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列举了公司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包括修改公司章程、制定或修改公司重要决策、选举或更换董事、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修改公司名称、修改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股权结构、修改公司债务结构、修改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
以下事项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1.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管理的基本规则,是公司活动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制定、内容、形式等方面有明确要求。
2.制定或修改公司重要决策:这些决策可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因此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3.选举或更换董事:董事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选举或更换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4.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是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其聘用或解聘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5.修改公司名称:公司名称是公司的标识,其修改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6.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是公司业务范围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修改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7.修改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是公司设立时确定的基本资本,其修改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8.修改公司股权结构:公司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修改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9.修改公司债务结构:公司债务结构是公司财务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修改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10.修改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是公司经营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修改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2、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是公司设立、存续、发展的物质基础,是法定登记事项。
公司在成立以后,可以根据客观需要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但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公司解散,导致公司消失;公司合并、分立,或者导致公司解散,或者导致公司分裂。
因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涉及公司财产的变化,事关股东重大权益,所以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4、变更公司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依法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变更形式,涉及公司注册资本、股东权益、组织机构等方面的重大变化,属于重大事项,所以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经 股 东 大 会 特 别 决 议 通 过 的 重 大 事 项
根据《公司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的重大事项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及清算;
2. 公司的增资、减资、股权转让和公司债务的增加、减少、免除;
3. 公司或者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
4.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培训或者解聘;
5. 公司或者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收购或者取得控制权;
6. 公司发行或者购买资产;
7. 公司债务担保;
8. 公司或者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放弃或者减少在公司的股权或者在公司的公司债券上的权利;
9. 公司或者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在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的关联关系发生较大变化;
10.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在公司的控制权上进行交易;
11.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涉嫌违反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基金合同、公司债券募集大纲等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以上是《公司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重大事项范围,公司在这些事项上做出决议时,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如果公司未按照规定程序召开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或者作出决议未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表决权过半数通过,那么该决议就是无效的。
以上事项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其中包括修改公司章程、制定或修改公司重要决策、选举或更换董事、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修改公司名称、修改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股权结构、修改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等。在这些事项上,公司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如果公司未按照规定程序召开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或者作出决议未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表决权过半数通过,那么该决议就是无效的。
《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的事项
307人看过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的事项
309人看过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有哪些?
291人看过
-
特别股东会决议的特点
306人看过
-
股东会决定与股东大会决议的分别
99人看过
-
需须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的事项
420人看过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 股东大会既是一种定期或临时举行的由全体股东出席的会议,又是一种非常设的由全体股东所组成的公司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关... 更多>
-
股东会特别决议的程序有哪些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05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 1、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2、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3、变更公司形式; 4、重大资产重组; 5、修改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有哪些广西在线咨询 2023-02-22需要股东会特别决议的事项 1、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规则,是公司活动的依据,法律对其制定、内容、形式等都有明确要求,公司可以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但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为符合要求。 2、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是公司设立、存续、发展的物质基础,是法定登记事项。公司在成立以后,可以根据客观需要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但必须
-
须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的事项海南在线咨询 2021-12-29下列事项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1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2.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4.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程序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04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一般情况下,依据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而对于修改公司章程; 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需由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同时,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主张决议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公司未召开会议的,但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可以不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而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是怎样的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30我国公司法规定适用特别决议的事项有: 1、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但在股份有限公司里不作为特别事项); 2、公司分立、合并或变更公司形式(如非股份变股份,内资变中外合资等); 3、公司解散和注销; 4、公司章程修改。 以上特别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但上述第1项即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在股份有限公司里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