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机关负责有期徒刑的执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12:30:29 398 人看过

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实行劳动改造。服刑期间,确有真诚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以假释。

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有哪些

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

1、确有悔改或立功的,一般减刑不超过一年;

2、有悔改、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

3、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悔改表现突出或者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

4、悔改表现突出、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三年有期徒刑。

《刑法》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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