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对行政诉讼证据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1:03:37 135 人看过

行政法全文中对行政诉讼含义的规定

要了解行政法全文,知道行政法全文中对行政诉讼的规定,必须要知道行政诉讼。在行政法全文中,有以下规定: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人民法院通过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从而解决特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在我国,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并称为三大诉讼,是国家诉讼制度的基本形式之一。

行政法对行政诉讼证据是如何规定的

1、行政诉讼所要审理的是行政案件。这是行政诉讼在受理、裁判的案件上与其他诉讼的区别。刑事诉讼解决的是被追诉者刑事责任的问题;民事诉讼解决的是民商事权益纠纷的问题,而行政诉讼解决是行政争议,即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2、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方式进行的一种司法活动。这是行政诉讼与其他解决行政争议的方式和途径的区别。在我国,行政争议的解决途径不止行政诉讼一种,还有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等等。而行政诉讼是由人民法院运用诉讼程序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

3、行政诉讼是通过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以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其中进行审查的行政行为为具体行政行为,审查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违法行政行为的侵害。这就决定了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在审理形式和裁判形式上有所不同。如行政诉讼案件不得以调解方式结案;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由被告承担;行政诉讼的裁判以撤销、维持判决为主要形式等。

4、行政诉讼是解决特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行政诉讼并不解决所有类型的行政争议,有的行政争议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而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均无类似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的限制。至于,不属于行政诉讼解决的行政争议只能通过其他的救济途径解决。

