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合约属于霸王条款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4 15:32:13 149 人看过

健身房的行为属于格式合同,而这种合同如果存在争议,则法院方面可能认定健身房合同无效。另外,法律规定如果商家对预付费的消费者还未进行约定服务,那么消费者有权提出退款,而商家也应立即退款,如果退款遭到拒绝,消费者可以进行投诉。

一、已经退货了还能索赔吗

按法律规定,可以要求退款。另外,销售假货属于欺诈行为,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尾款付了定金还会退还吗

尾款付后定金自动抵消,不会退还。

如果支付的是“定金”而不是“订金”,现在不按合同履行相关约定,是不能退还的。“定金”指为保证合同的履行,消费者预先向商家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依据相关规定,商家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

如果没有支付尾款,那么定金是不退的,在提交订单的时候有预售协议。所以买家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尾款,然后在商家没有发货之前申请退款就可以了,这样定金和尾款就可以一起退钱,需要注意的是尾款和定金会分两次退还到买家的账户中。

三、摄影店不退钱可以报警吗

可以报警。按照法律规定,不退款有以下五种途径解决纠纷:1、可以与商家协商解决;2、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根据与商家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5、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9日 09: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格式合同相关文章
  • 不退款协议是否属于霸王条款
    所谓“协议不退款”,即为霸王条款的典型表现形式。这种霸王条款通常是某些商家在制定合同时,违背公平原则以及法律规定的义务,而单方面起草、发布的不平等格式告知书、声明及店面公示公告,甚至是行业内普遍接受的习惯性做法等。值得注意的是,此类霸王条款在消费领域中较为常见。就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角度而言,霸王条款的违法行为主要有如下三种情况:首先,商家往往会借助合同格式条款来免除自己应付的责任,例如当商家对于产品质量问题无任何过失时,便可免责;若商家违约,通常只会返还部分定金而已。其次,商家还可能通过合同格式条款增加消费者的责任,例如违约金超出法律规定的数额或者合理范畴;商品退换时,包装或外观必须保持状况完好,否则要额外收取相关费用等等。最后,商家也常常通过合同格式条款来排挤消费者的权利,比如会员卡务必在有效期限内使用,否则卡内金额将被视为失效;另外,商家对以上所述所有条款享有最终解释权等等。凡是提供
    2024-08-16
    189人看过
  • 买房合同霸王条款有哪些,买房合同的霸王条款是合同欺诈吗
    买房合同霸王条款有开发商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构成显失公平等。买房合同的霸王条款不是合同欺诈。一、买房合同霸王条款有哪些买房合同霸王条款有:1.对虚假宣传不担责;2.违约金、定金两者如何取舍由开发商规定;3.利用格式条款强制转嫁;4.业主共有部分归开发商所有;5.双方违约金比例不公平。二、买房合同的霸王条款是合同欺诈吗买房合同的霸王条款不是属于的合同欺诈,主观上及手段不支持。霸王条款主要是指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的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公告或者行业惯例等,它大量存在于消费领域,一些公用企业和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沿袭旧体制下的规定,或仅从行业自身利益出发制定惯例,对消费者权利多方限制,严重侵害广大消费者权益。合同欺诈是以订立合同为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公私
    2022-08-20
    478人看过
  • 格式合同有霸王条款合法吗,合同霸王条款怎么维权
    一、格式合同有霸王条款合法吗合同霸王条款是否合法,关键是看该条款是否违反了法律的具体规定,尤其是强制性规定和禁止性规定,如果违反了则无效,如果不违反,双方又是在真实意思表示下签订的,则是合法有效的。霸王条款往往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行业管理等方式出现。二、合同霸王条款怎么维权合同霸王条款的维权方法:1.霸王条款在法律上一般称为格式条款,从法理上讲,首先要看这个条款是否和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相悖,如果和国家法律规定相悖,该条款,当然无效,该条款无效不影响其它合法条款的效力。2.其次要看是否有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情形,如果有,该条款无效。3.第三、看该条款是否有两种以上的解释方法,如果有,那么可以做出不利于霸王条款提供一方的解释。4.维权的第一步是协商,如果发现上述1和2的情形可以先协商,看协商结果而定,一般霸王条款一方在交易中处于优势地位,协商出满意结果的可
    2023-06-19
    300人看过
  • 商家“不退不换”是否属于霸王条款
    依据《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之明确规定:零售商在进行促销活动期间,严禁借促销之名而拒绝消费者的退货要求或者在退货过程中人为设有各类障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明文规定:经营者不得通过格式化条款、公告、声明、商店标示等方式,对于消费者的权利做出彻底排除或部分压制,亦或是以此形式来减少或豁免自身应负有的责任,甚至进一步加大消费者须承担的义务;此外,不可通过制定格式条款以及依托于技术手段强行实施交易。若格式条款、公告、声明、商店标示等包含上述列举的内容,其相关条款将被判定为无效。因此,我们可以理解为“打折商品不退不换”这一条款明显是不公平的格式条款,正如人们常说的“霸王条款”,它并不具备任何正当的法律效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
    2024-08-18
    111人看过
  • 商品房认购书霸王条款有效吗,商品房购房合同的霸王条款是否合法
    一、商品房认购书霸王条款有效吗商品房认购书霸王条款没有效力。不论购房超过1年还是未超过1年,购房人都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主张调整为对等的违约责任。买房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效力视情况而定,如果该条款系合同一方单方拟定,并存在免除对方责任,排除或加重对方责任的情形,该条款无效不影响合同其它条款的前提下,条款无效;若影响其它条款效力,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有显失公平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行为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虚假的意思表示;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商品房购房合同的霸王条款是否合法商品房购房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是否合法需要看是否违反法律的具体规定,如违反则无效,若不违反的可以认定为有效的。霸王条款主要是指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的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公告或者行业惯例等
    2023-06-28
    134人看过
  • 打折机票拒退是否属于霸王条款
    案情:黄某通过**航空公司订购了两张机票,票价为每张540元(包括机票款360元、机场建设费50元和燃油附加费130元),属于三折特价机票。后黄某以订错票为由致电深-航要求退票或改签,其客服人员告知特价机票无法退款,只能退机场建设费和燃油附加费,黄某虽提出异议,但最后表示“那好吧,先退。”退票后,黄某坚持要求深-航按机票价的80%退款,并认为“五折以下机票不退票、不改签”属霸王条款,一气之下将深-航公司告到了法庭。近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一审驳回了黄某的诉讼请求。评析:特价票不退并非霸王条款法院认为,黄某在深-航官方网站订购了两张机票,深-航在黄某订票过程中数次告知黄某其所购买的机票“不得退改签”,但黄某仍完成订票流程,应视为其接受“不得退改签”条款。“不得退改签”虽为格式条款,但相关限制是建立在以较低折扣的基础上,黄某正是为了获得较低折扣而自愿选择“不得退改签”的机票,因此该条款是在公
    2022-11-03
    240人看过
  • “霸王条款”为啥比“法规”霸王?
    今年3月15日,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包间最低消费、开瓶费等霸王条款宣告终结。三个月过去了,执行情况如何?近日,羊城晚报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暗访广州多家中高端酒家食肆,结果发现,绝大部分商家无视新消法,明确表示包间设有最低消费,低则五六百元,高则两三千元。而屡遭消费者诟病的开瓶费,则摇身一变成了洗杯费,记者让服务员洗了三个杯子,被收了30元。(6月17日《羊城晚报》)在这里,霸王一词的含义,我想应该是指:称王称霸,我说了算,没有商量的余地。但商家和消费者是平等的,不能商家单方订的条款,消费者就得执行,所以就新修订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任何商家不准搞什么包间最低消费、开瓶费等霸王条款。法规就是法律,任何人都得遵守,都不能逾越,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堪称霸王才应该不为过。可是,在这么多的酒家食肆,这个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却霸不起来,权威不起来,绝大部分酒家食肆老板
