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犯运输毒品罪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5 09:32:50 347 人看过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10)沪铁刑初字第49号

公诉机关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

被告人李某某;因本案于2010年1月19日被刑事拘留(同月18日被抓获),同年2月11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铁路公安处看守所。

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以沪铁检刑诉(2010)3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某某犯运输毒品罪,于2010年4月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月13日受理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0年5月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王正岭、被告人李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2010年1月17日,被告人李某某携带海洛因从铁路昆明站乘坐K80次列车欲到怀化。次日上午,列车运行在凯里至怀化区间,乘警在8号车厢进行检查时,当场从10号上铺的被告人李某某所穿的西服左下侧口袋内查获一包用透明塑料袋包裹的28粒白色圆柱状可疑物遂将李某某抓获。经鉴定,从上述28粒白色圆柱状可疑物中均检出海洛因成分,净重166.51克,现已被依法收缴。

上述事实,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自愿认罪,且有公安人员出具的抓获经过,证人马逸兴、包磊的证言,提取笔录、《上海铁路公安局上海公安处扣押物品、文件清单》、《收缴毒品专用单据》、《上海市毒品检验中心检验报告》、被告人归案时的尿样检测报告单、被告人所携毒品的刑事摄影件及被告人所持车票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明知是毒品仍携带并乘坐旅客列车予以非法运送,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罪名成立,应予确认。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本案毒品被当场查获未流向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等,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李某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四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0年1月18日起至2025年1月17日止)。

