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离休人员护理费及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审核支付办理哪些法律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1-28 19:34:16 279 人看过

一、法律依据

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二、法律依据

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19: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终止办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8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政秘字134号命令);3、《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36条、40条;4、《杭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统筹办法(杭州市人民政府第97号令)第6条;5、《关于实施〈杭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统筹办法〉中若干问题的具体意见(杭劳险[1996]120号)第5条;6、《杭州市劳动局、杭州市总工会关于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审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通知(杭劳险〔1997〕149号)杭总工〔1997〕99号。1、在杭州市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失踪、被判刑或者死亡的在杭州市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失踪、被判刑或者死亡的需提供下述材料:《杭州市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停发申报表下列人员还需分别提供:(1)、失踪人员:有关部门认定出具的失踪六个月以上的材料;(2)、判刑人员:司法部门法律文书;(3)、死亡人员:①死亡退
    2023-05-10
    207人看过
  • 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支付
    针对已经结束在职工作并成功达到法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十五年的离退休人员,他们有权享有按月定期领取社会基本养老福利的权益。而对于在退休前的在职期间未能实现缴足十五年社保期的员工,他们既可以选择继续按月支付,直至完成连续十五年缴费标准后再行领取基本养老福利,或者也可以选择将其社保账户资金转移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依照国务院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相应的养老保险优惠政策和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2024-05-16
    286人看过
  • 平顶山参保离退休人员待遇计算审核手续的办理
    ①参保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参保单位须携带劳动行政部门出具的《核定退休(职)养老金待遇通知单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科(股)核定缴费情况,征收科(股)在《核定退休(职)养老金待遇通知单上签署意见。②参保单位携带征收科(股)签署意见的《核定退休(职)养老金待遇通知单和到龄职工档案,到注册科(股)窗口修改基本情况,注册科(股)在《市直在职人员数据库数据变更审批表上签署意见。③参保单位携带征收科(股)签署意见的《核定退休(职)养老金待遇通知单和注册科(股)签署意见的《市直在职人员数据库信息数据变更审批表以及到龄职工档案,到支付窗口进行待遇计算审核及养老金待遇计算,并打印《职工离退休养老保险待遇计算单一式三份。经办人在《职工离退休养老保险待遇计算单上签字。④支付科(股)经办人将《职工离退休养老保险待遇计算单和职工档案转稽核科(股)经办人处进行复核。复核后由复核人在《职工离退休养老保险待遇计算单上签字
    2023-05-30
    312人看过
  • 关于离休人员护理费的规定
    因公致残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离休干部,一般可发给不超过当地普通机械行业二级工标准工资的护理费。由于瘫痪等原因,生活长期完全不能自理的,可酌情发给护理费。需要购置病残工具而本人有困难的,可酌情补助。(国发[1980]253号)《暂行规定》第五条所称因病残发给护理补助费的标准,不得超过当地一个普通机械行业二级工的工资标准。病情好转、生活基本能够自理后,护理补助费停发。(劳人老[1982]10号)对于离休、退休的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饮食起居需人扶助的特、一等革命残废军人,应参照国发[1978]104号、国发[1980]25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由发放离休费、退休费的单位发给护理费。(民[1984]优18号)离休、退休人员按照国家规定条件享受的护理费,其标准调整为《关于印发国营大中型企业职工工资标准的通知》(劳人薪[1985]31号)中规定的当地新五级工标准工资的中线(六类区为51元
    2023-06-08
    334人看过
  • 退休人员医保年限审核办理指南
    审核条件:1.职工参加我市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并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2.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审批手续的。所需材料:1、市属企业、社会退休人员的审核需携带:(1)《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过录表(2)《济南市城镇职工养老待遇核定表(3)《济南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缴费年限申报表一式两份2、行业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审核需携带:(1)《济南市事业单位退休(职)审批表(2)《企业职工退休核准表(3)《济南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缴费年限申报表一式两份审核流程:1.职工退休后应将个人档案转移到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中心(劳动保障所)管理,劳动保障中心负责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审核;2.行业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医保缴费年限审核工作由单位经办人负责办理。办理时限:即时办理。咨询电话:80698505
    2023-05-29
    222人看过
  • 济南退休及一次性支付待遇审核所需证件
    1、正常退休:(1)职工原始档案;(2)身份证;(3)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的);(4)职工个人申请;(5)《济南市缴费人员基本信息表;(6)社区准入证明(退休后需转社区的)。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1)职工原始档案;(2)身份证;(3)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的);(4)职工个人申请;(5)《执行特殊工种名录基本情况登记表、《从事特殊工种职工资格认定表(6)从事特殊工种期间其他佐证材料;(7)社区准入证明(退休后需转社区的)。3、病退(退职):(1)职工原始档案;(2)身份证;(3)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的);(4)职工个人申请;(5)《济南市缴费人员基本信息表;(6)《社区准入证明(退休后需转社区的)。4、军转干部提前退休:(1)职工原始档案;(2)身份证;(3)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的);(4)职工个人申请;(5)《济南市缴费人员
    2023-05-30
    436人看过
  • 苏州企业参保人员退休及养老保险待遇核定
    一、办理范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或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二、报送材料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2.参保人员本人的居民身份证,近期1寸证件照一张;3.能证明参保人员参加工作时间、连续工龄、供养直系亲属情况、工资演变情况、从事特殊工种情况等的原始档案材料,以及《苏州市企业职工一九九五年底前缴费年限核准表;4.《苏州市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人员退休审核表或《苏州市企业参保职工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审批表;5.经参保人员居住地所在社区确认的《苏州市区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对象基本信息采集表;6.未达到正常退休年龄、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人员,须附《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7.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人员,须携带《苏州市工伤认定决定书、《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8
    2023-05-09
    209人看过
  • 兰州市企业退休人员的离世待遇
    一般为20个月的基本工资。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退休人员能享受工伤待遇按如下法条享受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2023-07-07
    62人看过