    2023-06-07
    122人看过
  • "最终解释权"属霸王条款
    上海市消协提醒市民:最终解释权≠最终裁定权各种促销活动中,主办者总不忘说一句“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可“最终解释权”非“最终裁定权”,市消费者协会日前提醒市民,如果商家的“最终解释”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完全有理由说“不”。近期,市消协受理了多起相关投诉。吴小姐准备拍一套艺术照,付定金的时候,她让影楼接待小姐详细列出了所有服务项目。可拍摄完毕后,吴小姐还是与影楼产生了纠纷:虽然双方约定了内页的数量,可接待小姐所指的一页是正反两面,而拍摄处负责人却解释一面就是一页。吴小姐与影楼争论,对方指着宣传单称“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令吴小姐哭笑不得。对此,有关专家认为,对于牵涉到消费者利益的宣传条文,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商家有义务将条文的具体内容讲述清楚,并尽量不要让消费者产生歧义和误解。双方发生纠纷,“最终解释权”只是为商家保留了一个解释的机会,并不意味着对条文的最终裁定。任何有损消
    2023-05-01
    368人看过
  • 公交“概不找零”是否属于霸王条款
    案情:目前,很多城市公交都实行刷卡制。当然也有投币箱,而且投币箱外会写着“自觉投币,概不找零”的字样。有乘客质疑,这就像一条霸王条款。如果碰巧没有公交卡,或者卡里没钱,就只能投币,没有零钱的话,投多了的钱就拿不回来了。而无论到超市还是哪里买东西,都会找零钱。公交上这么做合理吗?律师说法: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要约,是一方合同当事人向另一方合同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受领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条件。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公交车上的投币口标明“自觉投币,概不找零”以及投币金额的提示,应当视为要约。乘车人在上车投币时,已经清楚地看到车上标明“自觉投币,不设找零”以及投币金额的提示,其上车并向投币箱投币,视为乘车人以实际行动作出了承诺——承诺了公交公司的要
    2022-10-16
    182人看过
  • 保险合同规定,交通事故免赔条款属于霸王条款
    2006年8月12日,施某与另一辆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并撞上第三人。经房山交通支队鉴定,系史某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石某在30%以内赔偿汽车损失12230.10元。然而,事故发生三天后,史某给**公司打了举报电话。2006年9月18日,**公司向史某发出拒绝赔偿通知书,称史某48小时内未报案,故本案拒绝赔偿。结果被保险人胜诉终审判决因平安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史某将**公司诉至西城区法院。一审法院认为,保险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并无不当,故驳回了石先生的索赔请求。石先生向第一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从公平和合同整体的角度考虑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案中,保险事故发生后,交通支队查明了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现场勘查情况、原因及当事人责任,并出具了交通事故鉴定书。根据上述鉴定,虽然施先生未能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的义务,但并未造成**公司
    2023-05-02
    270人看过
  • 购房合同有霸王条款签订后还能毁约吗
    一、购房合同有霸王条款签订后还能毁约吗在购房合同签订后,如果发现合同中存在所谓的“霸王条款”,购房者是否可以毁约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虽然一般情况下,毁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并非绝对。1.购房者应研究买卖合同中是否有关于解约权的相关约定,特别是当购房者因不可抗力或开发商的严重违约行为而要求解除合同时,购房者可根据有关规定,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或据此与开发商协商解除合同。2.即使合同中没有明确的解约权约定,购房者仍可与开发商协商解除合同。在付款等方面确实存在困难的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通过与开发商友好协商,并支付一定的补偿金或违约金,以达成解除合同的目的。3.需要强调的是,能否退房并不仅仅取决于是否交付了全部或部分房款,而是取决于是否出现了法定或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当存在不可抗力、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迟延履行主要债务且经催告后仍未履行、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
    2024-07-09
    207人看过
  • 什么是霸王条款,如何认定霸王条款?
    霸王条款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霸王条款”具有五大共性:一是减免责任,逃避经营者应尽的义务。二是违反法律规定,任意扩大经营者权限。三是排除、剥夺消费者的权利。四是权利义务不对等,任意加重消费者责任。五是利用模糊条款掌控最终解释权。因此,一般来说,免除经营者自身责任、增加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条款属于霸王条款。常见的霸王条款有:1、“退、换商品包装或外观必须完好。2、“本卡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3、“特价商品,概不退换”。4、本寄物柜仅作物品保管,如有遗失概不负责。5、超市购物付款后,出门须验票盖章,否则不予放行。律师补充:《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
    2023-05-07
    405人看过
  • 霸王条款有效力吗,常见的霸王条款有哪些
    霸王条款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处理“霸王条款”的法律法规:最高罚款三万工商部门将依照国家工商总局《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规定,对使用霸王条款的经营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常见的霸王条款】1、“退、换商品包装或外观必须完好,否则收取相关费用”(加重了消费者责任)2、“此卡务必在有效期内使用,卡内金额过期作废”(排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利)3、“本卡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排除了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4、“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保留对本卡消费细则作最终修改之决定权”
    2024-03-27
    490人看过
  • 退首付违约金是霸王条款吗
    律师解答:不是。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签订房产合同后不想买了,但是又不存在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那么购房者就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按照法律规定,房产合同可以对违约责任作出约定。因此,如果房产合同中对相应的违约责任作出了规定,比如支付违约金、定金罚则等,那么购房者就必须按照房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购房者拒绝按照房产合同承担违约责任,那么开发商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可能会予以强制执行。如果房产合同没有对违约责任作出约定。那么在开发商起诉以后,法院会根据法律的规定,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购房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
    2024-05-10
    22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格式合同又称定式合同、定型化契约、量贩契约,它是以合同一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已能预见当事人双方未来关系的主要内容,并且已对各种具体化、特定化的事项,加以预拟的格式文书为表现形式。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 更多>