5、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具有恒定性。行政诉讼的原告只能是行政管理中的相对方,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诉讼的被告只能是行政管理中的管理方,即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双方的诉讼地位是恒定的,不允许行政主体作为原告起诉行政管理相对方。这个特点与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不同。民事诉讼中诉讼双方当事人均为平等的民事主体,原被告不具有恒定性,允许被千反诉;而刑事诉讼,也存在着自诉案件中允许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所诉自诉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08: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诉讼证据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法的制定依据是
    司法文书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也包括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但对执行法律有切实保证作用的文书。一、行政诉讼时政府有权行使强制执行吗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期限为1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180日。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中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从该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计算。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第一审人民法院认为情况特殊需要由第二审人民法院执行的,可以报请第二审人民法院执行;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决
    2023-03-17
    60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裁定种类
    (1)裁定不予受理。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查起诉,对不符合提起诉讼条件的起诉,作出裁定不予受理。(2)裁定驳回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对于已立案受理但确属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起诉,应作出裁定驳回起诉。(3)裁定诉讼期间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或者驳回停止执行的申请。诉讼期间,人民法院对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应当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情况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应作出裁定停止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原告申请停止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不属于不应当停止执行的,应作出裁定驳回停止执行的申请。(4)裁定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对符合财产保全条件的,经诉讼当事人申请或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采取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应裁定财产保全。对符合先予执行条件的,经原告申请,人民法院应作出裁定先予执行。(5)裁定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按照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在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
    2023-05-01
    292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对补偿标准争议如何规定
    行政诉讼法对行政行政赔偿补偿标准有争议没有作出规定的,对行政赔偿标准有争议的,提起行政诉讼维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四条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二)原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一、行政赔偿诉讼开庭程序是怎样除具有行政诉讼一般的特征,比如举证责任倒
    2023-03-03
    77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对涉外行政诉讼期限有特殊规定吗?
    一、行政诉讼法对涉外行政诉讼期限有特殊规定吗行政诉讼法对涉外行政诉讼的期限是不存在特殊规定的,涉外行政诉讼的期限应当适用一般行政诉讼,不存在额外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适用本法。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可以看出,行政诉讼法对涉外行政诉讼是没有特殊规定的,在一般情况下,涉外行政诉讼也必须适用于一般行政诉讼,不会因涉外行政诉讼而存在不同。行政诉讼法对一般行政诉讼在期限方面是如何规定的,在审理涉外行政诉讼时,也必须按照一般行政诉讼的期限进行处理,但是,其他的法律对涉外行政诉讼存在额外规定的,还是必须适用额外的规定。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申请行政诉讼: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
    2023-06-15
    306人看过
  • 行政诉讼证据的庭审质证该如何进行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经庭审质证。未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当事人在庭前证据交换过程中没有争议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经合法传唤,因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需要依法缺席判决的,被告提供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当事人在庭前交换证据中没有争议的证据除外。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由申请调取证据的当事人在庭审中出示,并由当事人质证。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由法庭出示,并可就调取该证据的情况进行说明,听取当事人意见。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针对证据有无证明效力以及证明效力大小,进行质证。经法庭准许,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就证据问题相互发问,也可以向证人、鉴定人或者勘验人发问。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相互发问,或者向证人、鉴定人、
    2023-06-13
    216人看过
  • 法律如何规定行政诉讼的参与者
    与民事诉讼类似,在行政诉讼中,能够参与诉讼并对行政诉讼产生重大影响的人统称为行政诉讼参与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及其各自的诉讼代理人。其中,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又称行政诉讼当事人。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的区别在于,当事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受人民法院判决结果的约束。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行政行为的相对人和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继承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时,发现负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侵犯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公民、法
    2023-05-31
    419人看过
  • 行政诉讼证据清单如何制作
    制作行政诉讼证据清单:在清单上要将具备这几项的证据(书证,物证,视听证据以及证人证言、勘验和现场笔录,鉴定结论的)类型注意按照名称,内容,分数,备注等进行填写。一、刑事辩护证据如何质证刑事辩护证据的质证应当对供词进行质证;对证人证言进行质证;对物证、书证等证据进行质证;对鉴定结论以及勘验检查笔录进行质证。根据《刑法》规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二、要怎样才能打胜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由此规定可以看出,
    2023-06-28
    411人看过
  • 证据的法定种类—行政诉讼证据种类
    1、书证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如行政机关的文件、文书、函件、处理决定等。作为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在诉讼中必须提交的书证。2、物证物证即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外形、性状、质地、规格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肇事交通工具、现场留下的物品和痕迹等。3、视听资料视听资料即以录音、录像、扫描等技术手段,将声音、图像及数据等转化为各种记录载体上的物理信号,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音像磁带、计算机数据信息等。4、证人证言证人证言即直接或者间接了解案件情况的证人向人民法院所作的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陈述。一般情况下,证人应当出庭陈述证言,但如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精神病人、未成年人作证应与其心理健康程度、心智成熟程度相适应。5、当事人陈述当事人陈述即本案当事人在诉讼中就案件事实向
    2023-03-28
    301人看过
