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的特点是什么。全日制劳动关系一般按日、月、年计算劳动报酬,非全日制用工按小时计算劳动报酬。而且,同一单位兼职人员日均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如果超过这一标准,企业必须采用全日制而不是非全日制②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口头协议。虽然《劳动合同法》允许非全日制劳动合同采用口头协议的方式订立,但为了防止纠纷“不合理”,企业最好以书面形式订立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3)非全日制职工可以订立多种劳动关系。兼职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企业不得辞退。但作为后发劳动合同,不影响第一份劳动合同的履行。企业应注意这一点
(4)非全日制用工双方不得约定试用期
(5)非全日制用工一方可随时通知另一方终止用工。终止雇佣关系时,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非全日制用工除具有支付方式、合同形式、允许建立多种劳动关系等特点外,还应注意哪些问题,企业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不得约定试用期。”
(2)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可以随时解除,而企业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一方可以随时通知另一方终止用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不得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p>(三)劳动报酬标准有一个下限。《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工资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四)劳动报酬的最长结算期限非全日制用工为15天《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的结算和支付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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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对于兼职劳动规定的特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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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形式是指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也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外在表现形式。 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合同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如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推定形式等。 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而口头形...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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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罪有什么特点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3渎职犯罪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渎职罪是惩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职责行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此类犯罪,其他人员不能构成。二、次类犯罪在实践中都是具体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国家权力或者不履行、不认真履行国家权力的违反自己职责的行为。刑法分则第九章《渎职罪》及《刑法修正案(四)》共规定有三十五个罪名。根据渎职罪的客观表现分为以下三类犯罪:一、滥用职权型渎职罪包括滥用职权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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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有什么特点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11职务犯罪有两个基本的特点: 一是犯罪主体比较特殊,除了行贿罪、向单位行贿罪和介绍贿赂罪等少数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以外,绝大多数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二是犯罪与职务、职权有关,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犯罪,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利用职务之便,是指利用本人(单位、机构)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便利条件,即主管、直接经手、管理财物的职权之便,主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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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兼职兼职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1兼职是指在不脱离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第二职业;为第三方提供体力或脑力劳动支出,是利益关系,但不一定是金钱关系。区别于全职是指职工在本职工作之外兼任其他工作职务。兼职者除了可以领取本职工作的工资外,还可以按标准领取所兼任工作职务的其他工资,指非主要工作外的工作,如果只做一种工作则叫专职。另外,一些人于工余或课余时间以自雇方式工作,亦是兼职的一种形式。这类兼职常见的有上门补习导师(家庭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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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兼职可以给兼职拖欠工资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1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所以,不管其它,对于兼职拖欠工资算违法吗的情况,只要拖欠,都属于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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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个税起征点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07由于目前个人所得数属于全员全额申报,所以如果两家单位都把你的薪酬上传到税务局,申报之后,税务会发现有一个身份证号同时多地取得收入,并且合计总额达到起征点,会对两家单位下发核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