    #格式合同
    相关咨询
    • 我这属不属于霸王条款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5-13
      我认为,银行调整利息,虽然是根据国家的规定,但是,绝对不是“不可抗力”。在合同法修订时,曾经考虑将“情势变迁”纳入。但是,没有获得一致的同意。所称“情势变迁”,就包括了政策改变。 我的观点是:约定的利息,是一个不变的利息。除非在签约时约定“随国家利率调整而调整”。请您看一看您的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如果是有这样的约定,那么,这个约定就是双刃剑。你有可那从中受益,也可那从中受害。 假如没有这样的约定,我
    • 合同哪些条款属于霸王合同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17
      其实霸王条款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用语,法律上称为“格式条款”,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合同,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而通常我们所讲的霸王条款是指违反公平原则条款,
    • 签定协议属于霸王条款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6
      从合同法的自由原则来看私人之间也可签订协议合同签订合同应符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
    • 艺人合同怎么属于霸王条款
      云南在线咨询 2024-05-17
      艺人签订合同的霸王条款如下:1、霸王合同是合同的法律形式,是当事人事先约定重复使用,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2、对合同订立人的相对人权益的普遍侵犯,主要是指一些经营者为减轻造造人的责任而单方面制定的规避法律义务的行为,这种行为往往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的格式合同。
    • 其责,属霸王条款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5
      这个费用本来应该训练场自己出,签订免责协议不能免除训练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