二、查获的毒品予以没收。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8日 03: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李某、李某诈骗案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7)西刑初字第00471号公诉机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某,男,1984年4月7日出生于北京市,汉族,中专文化,无业,住(略)。2002年4月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因本案于2007年3月6日被羁押,同年4月11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西城区看守所。被告人李某,女,1983年12月16日出生于北京市,汉族,大专文化,无业,住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小营村242号。因本案于2007年3月6日被羁押,同年4月11日被取保候审。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京西检刑诉字(2007)第562、56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某、李某犯诈骗罪,于2007年7月2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李某、李某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某伙同被告人李某于2006年12月5日,谎称信用卡
    2023-06-11
    217人看过
  • 李某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2010)石刑终字第00169号原公诉机关河北省鹿泉市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李某某,男,又名李大虎,男,1962年4月26日生,汉族,高中文化,(略)。2009年7月3日因涉嫌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取保候审。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男,1962年12月17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略)。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慧琴,女,1964年6月4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略)。委托代理人闫志兵,江源方舟律师律师。河北省鹿泉市人民法院审理鹿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的被告人李某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李慧琴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案,于2010年2月3日作出(2010)鹿刑初字第148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被告人李某某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听取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意见,认为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
    2023-06-11
    399人看过
  • 【毒品司法解释】刘某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
    刘某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蚌埠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判决书(2010)蚌铁刑初字第79号公诉机关蚌埠铁路运输检察院。被告人刘某某,男,1978年3月11日出生于安徽省寿县,汉族,小学文化,个体工商户,住(略)(户籍所在地(略))。2008年3月10日被强制戒毒三个月,2008年6月9刘某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蚌埠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判决书(2010)蚌铁刑初字第79号公诉机关蚌埠铁路运输检察院。被告人刘某某,男,1978年3月11日出生于安徽省寿县,汉族,小学文化,个体工商户,住(略)(户籍所在地(略))。2008年3月10日被强制戒毒三个月,2008年6月9日被解除强制戒毒。因涉嫌犯非法持有毒品罪于2010年2月1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16日被抓获),同年2月2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蚌埠铁路公安处看守所。蚌埠铁路运输检察院以蚌铁检刑诉[2010]7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某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于2010年4
    2023-06-11
    230人看过
  • 欧某运输毒品(K粉)二审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本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上诉人欧某的委托,指派我担任上诉人欧某的辩护人,现根据事实与法律,发表以下辩护意见,敬请采纳:一、由于现行立法滞后,对K粉案件的量刑数量标准,目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均无明文规定,一审法院事实上依据安徽省高级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公安厅联合颁布的《关于办理氯胺酮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意见》来行使自由裁量权,将上诉人运输K粉375克认定为“其他毒品数理较大”并判刑九年,本律师认为,从立法的层面上讲,安徽省高级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公安厅在没有有效法律授权的情况下联合颁布的《关于办理氯胺酮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意见》不是司法解释,对案件的审理不具法律效力,一审法院依据该《意见》对上诉人判刑九年显属量刑畸重,请求贵院能引起重视,依法改判,减轻对上诉人欧某的刑事处罚!二、由于上诉人欧某
    2023-04-22
    332人看过
  • 杨某海贩卖、运输毒品案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1)刑复字第99号被告人杨某海,男,1968年10月5日出生,汉族,湖南省岳阳县人,小学文化,无职业,住岳阳市岳阳楼区五里乡岳城村白石组,1990年3月8日因犯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1993年4月20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经减刑于1996年7月3日刑满释放。因本案于1999年9月21日被逮捕。现在押。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岳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某海犯贩卖毒品罪一案,于2000年12月23日以(2000)岳中刑初字第52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杨某海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被告人杨某海不服,提出上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1年3月29日以(2001)某刑终字第84号刑事判决,驳回被告人杨某海上诉,维持原审对杨某海的判决,并依法报请本院核准,本院依法组成
    2023-06-11
    203人看过
  • 李某犯敲诈勒索罪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0)高新刑初字第173号公诉机关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龙,男,1987年11月29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略),初中文化,住(略)。2007年8月22日因犯敲诈勒索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2009年8月13日刑满释放。2010年2月9日因涉嫌敲诈勒索被成都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18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成都市看守所。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成高新检刑诉字(2010)第15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龙犯敲诈勒索罪,于2010年6月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李龙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0年1月29日至2月8日期间,被告人李龙以帮助被害人袁军收钱需要支付“出场费”为由,多次采取打电话
    2023-06-11
    74人看过
  • 朱某某、聂某某等犯销售伪劣产品罪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0)静刑初字第162号公诉机关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朱明道,因涉嫌犯销售伪劣产品罪,于2010年1月2日被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8日经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静安区看守所。辩护人何海清,湖南人和律师上海分所律师。被告人聂云峰。辩护人桂建平,上海市光大律师商丘分所律师。被告人朱惠民。被告人聂云峰、朱惠民均因涉嫌犯销售伪劣产品罪,于2010年1月2日被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8日经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逮捕;2010年3月22日被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同年4月9日被本院取保候审。现取保候审。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静检刑诉〔2010〕11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朱明道、聂云峰、朱惠民犯销售伪劣产品罪,于2010年4月1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于201
    2023-04-25
    395人看过
  •  李某王某债务纠纷