  • 什么是行政诉讼,如何打好行政诉讼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条,人民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审理行政案件。由此可见,诉讼的输赢是以事实为基础的。那么,当事人要想赢得诉讼,就要收集能够证明事实的证据。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证据包括:(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电子数据(五)证人证言;(六)当事人陈述;(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上述证据经法院审查属实,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行政诉讼的效力范围是什么行政诉讼的效力范围是:1.空间效力空间效力又称地域效力,行政诉讼法的空间效力是指行政诉讼法适用的地域范围。2.时间效力行政诉讼法时间效力是指行政诉讼法的生效、失效的起止时间以及对该法生效前发生的行政案件是否具有溯及力,即溯及既往的效力。3.对人的效力行政诉讼法对人的效力是指行政诉讼法适用于哪些人,对哪些人有拘束力,对哪些人没有拘束力4.对事的效力行政诉讼法对事的效力是指行政诉讼的
    2023-08-18
    400人看过
  • 行政证据与行政诉讼证据二者的不同点
    行政证据是行政主体在行政执法程序中为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根据行政法律规范所设置的事实要素,而收集、运用证明特定相对人法律行为或事实的材料。而行政诉讼证据是在行政诉讼中能够证明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一切事实和材料。两者在性质、目的、范围、证明对象、调查取证的阶段等方面是有很大的区别的。第一,性质不同。从性质上看,行政证据具有行政执行性,属于行政程序制度的内容;行政诉讼证据具有司法审查性,是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来说,行政证据的调查收集主体是行政机关,而行政诉讼证据的调查收集主体是法院。前者是行政机关运用行政权调查收集的事实和材料,后者主要是法院运用审判权调查收集的材料。行政证据主要是形成性证据①在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不存在现实的行政法律关系。行政证据的作用正是为了证明公民、法人或其他法定的权利义务的真实性,证明行政法律关系各个构成要素的客观性。而行政
    2023-06-13
    264人看过
  • 我国对法院调取行政诉讼证据有哪些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2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认定的;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除此之外,法院调取证据还可因原告或第三人的申请而进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3条的规定:原告或者第三人不能自行收集,但能够提供确切线索的,可以申请法院调取下列证据材料: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而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材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材料;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材料。法院不得为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调取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收集的证据。当事人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调取证据申请书。调取证据申请书应当写明下列内容:证据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等基本情况;拟
    2023-06-06
    469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对提供物证的规定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1条第1款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物证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提供原物。提供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与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或者证明该物证的照片、录像等其他证据;(2)原物为数量较多的种类物的,提供其中的一部分。对物证进行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1)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法庭准许可以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2)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对以出示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一致的其他其他证据。行政诉讼中撤诉的情形有什么行政诉讼中,根据撤诉是否由当事人提出,可将撤诉分为申请撤诉和视为申请撤诉两类。1、原告主动申请撤诉;2、原告在被告改变原行政行为后申请撤诉。3、申请撤诉的条件如下:(1)撤诉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一审)、上诉人(二审)、再审申请人(再审)以及经他们特别授权的代理人。被告或第三人和被上诉人以及原审被告、原
    2023-07-02
    403人看过
  • 行政诉讼电子证据如何提取
    一、行政诉讼电子证据如何提取电子数据资料可以通过数据交换,因特网上下载等途径获得。并存储在计算机中,通过计算机显示器显示出来,也可以通过打印机打印出来。这就是以有形载体固定或显示的常见形式,电子数据受其本身特殊性制约,其合法性及真实性审查具有特殊的难度。在实践中,电子证据的收集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用非法软件制造、生成的电子证据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在实践中,有大量的电子证据使用非法软件采集或者制造。第二,窃录获得电子证据不得作为证据。窃录行为是与法律规定相违背的,在我国以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或者是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所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民事案件中的事实证据。第三,未经过审核程序所获得的电子证据不得作为证据使用。核证程序是指相关机关对所取得的电子证据进行一定的审核,如果审核结果与法律规定相符,那么就会给予相应的证书。如果该软件产品的等级证书通过了通告规定,则该软件产品会获得资格认证,
    2023-06-06
    497人看过
  • 法律规定下如何应对行政诉讼时效超时
    超过行政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对于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如果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而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当事人才提起诉讼的,法院也不予受理。超过行政诉讼时效后果诉讼时效的效力就是指诉讼时效届满所产生的法律后果。这种法律后果表现在:(一)行政诉讼时效属于消灭时效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消灭了权利人享有的胜诉权,即权利人丧失了获得法律强制保护的权利。(二)行政诉讼时效消灭胜诉权,而不消灭起诉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9条的规定,权利人在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后起诉的,人民法院仍应予以受理,不得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不予受理。因为人民法院在受理之后才能查明诉讼时效是否届满。当然,如果有人民法院受理后查明没有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则依法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人民法院查明权利人确
    2023-07-06
    249人看过
换一批
#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诉讼证据
    相关咨询
    •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对行政行为提供的证据法律是如何进行规定的呢?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23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 (二)原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
    • 行政诉讼该如何操作行政诉讼行政法律依据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3
      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流程:先由当事人依法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等材料;然后由法院决定是否立案;如果决定立案的,再由法院依法进行审理,由当事人辩论和质证;最后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如果法院决定不立案的,则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
    • 行政诉讼中法官如何申请回避?行政诉讼法对回避是如何规定的?如何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5
      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平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上述回避,同样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回避是一项重要的审判制度,它可以防止审判人员
    • 行政诉讼证据的定义以及行政诉讼证据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04
      行政诉讼证据的概念 证据是指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材料和事实。真实可靠的证据是法院判案的根据。这部分证据称为“可定案证据”。可定案证据具有三方面的特征:⑴客观性;⑵相关性;⑶合法性。
    • 如何应对行政诉讼行政诉讼应当如何对待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3-02
      一是行政机关要写好答辩状。答辩状是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最重要的诉讼文书; 二是行政机关要整理好证据材料。行政诉讼是全面审查,因此,不管行政起诉状提出哪些问题,行政机关都要提供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所有证据; 三是行政机关要按期提交答辩状以及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