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管辖权如何确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2 11:42:47 165 人看过

股权转让纠纷属于合同纠纷一种,在股权转让协议纠纷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有约定且约定有效的,应适用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应适用法律规定,即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股权转让纠纷管辖如何确定

股权转让纠纷的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时,法律赋予当事人协议约定管辖法院的权利,即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

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诉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如何确定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法律赋予当事人协议约定管辖法院的权利,即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诉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在股权转让协议纠纷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有约定且约定有效的,应适用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应适用法律规定,即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股权转让的合同履行地,应为股权转让的目标公司的公司注册地。因为,公司股权转让纠纷的特殊性在于转让行为需要向公司注册地的登记机关履行相应手续方可完成,因此,以公司注册地作为此类案件的管辖地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

三、股权转让关系是由谁管辖

股权转让合同纠纷的管辖权一般归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双方约定由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的,可以按照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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