对于无偿搭车司机的赔偿责任,法官可能会根据公序良俗原则,酌情减轻赔偿数额。免费搭载不属于合同关系,应适用《民法典》相关规定。免费搭载是非民事法律行为,因为它缺少设立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我国民法中的意思表示有三个要素,即目的意思、效果意思、表示行为。效果意思是指表示人欲使其表示内容产生法律上的效果,即具有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期望获得某种法律利益。无偿搭车行为虽有意从事这一行为,但其实施行为的目的只是增进感情,而没有成立法律关系的目的,没有让自己的行为获得法律上的约束的意思。因此,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责任承担适用侵权赔偿的有关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免费搭车发生交通事故时,车主承担的是过错责任。从《民法典》相关规定分析,无论是有偿乘车还是免费搭车,搭车人都是车上的人员,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有过错的,其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以及驾驶人应当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免费
    2023-06-13
    8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侵害人身权益,受害人是否有权请求支付侵权责任?侵权责任如何承担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1-20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
    • 实际损失过高是否可以要求变更违约责任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8-26
      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按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所以实际损失不会存在过或者过低的问题。如果约定了违约金,违约金高于实际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降低违约金,但不能要求变更违约责任。
    • 主要责任人受伤是否能请求损害赔偿?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7
      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来定。
    • 2022年雇员受害是否侵权责任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14
      雇佣受伤属于侵权行为,一般情况下雇工受伤,雇主和雇工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方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24
      如果发生侵权损害后,认定侵权方付全部责任,则可以依照全部赔偿原则,即侵权行为人对因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的大小,应以其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为依据,予以全部赔偿。 1、侵害国家、集体、公民个人财产造成损害的,既要赔偿现实财产本身的损失,也要赔偿可得利益损失。 2、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