  • 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本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后,按规定办理手续后可以享受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下列待遇:1、丧葬补助金:为2个月的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按本人死亡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确定,其中:供养1人者,为6个月;供养2人者,为9个月;供养3人及以上者,为12个月;
    2023-11-25
    57人看过
  • 服刑人员工资待遇新规定退休人员
    企业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服刑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期满后可以按服刑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在服刑期间死亡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可以继承,但遗属不享受相应待遇。退休人员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可以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一、关押服刑人员社会保险的具体规定职工、个体参保人员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期间,以及服刑、劳教期间,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服刑期间养老保险不予补发了职工、个体参保人员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期间,以及服刑、劳教期间,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案件被撤销或无罪释放的,应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利息。职工被判有期徒刑缓刑期间未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和职工应继续缴费。个体参保人员被判有期徒刑缓刑期间,个人应继续缴费。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的,按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
    2023-04-02
    436人看过
  • 石家庄企业离休人员护理费核准
    一、申请条件解放战争时期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人员年满70周岁的,自2002年5月1日起,从年满70周岁之月起发放护理费。二、办理材料:1、离休人员本人档案;2、公示表;3、公示情况报告;4、因瘫痪等原因生活长期不能自理要求增加护理费标准人员病理材料;5、护理费审批表。三、办理程序:1、企业申报;2、将因瘫痪等原因生活长期不能自理要求增加护理费标准人员材料委托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3、将符合条件的报处长核准后盖章。四、办结时限:按季度办理办公地点:青园街102号106室联系电话:86689135收费标准:400元∕人
    2023-05-29
    295人看过
  • 离休人员护理费是多少
    一、离休人员护理费是多少1、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无论受害人是否实际支付给护理人员以报酬,均统一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3)受害人雇佣护工的,其计算方法与第二种情形相同。2、护理人数(1)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2)在特定情形下可以多于一人,具体可以参照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的明确意见,确定护理人员人数。3、护理期限(1)一般原则,计算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2)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是最长不超过二十年。第一,如果受害人实际需要的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判决的期限,甚至超过了二十年的最长期限,就超过期限的护理费,受害人有权再次请求赔偿(最高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32条规定: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
    2023-04-26
    365人看过
  • 退休返聘人员薪酬待遇规定
    一、退休返聘人员薪酬待遇规定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已经不是劳动关系,也没有具体的工资标准,由单位和返聘人员协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第八条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1、退休返聘员工在从事工作过程中发生事故,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条款进行工伤待遇申请。2、单位应承担退休返聘员工受伤后的赔偿。单位对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所遭受的人身损害有法定的赔偿义务,不能够通过协议来免除法定责任。3、退休返聘人员虽然跟单位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但符合民法中关于劳务关系的特征。根据《最高人民法
    2023-03-06
    387人看过
  •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新规定
    企业退休死亡新规定如下:1、因公牺牲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一次性抚恤金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2、病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一次性抚恤金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3、丧葬费的补助标准是参保人员所在省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两倍。企业退休人员有职业年金吗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职业年金:1、退休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同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本人选择任一领取方式后不再更改。2、出国出境定居出国(境)定居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3、不幸意外去世参保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其
    2023-08-03
    10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退休人员80岁以后死亡待遇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09
      退休职工死亡后应当享受的待遇有: 1.发给本企业3个月平均工资的丧葬补助费(由单位或家属拿有关死亡证明,到当地的社会保险机构结算领取) 2.有符合条件供养直系亲属的,按月发抚恤金。 3.发本人生前10个月标准工资的一次性抚恤金(由单位或家属拿有关死亡证明,到当地的社会保险机构结算领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 请问离退休人员的待遇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10
      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具体如下: 1、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所需财政资金,按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对部分地方所需经 费,中央财政通过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另行研究确定。 2、离退休人员工资待遇调整组织实施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和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在京事业单位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工作,
    • 退休人员返聘待遇有哪些规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2-01
      工资标准取决于如何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退休人员和单位之间只能认定雇佣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的调整和保护,因此工资金额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限制。
    • 退休工伤人员死亡待遇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02
      一至四级的死亡可享受工亡的丧葬补助费,有供养亲属的可享受抚恤金 其他的没有特殊待遇
    • 参保人员退休后死亡社保待遇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2-16
      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亲属可以向参保地社保机构申领的相关待遇主要由以下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丧葬补助金,上年度全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x4个月;第二部分是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费,本人生前月基本养老金x8个月;第三部分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剩余的储存额。上述金额都是一次性支付到死者生前申领养老金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