    李某向王某借款用于非法活动,但赌博欠款法律不承认。即使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非法活动,出借人仍予以出借。根据法律规定,这种行为将不予保护,出借人不仅不能通过法律手段要回借款,可能还会受到民事、行政乃至刑事法律的制裁。因此,出借人应该谨慎对待借款人的非法活动,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李某向王某借款用于赌博、走私、诈骗、贩毒、吸毒、制假贩假等非法活动,而赌博欠款法律不承认。即使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非法活动,出借人仍予以出借。根据法律规定,这种行为将不予保护,出借人不仅不能通过法律手段要回借款,可能还会受到民事、行政乃至刑事法律的制裁。 李 某 欠 王 某 走 私 款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或者运输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情节严重的行为。走私犯罪分子应当受到刑罚处罚。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以得知走私行为是违法的,而李某欠王某走私
    2023-09-03
    50人看过
  • 宋某某等运输假币案(二审)
    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7)蚌刑终字第042号原公诉机关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宋某某,1939年x月x日出生于安徽省利辛县,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xxx。2006年10月19日因涉嫌犯运输假币罪被蚌埠市公安局禹会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24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蚌埠市第二看守所。原审被告人冯玉兰,1958年x月x日出生于安徽省利辛县,汉族,文盲,农民,住xxx。2006年10月19日因涉嫌犯运输假币罪被蚌埠市公安局禹会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24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蚌埠市第二看守所。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审理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冯玉兰、宋某某犯运输假币罪一案,于二00七年一月二十五日作出(2007)禹刑初字第012号刑事判决。宣判后,原审被告人宋某某不服,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通过阅卷,提审上诉人,认为案件事实
    2023-04-25
    296人看过
  • 董某某诉庞某某、李某某买卖产品质量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董某某,男,1963年5月24日出生。委托代理人魏某某、邢某某,河南惠人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被告庞某某,女,1977年2月18日出生。被告李某某,男,1977年11月2日出生。以上共同委托代理人李某、许某某,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一般代理。原告董某某为与被告庞某某、李某某买卖产品质量纠纷一案,本院于2009年7月8日受理后,于2009年7月10日给被告庞某某、李某某送达了起诉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并给原告董某某送达了开庭传票、举证须知。本院于2009年8月12日,依法由于迎春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吕相成、李世杰组成合议庭,书记员师丽峰担任法庭记录,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董某某的委托代理人魏某某、邢某某,被告庞某某的委托代理人李某、许某某被告李某某及委托代理人魏某某、邢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董某某诉称:2008年7月7日,
    2023-06-07
    170人看过
  • 李某欠王某赌博款
    李某欠王某赌博款,赌博欠款法律不承认。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赌博、走私、诈骗、贩毒、吸毒、制假贩假等非法活动,仍予以出借的,法律将不予保护,出借人不仅不能通过法律手段要回借款,可能还会受到民事、行政乃至刑事法律的制裁。一、老公赌博欠下巨款妻子怎么办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应当指出的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违法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赌博,为我国法律所明令禁止,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出借人明知举债人所借债务用于个人赌博的,其债权也同样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以保护”。二、赌博欠款真的受法律保护吗赌博欠款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2023-03-05
    301人看过
  • 李某认罪真相
    李某真的认罪了么?——李某法庭最后陈辞暗藏惊天玄机让我们先来看下李某法庭最后陈辞:一、被刑事拘留以来,对我的思想触动很大,在各级组织各级领导的耐心教育下,我逐渐认识到了自己的所作所为玷污了律师的职责,缺失了一名法律工作者应有的职业道德基础。二、比较其他民事代理人,刑事辩护人更应该顾大局、识大体,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今后我要努力学习,彻底诀别过去。三、认真反思(这里我要插一句话,我确确实实没有说过龚刚模被樊奇航敲诈,只说他被黑社会敲诈——记者注:这是李某针对公诉人的一个说法的解释),龚刚模案,浪费了极其宝贵的司法时间,属于思想不纯立场不坚。四、罪行法定,这是基本原则。作为法律工作者应注重事实、法律研究,不应偏听偏信,甚至在大是大非面前执迷不决。五、缓慢的思想转变,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也为今后的人生吸取了丰富经验。我要吸取教训,追求未来应有的精神境界。六、《刑法》的宗旨是惩罚罪犯保护人民,我将
    2023-06-11
    114人看过
  • 李某某案十问十答
    问题一、李某某案应否公开审理?不应当。李某某案中,4名被告人均为未成年人,并且案件严重涉及个人隐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3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67条对上述规定进行了补充规定:“开庭审理时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到场代表的人数和范围,由法庭决定。到场代表经法庭同意,可以参与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庭教育工作。”从以上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看出,李某某案属于不公开审理的范畴,对于李某某案的家属、代理律师申请公开审理的声明,完全不符合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也于法有据。问题二、李某某
    2023-06-03
    389人看过
  • 孙某犯贩卖毒品罪一案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0)杨刑初字第250号公诉机关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孙某,男,1980年9月21日出生。2002年8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因涉嫌贩卖毒品犯罪于2010年3月1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30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杨浦区看守所。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杨检刑诉[2010]27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孙某犯贩卖毒品罪,于2010年4月2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未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孙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3月17日22时30分许,被告人孙某在本市控江路1100号肯德基餐厅门口,将一小包白色晶体以人民币700元的价格贩卖给购毒人员张志莉时被民警抓获。经检验,从该包白色晶体(重0.82克)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上述事实
    2023-04-25
    375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李某某犯罪怎样处罚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31
      《》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 赵某某、李某某、张某某与李某某继承纠纷案
      海南在线咨询 2021-01-22
      上诉人(原审被告)赵某某,女,1967年10月9日出生,汉族,农民。   委托代理人冯某某,男,1949年7月 15日出生,汉族,登封市司法局干部。   委托代理人丁银州,登封市嵩阳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上诉人(原审被告)李某某,女,1998年9月 24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诉人赵某某。   法定代理人赵某某,基本情况同上,系上诉人李某某之母。   诉人(原审被告)张某某,男,1990年8月
    • 李某隐藏导致王某引产算犯罪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22
      李私自为王引产私自为他人引产是犯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除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李某为炫耀将50克冰毒放在身上后被民警抓获李某构成什么罪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0
      李某为炫耀将50克冰毒放在身上后被民警抓获李某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
    • 以某某罪犯号码强奸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罪犯是个人犯罪行为r与身份证号码无关系,这个是证明个人信息的r强奸是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刑法r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r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r(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r(三)在公共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