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爸妈的房子拆迁女儿有权分吗
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是给予被征收人的,房屋是属于父母的,征收补偿给父母,女儿是没有权分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哪些人有权分割拆迁补偿款
1、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已经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且已经没有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2、具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到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说居住还没到一年,也视为同住人。但他在该处取得拆迁补偿款后,一般是没有权利再主张其他公租房拆迁补偿款的份额。
3、无住处的常住户口,到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了满五年的,就有权分割。
4、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借房居住,他处也还没有取得福利性房屋的。
5、房屋拆迁时,因在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被拆公有住房的,且在本市他处也没有福利性房屋的。
你认为自己有权拿拆迁补偿款,但是没拿到的的,如果房地产开发商是拆迁人的话那么你可以按照下面这么做:
1、第一个就是你先找开发商沟通,并拿出自己有权争取补偿款的证明。
2、如果你们之间协商不下来的,那你就可向主管房屋拆迁的政府部门反馈投诉,要求敦促开发商及时补发你的补偿款。
3、要是因为房地产开发进行拆迁的或政府处理没有效果的,那你就赶紧收集相关证据到法院进行诉讼。
要是有关政府是拆迁人的话,那么你就可以这么做:
1、对拆迁补偿不满意的,可以提起行政裁决或行政复议,要求重新制定拆迁补偿方案。
2、若是去申请行政复议依然没有解决纠纷,那你可以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赔偿纠纷。
-
从小没有父亲母亲家里拆迁有女儿的一份吗
301人看过
-
妻子去世后房屋要拆迁儿女与老父争房产
324人看过
-
女儿能否主张对父母家老房拆迁款有份的权利
270人看过
-
父母去世嫁出去的女儿能分娘家的拆迁款吗
213人看过
-
老人去世,家产有嫁出去的女儿一份吗
295人看过
-
儿子去世父亲是否有义务分给女儿子的遗产
135人看过
公租房就是公共租赁住房,是一种政策支持、面向特定群体出租的住房。 公租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 更多>
-
父亲去世后宅基地房屋拆迁儿子有份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031、宅基地房屋动迁利益属于父母共同财产,母亲动迁后去世,其享有的安置利益转化为遗产,无遗嘱则由法定继承人原则上均分,女儿作为母亲的继承人有权获取相应份额; 2、动迁安置房正常情况下只能登记在被安置人名下; 3、即使父亲将三套安置房屋登记制儿子一人名下,这种行为也是涉及无权处分的无效行为,相关权利人可就此提起异议;
-
父亲去世了, 母亲健在, 房子是父亲的, 女儿有份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25这样处理,你父亲先去世,这个时候房屋先一分为二,你母亲一半做个其个人财产,另外一半作为遗产进行集成,你分得一半(即房屋的四分之一),你母亲得一半(即房屋的四分之一,合计四分之三),待你母亲去世,房屋的四分之三作为遗产进行分割,此时你和你外婆各一半,即你享有四分之三的一般即八分之三,你外婆也是八分之三,此时你合计享有房屋权利的四分之一加八分之三=八分之五,余下就是你外婆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